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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栾川桦皮沟矿瞒报一人死亡事故

作者:消费日报网  来源:消费日报网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5月15日

12日上午,曾红伟身亡不到三天,桦皮沟矿1号井工人们和往常一样上下班

5月9日下午2时许,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白土镇桦皮沟铅矿发生一起工人坠井事故,致一名矿工身亡。事故发生后矿方隐瞒不报,偷偷将遇难矿工遗体送往临近的三门峡卢氏县。昨日下午,栾川县安监局执法监察股翟股长在电话中回应称,已将此事上报给侯局长,领导很重视,调查结果及时给媒体反馈。

桦皮沟铅矿发生坠井事故致一人死亡

9日下午,有知情人向媒体反映,栾川县白土镇桦皮沟铅矿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致一人死亡,事故发生后矿方为瞒报偷偷将尸体运往三门峡卢氏县。

11日下午,媒体赶到栾川县调查。据知情人介绍,9日下午2点多钟,矿工曾红伟因矿井内送风中断,在爬梯子通知送风时系梯子固定不牢不慎坠井身亡。事故发生后,矿方并未及时上报,而是偷偷将死者尸体运往卢氏县。

据了解,桦(化)皮沟联办铅矿属改造矿井,现为私人合伙经营,法人代表王中发。生产规模为年产3万吨铅矿,矿区面积0.35平方公里。

知情人介绍,投资人王中发并不参与铅矿的开采,而是承包给其他几个合伙人,他们之间签订一个联合开矿协议,利润三七分成,管理以合伙人为主,投资人只是协助。

“曾红伟出事当天在3号矿井作业,他主要负责放炮。因1、2、3、4号矿井互通,曾当天从3号井坠入2号井不幸死亡。”知情人说。

尸体运往卢氏,一是为防家属闹事,二是为了隐瞒事故。“|这是矿老板瞒报的惯用伎俩,处理(赔偿)之前不会让家属见到遗体。”

在矿产这个高危必威体育官方网站 ,为何发生事故后大多采取瞒报呢?知情人给媒体分析,如果死一个人,瞒报也就赔偿七八十万元,可一旦上报就会面临政府部门的处罚,加上花钱疏通各有关部门,没有三五百万元是不行的。

知情人还透露,桦皮沟矿1号为老井口,2号通风口实际上也在开采,3、4号井口也属于违规开采。

死者家属称没见到遗体赔偿还在商谈

据了解,曾红伟,男,41岁,已婚,育有两女,家住白土乡铁岭村鸽沟岭。

12日上午,媒体徒步约两公里后终于来到鸽沟岭村,在山上恰巧遇到曾红伟的三叔曾群。

“我知道红伟出事了。”他说,“这娃子以前跟着我干活,后来自己跑桦皮沟矿了。”

曾群介绍,曾红伟属虎,今年41岁。家里父母均已年近七旬,目前还不知道儿子已不在人世。红伟在镇上买了房子,两个女儿都在镇里上学。平时只有老父亲住在鸽沟岭,老两口没事在山里放牛。

曾群哽咽地说,娃子才去没有多长时间就发生了这样的事情,现在尸体也不让见,也不让给外人说;只让他姨夫和媳妇等人去商谈赔偿事宜。

“你们也别往山里去了,说实话,我都不敢给他爹娘说,害怕他们承受不了这样的打击。”曾群表示说。

官方回应

镇政府:“去矿上问了,他们说没这事”

安监局:已上报局长,结果及时反馈

12日上午,媒体来到了白土镇政府说明情况后,安全生产监督办公室一位姓段工作人员表示,他还不知道这事,也没有给政府上报,“一旦有类似事件的发生应在两个小时之内上报给一级政府,否则就属于瞒报。”

一会儿,姓段的工作人员给负责安全生产的贾主任打电话询问此事,贾主任回应不知道,等去矿上调查一下再回复。

媒体离开白土镇后,姓段工作人员打来电话说:“已经去(贾主任)矿上问了,他们说没这事,都正在生产。”

随后媒体来到栾川县安监局,安全生产事故执法监察股翟股长称,还未上报有关事故上报,需要给领导汇报派人去调查了再给媒体回复。

昨日下午,媒体致电白土镇党委书记高红彩,高书记说自己家里有事请假,不知道此事,让给魏镇长联系。电话拨通后,魏镇长说自己在家里办事,听不清,稍后给媒体联系。截止发稿前,魏镇长及白土镇其他有关人员也未与媒体联系。

随后,媒体又致电栾川县安监局,翟股长在电话中回应称,已将此事上报给侯局长,领导很重视,调查结果及时给媒体反馈。此后不久,知情人在电话中对媒体说,“安监局今天去桦皮沟矿上检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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