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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工安全环保作业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7月27日

  1、起重工必须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严禁酒后和无证操作。

  2、起重指挥应由技术熟练、懂得起重机械性能的人员担任。指挥时应站在能够照顾到全面工作的地点,所信号应事先统一,并做到准确、洪亮和清楚。

  3、所有人员严禁在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停留或行走。

  4、起吊物件应使用交互捻制的钢丝绳。钢丝绳如有扭结、变形、断丝、锈蚀等异常现象,应及时降低使用标准或报废。

  5、编结绳扣(千斤)应使各股松紧一致,编结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5倍,并且不得短于300mm。用卡子连成绳套时,卡子不得少于3个。

  6、作业前必须检查作业环境、吊索具、防护用品。吊装区域无闲杂人员,障碍已排除。吊索具无缺陷,捆绑正确牢固,被吊物与其他物件无连接,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7、大雨、大雪、大雾及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等恶劣天气,必须停止露天起重吊装作业。严禁在带电的高压线下或一则作业。

  8、操作中能及时发现或判断各机构故障,并能采取有效措施。

  9、暂停作业时,必须把构件、设备支撑稳定,连接牢固后方可离开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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