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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条文释义(上)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01月16日
卫生管理资格后方可从事相应的管理工作。
    由于放射、高毒等作业对劳动者的生命健康具有极大的危害性,需要采取一系列不同于一般职业病防治的特殊管理办法,本法不可能一一作出规定,因此,授权国务院制定具体管理办法是非常必要的。目前,国务院已颁布了《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对放射作业的管理应按该条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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