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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工程安全施工保证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2月08日

安全施工保证措施
        1 安全管理制度
        1.1 安全技术交底制
        1、建立、完善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职业健康与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配备专职安全员,有组织的开展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工作。
        2、实行安全生产三级管理,一级管理由项目经理负责,二级管理由注册安全员负责,三级管理由项目工班长负责。
        3、建立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责任,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各自作好本岗位的安全工作。
        4、坚持特殊工种的持证上岗制度,杜绝无证上岗。
        5、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项目经理部安全负责人对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作好记录。
        6、对技术复杂、施工危险性大、多发易发事故的工程项目,编制和实施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确保施工安全。
        7、对施工机械要加强维修与保养,严格选用符合技术和安全规程的施工机具,并坚持安全挂牌制度。
        1.2 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和培训
        1、安全教育与思想教育相结合,提高操作者的安全意识和自保互保能力,牢固树立“安全高于一切,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
        2、实行“三工制”,加强工前教育、工中检查、工后讲解,积极开展各项安全活动。
        3、对所有工种及时进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作好岗前安全培训。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门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1.3 认真执行健康安全检查制度
        1、定期检查:经理部要保证检查制度的落实,规定定期检查日期、参加人员。经理部每周进行一次,工班每天进行一次。每半年对职工进行一次体检。
        2、非定期检查:对特殊施工部位、大型起重设备、施工危险性大,采取新工艺以及节假日前后等都要进行非定期检查。传染病的传染高峰期对食堂、厕所、办公区、宿舍等场所进行不定期的抽检。
        1.4 班前检查制
        专业责任工程师和区域责任工程师必须督促与检查施工队、专业对安全防护措施是否进行了检查。
        2 主要项目安全措施
        2.1 施工现场安全措施
        1、施工现场的布置本着健康卫生安全的原则,符合防火、防雷击、防尘、防触电等全面规定及安全施工的要求,施工现场的道路、围档、防护、照明、警告信号和看守、生产、仓库、材料堆放场等按总平面布置图进行统一布置。
        2、现场道路须硬化、平整、坚实、畅通,危险地点悬挂按照GB2893-82《安全色》和GB4378-84《安全标志》规定的标牌,施工现场设置大幅安全宣传标语。施工现场大门设警卫。
        3、各类房屋、库棚、料厂等的消防安全距离符合公安部门的规定,室内不得堆放易燃品,严禁在木工加工厂、料库等处吸烟;现场的易燃杂物随时清除,禁止在有火种的场所或其近旁堆放。
        4、进入现场所有人员要戴安全帽,从事2m 以上高空作业时系安全带,所使用的工具随手装入工具袋内或放在安全稳妥的地方,不随意抛掷。施工出入口设置防护棚,预留洞口加设防护栏杆。
        5、脚手架的搭设和爬升架安装要符合施工规范,并符合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的有关规定。
        6、大风天、雨天过后要对所有安全设施进行仔细检查,清除隐患后方可继续施工。
        7、氧气瓶不得沾染油脂,乙炔发生器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氧气瓶与乙炔发生器要隔离存放。
        8、严格施工用电管理,认真执行建设部和大连市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严格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8 的有关规定执行。各种机电设备必须装设二级漏电保护器。夜间施工设置充分的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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