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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安全二十五项反措防止火灾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4月20日

 一.防止火灾事故
1.1 加强防火组织和消防设施管理
1.2各单位应建立防止火灾事故组织机构,企业行政正职为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必须配备消防专责人员并建立有效的消防组织网络。各单位应健全消防工作制度,定期对本单位消防工作进行检查。必须有完善的消防设施和建立训练有素的群众性消防队伍,编制企业各重点部位的防火应急救援预案,加强防火组织和消防设施管理,力求在起火初期及时发现、及时扑灭;并使当地公安部门了解掌握电业部门火灾抢救的特点,以便及时扑救。消防设施应定期检查,及时更换过期设施,禁止使用过期设施。
1.3 在新、扩建工程设计中,消防水系统应同工业水系统分开,以确保消防水量、水压不受其他系统影响。消防泵应严格执行定期试验切换制度,保证备用泵与运行泵联动正常,并定期检测生产区域最高处消防水压力,消防泵的备用电源应由保安电源供给。
1.4消防水系统应有冬季防冻措施,保证分支管路随时可用。厂区重要道路应设为环形,或者设有回车道、回车场,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发电厂应配备必要的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和防火服,以防止灭火中人员中毒、窒息、烧烫伤。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和防火服应定期检查。
2.1电缆防火
2.1.1电缆防火工作必须贯彻设计、基建施工和生产运行的全过程管理,从各个方面采取综合措施,杜绝电缆着火、蔓延事故。新建、扩建和更改工程中的电缆选择与敷设应按《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进行设计。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完成各项电缆防火措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主厂房内架空电缆与热体管路应保持足够的距离,控制电缆不小于0.5m动力电缆不小于1m不能满足要求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
   2.1.2 在密集敷设电缆的主控制室下电缆夹层、电缆沟和电缆竖井内,不得布置热力管道、油气管道以及其它可能引起着火的管道和设备;电缆夹层内必须有良好的通风设备。 对于新建、扩建的火力发电机组主厂房、输煤、燃油、制氢及其他易燃易爆场所,宜选用阻燃电缆。严格按最新版本设计图册施工,做到布线整齐,各类电缆按规定分层布置,电缆的弯曲半径应符合要求,避免任意交叉并留出足够的人行通道。控制室、开关室、计算机室等通往电缆夹层、隧道、穿越楼板、墙壁和盘柜等处的所有电缆孔洞和盘面之间的缝隙(含电缆穿墙套管与电缆之间缝隙)必须采用合格的不燃或阻燃材料封堵。临时拆封的电缆封堵工作结束后,必须重新恢复封堵扩建、更改工程敷设电缆时,应加强与运行单位密切联系,对贯穿在役机组产生的电缆孔洞和损伤的阻火墙,应及时恢复封堵。
2.1.3电缆竖井和电缆沟应分段做防火隔离,对敷设在隧道和厂房内构架上的电缆要采取分段阻燃措施。靠近高温管道、阀门等热体的电缆应有隔热措施,靠近带油设备的电缆沟盖板应密封 建立健全电缆维护、检查及防火、报警等各项规章制度。重要的电缆隧道、夹层应安装温度火焰、烟气监视报警器。坚持定期对电缆夹层、沟的巡视检查,对电缆特别 是电缆中间接头应定期进行红外测温,按规定进行预防性试验。电缆夹层、竖井、电缆隧道和电缆沟等地方应保持清洁,不积粉尘,不积水,照明采用安全电压且照明充足,禁止堆放杂物。在上述地方进行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工作票,并有可靠的防火措施。锅炉、燃煤贮运车间内架空电缆上的粉尘应定期清扫。 
2.1.4加强直流电缆防火工作。直流系统的电缆应采用阻燃电缆;两组电池的电缆应尽可能单独铺设。
3.1汽机油系统防火
  3.1.1油系统应尽量避免使用法兰、锁母接头连接,禁止使用铸铁、铸铜阀门。重视油系统阀门选型工作,其压力等级应不低于超压试验压力(汽机)。油系统法兰禁止使用塑料垫、橡皮垫(含耐油橡皮垫)和石棉纸垫;宜采用厚度1mm~2mm的隔电纸、青壳纸、高密度硬质耐油石棉垫或其它耐油、耐热和耐酸的材料油管道法兰、阀门及可能漏油部位附近不准有明火,必须进行明火作业时,要办理动火作业措施票,并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附近的热力管道或其他热体的保温坚固完整,并包好铁皮。油管路应与热力管道或其他热体间隔一定的距离,禁止将油管路与热力管道或其它热体一起保温。
      3.1.2禁止在与系统连接或未经冲洗干净的油管道上进行焊接工作。必须进行明火作业时,要办理作业工作票,并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在拆开的油管上进行焊接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隔绝措施并检验管道内无可燃物(油、可燃气体),近油源侧的法兰应拆开通大气。
3.1.3油管道法兰、阀门及运转设备、调速系统等应保持严密不渗漏油,如有渗漏油应及时处理,严防漏油渗透至下部热体保温层内,油管道法兰、阀门的周围及下方,如敷设有热力管道或其它热体,这些热体的保温必须齐全,保温外面应包金属皮,并定期检查保温层情况。检修时如发现保温材料内有渗油时,应消除漏油点,并更换保温材料。事故排油阀应设两个串联钢质明杆阀,其操作手轮不允许加锁并应挂有明显的“禁止操作”标志牌,平时应加铅封;常关的二次阀其操作手轮应设在距油箱5m以外的地方,并有两个以上的通道,其一次阀为常开阀;事故排油应排放到主厂房外的事故油箱(池)内。(汽机确认)
3.1.4汽轮机主油箱排油烟管道应按规定引至厂房外或厂房外无火源处并避开上下方有发电机出线或变压器,并设禁火标志。排油烟管出口应装护罩或朝下以防雨水或异物进入油烟管内。1.3.10在机组的各种运行工况下,应保证油管道自由膨胀。汽机油系统管道上引出支管路时,应加装接管座(材料、技术中心修改建议)。压力表管应尽量减少交叉,防止运行中振动磨损。压力表管的壁厚和接头,应满足油液压力等级的要求。(汽机)
3.1.5机组油系统的设备及管道损坏发生漏油时,凡不能与油系统隔绝处理或热力管道已渗入油,威胁机组安全时,应立即停机处理。油管路的布置应便于维护检查。运行中要巡检油管路有无振动现象,如有应及时处理。检修时,要重视对油管接口等薄弱部位的检查, 油管路材料应经检验符合设计,管子应经确认无缺陷,安装、检修焊缝应进行100%无损探伤检查并确保无超标缺陷;油管路有震动现象是应查明原因予以消除;检修时,应重视对压力油管焊缝质量薄弱部位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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