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油罐清洗作业安全技术要求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12月08日

  第四节 防工伤

  1.清洗作业时,为避免罐(塔)顶构架,罐(塔)内附件、工具或其它物件落到作业人员身上,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

  2.清除罐底污杂时,作业人员,应穿着合适的工作鞋,以防落物或搬运过程中砸伤脚趾及污染皮肤。

  3.防止从脚手架、斜梯上摔下或在油污表面上行走时滑倒碰伤。

  4.使用隔离式呼吸器具时,其软管末端应放置在空气新鲜的上风处并注意供气压力适宜,同时要进行过滤,防止空气中的砂粒被吸入而伤及面部。

  5.采用人工手动吊运油污时,其麻绳耐拉力应大于荷重的5倍,且每次作业均应检查有无破损断股和机械损伤。

  6.作业人员腰部宜系有救生信号的绳索,绳的末端留在罐(塔)外,以备随时抢救。

  7.清除罐内油污运杂的通常做法:
  ⑴、人工用特制铜(铝)铲(撮子)或钉有硬橡胶的木耙子,清除罐底和罐壁的油污及铁锈;
  ⑵、用特制加盖铝桶盛装污杂,并用适宜的方法运出罐外;
  ⑶、罐底用铜铲进行清除,并用棉纱布擦净油污;
  ⑷、对于严重锈蚀的油罐,当油气浓度降到爆炸下限20%时,可用低压力(压力不超过0.5MP)水进行冲刷。

  8.清洗油罐污杂的绵纱应保持湿润状态,以防自燃。

  9.清洗作业所清出的污杂,应立即用专用容器进行封装,运往指定地点进行环保溶化处理。

  第五节 照明和通讯安全

  1.必须采用防爆照明设备,其最低悬挂高度一般不小于2.5m,供电电压不超过12V。

  2.轻油罐清洗作业时的照明,一般采用防爆手电筒作局部照明。手提行灯的电压不应超过12V。

  3.油罐清洗作业中应加强联系,特别是对于洞库及覆土隐蔽库的油罐清洗作业,宜采用防爆型有线或无线的通讯设备。

  第六节 竣工验收

  1.清洗后的油罐一般应达到:
  ⑴、属于改储其它油品或用于储存高级润滑油和性质要求相差较大油罐的重复使用,应达到无明显铁锈、杂质、水份、油垢。用洁布擦拭时,应不呈现显著的脏污油泥、铁锈痕迹。
  ⑵、属于定期清洗,不改储其它油品时,应清除罐底、罐壁及其附件表面沉渣油垢,达到无明显沉渣及油垢。
  ⑶、属于检修及内防腐需要清洗的油罐,应将油污、锈蚀积垢彻底清除干净,用洁布擦拭时无脏污、油泥、铁锈痕迹且应露出金属本色,即可进行内防腐和检修。若需动火,除按上述清洗要求外,必须进行油气的测试,符合动火条件方可动火。

  2.验收合格后的清洗储罐工程在有监督的条件下,立即封闭人孔、光孔等处,连接好管线,恢复设备的原来系统。一般应采用谁拆谁装的作法以防遗漏。

  3.油罐清洗工作结束后,应由专业技术人员对清洗设备进行调试,防止“跑、冒、滴、漏”发生,并做好相关纪录。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