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竖井电车路加设、整挂排水管使用电锤安全技术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12月14日

竖井电车路大巷4800m至6200m(及六上山泵房至三下山)加设排水管,加设后需要整挂,在施工过程中需要使用电锤打眼,为确保施工人员和设备的安全,特制定如下安全措施:
        1、施工时间:2010年11月20日至2010年11月30日
        2、施工地点:竖井电车路大巷4800米至6200米
        3、工程负责人:陈晋飞(队长)
        4、安全负责人:赵宝明(工长)
        5、施工前,施工负责人要向所有施工人员严格贯彻本措施。并由当班跟班队干或工长指定一名现场安全负责人负责作业地点的检查和监督。
        6、施工前,工程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瓦检工必须到现场对措施的各项内容逐一落实,由工程负责人汇报调度具备开工条件,调度员做好专项记录后,经本单位值班长许可后方可开工。
        7、施工前必须在施工地点准备0.4立方米的砂子,备用两个灭火器和洒水管路及水源,施工负责人必须负责用洒水管对施工现场20米范围内包括巷帮全断面充分洒水一次,并将施工地点20米范围内的易燃物、浮煤、油污等清理干净。
        8、施工前一天,要与通风工区取得联系,安排专职瓦检员检查施工地点附近20m范围内的瓦斯和风流情况,并在有U型棚、顶板支护地点,检查巷道和背板后的瓦斯浓度,要求在0.5%以下方可施工,施工中要经常检查,一旦瓦斯超限,要立即停止工作,如遇停风 (反风)、停水(无水)期间严禁施工。
        9、施工前,必须敲帮问顶,检查施工地点及附近支护情况是否完好,如有片帮、离层情况必须处理完好后方可施工。
        10、施工前一天必须与运输工区联系,施工队队组安排专人在前后50米放警戒,警戒人员必须站在道外,要在施工地点前后50米各设置红灯一盏和施工标志牌,施工人员必须穿警示反光服。电机车通过时,所有施工人员提前撤到安全地点,若出现会车情况时,让空车先停,人员先撤离到空车道一侧的安全区域,让重车先行,重车通过后,再撤到重车道一侧,待车通过后再恢复施工。在有可能触及架线的地点施工时,架线必须停电,验电放电后并接好地线,挂停电牌。
        11、施工过程中,如遇登高作业时,要有专人扶梯,穿防滑靴,必要时系保险带,做好防护工作。
        12、施工时,电锤电源的解接必须是专职电工,且解接时必须遵
        守有关停送电的规定。需要登高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并由专人扶梯,做好监护工作,严格执行“施工不行车,行车不施工”规定。
        13、每次施工完毕要清理现场,要将电锤及相关设施解脱并带离上井,不准在井下存放,并再次对现场洒水一次,要留专人观察一小时,无问题后方可离开。
        14、施工期间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
        15、施工前后,要汇报调度站,以便调度掌握施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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