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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电设施接地安全技术规范

  
评论: 更新日期:2009年10月25日
七、接地体(线)的连接要求。
1、      接地体(线)的连接应采用焊接,焊接必须牢固无虚焊。接至电气设备上的接地线应采用镀锌螺栓连接。有色金属接地线不能采用焊接时,可用螺栓连接。螺栓连接处的接触面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处理。
2、      接地体(线)的焊接应采用搭接焊,其搭接长度不像符合下列规定:
(1)扁钢为其宽度的2倍,且至少3个棱边焊接。
(2)圆钢为其直径的6倍。
(3)圆钢与扁钢连接时,其长度为圆钢直径的6倍。
(4)扁钢与钢管、扁钢与角钢焊接时,为了连接可靠,除应在其接触部分两侧进行焊接外,并应焊以由钢带弯成的弧形(或直角形)卡子或直接由钢带本身弯成的弧形(或直角形)与钢管或角钢焊接。
(5)利用5.2所述的各种金属构件、金属管道等作为接地线时,应在其串接部位焊接金属跨接线。
八、便携式电气设备的接地要求。
1、便携式电气设备应用专用芯线接地,严禁利用其他用电设备的零线接地;零线和接地线应分别于接地装置相连接。
2、便携式电气设备的接地线应采用软铜绞线,其截面不小于1.5mm2
九、移动式机械和电气设备的接地要求。
1、有固定的电源或移动式发电设备供电的移动式机械的金属外壳或底座,应与这些供电电源的接地装置有金属的连接;在中性点不接地的电网中,可小移动式机械附近装设接地装置,以代替敷设接地线,并应首先利用附近的自然接地体。
2、移动式电气设备和机械的接地应符合固定式电气设备接地的规定,但下列情况可不接地:
1)移动式机械自用的发电设备直接放在机械的同一金属框架上,又补供给其他设备用电;
2)当机械有专用的移动式发电设备供电,机械数量不超过2台,机械距移动式发电设备不超过50m,且发电设备和机械的外壳之间有可靠的金属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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