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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柴油发电机井下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5月12日

作业人员必须遵守下列措施:
        1、 发电机必须由专人负责管理、维修。
        施工前发电机必须放在通风良好、顶板完好,巷道无偏帮、无积水的巷道一侧,严禁放在巷道中间,避免影响运输及行人,并派专人监护。
        2、 在发电机使用地点必须固定一名专职瓦斯检查员进行检查,得到检查员同意后方可进行工作。在工作期间间隔一定时间检查瓦斯浓度变化情况,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其它有害气体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方可继续施工作业。发现超标,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撤除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3、 施工作业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无易燃易爆物品,对工作区域施工前必须洒水除尘。作业现场必须备有2台合格的灭火器及沙子、水管。
        4、 发电机工作时要有跟班队长现场指挥,否则不准施工。
        5、 正常运转期间,发电机运行时有专人对发电机运行情况经行观察,如有异常,立即停止发电机运行。
        6、 维修人员和操作人员在设备运转时,不得进行发电机维修与保养。
        7、 向发电机注油时,要特别小心,不得溢漏,发电机运转时,严禁加油。
        8、 操作人员必须带绝缘手套、穿绝缘鞋。
        9、 打钻工必须严格执行本工种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
        10、 钻孔时有专人对钻孔点进行洒水降温,避免高温产生火花。
        11、 钻孔时对转头进行检查,避免钻头崩断,伤害作业人员。
        12、 当遇矿井抽风机因故停风时,应立即停止发电机作业,待恢复送风,经瓦斯检查员检查同意后方可工作。
        13、 发电机工作完毕后,工作地点必须留有专人巡视检查一小时,确认无引火可能后方可离开现场。
        14、 所有施工人员必须做到自主保安,在施工过程中要做到相互保安,相互配合。
        15、 所有施工人员必须学习贯彻本安全技术措施,并签字。还必须严格遵守各工种的技术操作规程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本措施未尽事宜,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技术规程》、《作业规程》及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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