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3点固焊直接在坡口内进行,点固焊为4点,点固焊长度为15~20mm,高度3~4mm。
7.7.4焊接到“定位块”时,应将“定位块”除掉,并将焊点用砂轮机打磨,不得留有焊疤等痕迹。然后以肉眼或低倍放大镜观察,确认无裂纹等缺陷后,方可继续施焊。
7.8施焊过程中,层间温度应保持在规定的预热温度限内。
7.9氩弧焊打底的根层焊缝自检合格后,应及时进行次层电焊的焊接,以防止产生裂纹。在焊接过程中应逐层进行检查,经自检合格后, 方可焊接次层,直至全部焊接完成。
7.10第一编电焊层使用Φ3.2mm焊条,以后各层可使用Φ4.0mm焊条。
7.11采用多层多道焊,应符合下列规定:
7.11.1氩弧焊打底层厚度不小于3mm。
7.11.2其它焊道的单层厚度不大于所用焊条直径加2 mm。
7.11.3单焊道摆动宽度不大于所用焊条直径的5倍。
7.12施焊过程中注意接头及收弧质量,接头应熔合良好,收弧时应将弧坑填满,如有缺陷用角向磨光机清除干净后再重新补焊整齐。多层多道焊的接头应相互错开10~15mm。
7.13水平固定管焊至平焊时,两人不得同时在一处收弧,避免温度过高引起局部过热。
7.14焊接完成后及时进行热处理,如不能及时进行热处理应马上进行保温缓冷。
7.15热工仪表管座,疏水、排空管座均采用及至二次门内焊口必须采用氩弧焊(或氩弧焊打底)。
7.16焊口焊完后应认真进行清理,将药皮和飞溅清理干净。经自检合格后按按《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DL/T869-2004的规定在焊缝附近打上焊工本人的钢印代号。
7.17对于安装后位置较隐蔽部件的焊口,必须经自检、复检、专检、无损探伤合格后,方可进行其它工序。
7.18检验(外观、无损探伤)发现焊接接头有超标缺陷时,可采取挖补方式返修,但同一位置上的挖补次数不得超过二次,并应遵守下列规定:
7.18.1用角向磨光机彻底清除缺陷。
7.18.2补焊时执行本措施中的工艺要求。
7.18.3焊口返修后应重做热处理及无损探伤检验。
8.焊后热处理:
8.1为了降低焊接接头的残余应力,改善焊缝金属的组织与性能。按工艺评定的规定对焊口进行焊后热处理。
8.2详见《焊缝热处理技术措施》。
9.质量检验:
9.1外观检验:
9.1.1焊工自检:100%;工地复检:100%;质量部专检:100%。
9.1.2检验标准:
9.1.2.1表面无咬边、裂纹、弧坑、气孔、夹渣等缺陷。
9.1.2.2焊缝成型良好,过渡圆滑、匀直,接头良好。焊缝余高0~2.5 mm、宽窄差≤3 mm。
9.2无损检验:
9.2.1 安装焊缝:
9.2.1.1 RT+UT检验:100%。
9.2.1.2热处理后100%硬度检验。
9.2.1.3全部焊缝100%光谱复检。
9.2.2详见附表。
10.主要工序和关键控制点:
10.1主要工序:
焊前准备 对口 预热 点焊 正式焊接 焊后自检
工地复检 焊后热处理 无损探伤
10.2关键控制点:
未焊完的焊缝不允许受力。
10.3停工待检点:
10.3.1对口。
10.3.2预热温度。
10.3.3每道焊接完应将药皮清理干净并检查有无缺陷.
10.3.4整道焊缝焊完后自检。
11.职业安全卫生、环境保护:
11.1本措施中的作业项目虽然工作量不大,但作业时间长、范围较广,从锅炉顶部集汽集箱的42.230米主蒸汽管出口至汽机房15.70米主汽门及15.85米的减温减压器均有施工点。焊接施工作业过程中即是带电作业,同时又伴有高空作业和交叉作业;作业时间主要集中在秋、冬两季。
11.2由于施工过程中交叉作业较多,所以作业范围上方必须用架子板及石棉布(阻燃布)等搭设隔离层,同时作业范围下方必须设有防护安全网。
11.3高空作业使用的脚手架及吊笼等,应符合有关的安全规定,并经安全部门验收,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脚手架的搭设高度及吊笼的停靠位置应便于焊工施焊,并具有一定的作业范围。脚手架边缘应设有防护栏杆。
11.4所有的室外施工作业点均搭设苫布棚子,用来防风、防雨。
11.5平台到作业点之间搭设不小于0.8米宽的步道或使用空中走廊连接,以保证作业人员通行。
11.6整个作业范围内必须设有系安全带的防护栏杆或安全绳。
11.7作业者在上下班、移动作业点时,必须走步道、梯子或乘电梯,严禁在钢架、管子上行走。
11.8上下步道时按先后顺序行走,严禁拥挤、奔跑碰撞他人。
11.9高处作业时,焊条、工具等应装入工具袋内,以防产生高空坠物。
11.10提高环境保护意识,焊接材料的剩余物装在专用筒内带回,倒到指定的专用箱内,决不允许随处抛掷。
11.11严禁将焊条或工具等物品放入管子及管件内。
11.12进入施工现场严禁带烟,更不允许吸烟。
11.13进入施工现场正确佩带安全帽,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施工时按规定穿好绝缘鞋、戴好电焊手套等劳保用品。在200-300℃高温下焊接时应有防烫伤措施,例如用石棉布等保温材料做隔离.
11.14电焊机必须可靠接地,在接通电源时应认真检查有无漏电处,工作完毕后及时切断电源。
11.15电焊机出现故障通知机械修理班派专人维修,严禁私自拆卸。
11.16所有照明均使用36V电压的行灯;照明使用的灯具由供电班接线,不允许私接乱设灯线及灯具。
11.17 焊接作业时远离易燃,易爆物10米以外。高空作业前将下面的易燃、易爆等物品清理干净。
11.18使用的氩气瓶应放置牢靠,必要时用铅丝等绑扎。
11.19工作完毕离开现场时,应认真检查有无遗留下火种。
11.20不允许将钢丝绳、倒链(包括受力或不受力的)、架子管等当作地线使用。
11.21注意成品保护,焊接作业时,不允许在钢丝绳或其它管件上打火起弧、试验电流。电焊作业前,在作业处下方敷设石棉布(阻燃布)用来防止电焊火花飞溅,灼伤附近的设备。
11.22二次线原则上中间不出现接头,不可避免的接头按成品保护中确定的方法用铜接线鼻子连接牢固,并用绝缘胶布包扎好。同时定期检查其绝缘性。
11.23电缆线(电焊机一次线、二次线、调节器线)全部敷设在定置化设置的桥架上。
11.24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即每日将施工区域内的焊条、焊丝头、焊条药皮、热处理使用后的保温棉、废铁丝等集中收集带出施工现场倒到指定地点。
11.25 工地专职安全员随时在各作业层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11.26对任何一项安全设施不符合要求的,焊工有权拒绝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