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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镇海宁远化工仓储有限公司“3.1”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海曙区应急管理局 
评论: 更新日期:2023年11月26日

2017年3月1日13时40分左右,宁波市镇海宁远化工仓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远公司”)在对4号罐区交换站(又称交换坑,以下统称“交换站”)VP1001管道例行检修动火作业过程中,发生火灾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61.6万元,无人员伤亡。

事故发生后,省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省、市领导第一时间了解事故救援情况,并就事故救援、调查处理等工作做出指示。受市政府委托,市政府副秘书长胡望荣及交通、安监、公安消防、港航等部门和镇海区政府领导、宁波舟山港集团负责人迅速赶赴事故现场,指导事故救援等工作。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相关规定,经宁波市政府批准,由市交通委牵头,市安监局、市监察局、市港航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市公安消防支队、宁波舟山港集团等单位组成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市检察院派员参加。事故调查组还邀请了四位专家参与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组依据《安全生产法》及“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查看录像、询问人员、查阅资料,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主要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2017年3月7日,省安委办将该起事故列入挂牌督办。

一、事故相关单位情况

1.业主单位:宁波市镇海宁远化工仓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远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邬晓强,总经理王月锋。成立于2007年5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11662058762X;注册地址:镇海区威远路111号。经营范围:汽油、柴油、燃料油、苯、乙二醇、甲醇、异丙基苯、二氯乙烷、甲苯的港口仓储经营(在许可证件有效期内经营)。液体化工产品的储存、装卸;土地、房屋、设备的租赁;港口仓储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公司位于镇海港区化工作业区,占地面积约330亩,主要经营液体化学品和油品的储运中转业务。已建成4个罐区、31个储罐,总罐容19.44万立方,主要储存甲醇、甲苯、二甲苯、苯乙烯、石脑油、苯等,年吞吐能力250万吨。

2.施工单位:浙江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安装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振荣,总经理张锋。成立于1958年1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1429110966,注册地址:杭州市开元路21号。经营范围:承包境外工程(范围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承包工程资格证书》),压力容器设计、制作安装、电梯及锅炉安装改造维修(凭有效许可证经营,锅炉限下属分支机构),压力管道及起重机械安装改造维修、电力设施承装承试(凭有效许可证经营),汽车维修(含下属分支机构,并凭资质证书经营),汽车运输(限下属分支机构凭许可证经营)。建筑设备安装,机电、化工石油、消防设施、火电设备、冶炼机电设备、市政公用、环保、房屋建筑工程、建筑装饰、建筑幕墙工程的施工,钢结构工程制作安装(以上凭资质证书经营);铝合金风口制作安装,管道安装,建筑安装设计,建筑装饰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仪器仪表、建筑安装设备、建筑五金、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及装置、空调设备的销售;建筑设备、钢模具的租赁;仪器仪表检测及修理技术咨询;物业管理;电子设备制造及焊接服务,劳务服务,非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

该公司持有建筑业企业石油化工工程、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证书,证书编号:D133030809,有效期至2021年2月1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证书编号:D233009474,有效期至2021年1月21日;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证书编号:D333009471,有效期至2021年6月26日;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证书编号:TS3810244-2017,有效期至2017年9月8日;持有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浙)JZ安许证字〔2005〕010730,有效期至2020年1月13日。

省安装公司下属第六分公司(分支机构,以下简称“省安六公司”),负责人舒伯乐。成立于1997年3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01847291931G;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婺州街116号A幢主楼4层。经营范围:锅炉安装改造维修(凭有效许可证经营),以母公司的名义,并在其授权的范围内开展业务咨询联络(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省安六公司于2010年8月成立镇海项目部,项目负责人董志航。

2016年11月15日,省安装公司与宁远公司签订“4#罐区压力管道定检修理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由省安六公司具体负责实施。省安六公司于2016年12月成立了宁远项目部,项目经理花贺鑫。

3.劳务分包单位:浙江浙安建设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安劳务公司”)。法定代表人、经理戴铭庆。成立于2011年4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5729359288;注册地址:杭州市开元路21号7楼。经营范围:建筑工程承包,劳务服务(劳务派遣除外),工程勘测设计、咨询,园林绿化服务,设备租赁,建筑安装工程技术咨询,培训服务,建筑安装工程预算编制、审核服务,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管理服务。

该公司持有建筑业企业水暖电安装作业分包不分等级、焊接作业分包壹级、钣金作业分包不分等级资质证书,证书编号:C5114033010205-3/1,有效期至2021年11月17日;持有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浙)JZ安许证字〔2011〕012222-2/1,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0日。

2016年12月19日,省安装公司与该公司签订“宁波市镇海宁远化工仓储有限公司4#罐区压力管道定检修理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4.化工作业区管理服务单位:宁波市镇海众安仓储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安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邬晓强,总经理徐坚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11784315376K;注册地址:宁波市镇海区威远路111号。经营范围:石油化工产品仓储区安全管理和物业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成立于2006年1月,由原宁波港集团牵头,15家仓储经营单位共同出资成立,主要是为了整改2005年4月国务院安委办危险化学品安全督导组提出的问题,“宁波镇海液体化工储罐区15个经营单位缺乏对储罐区统一的安全管理,致使一些品种的危险化学品储存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储罐区内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未全面落实”。根据省、市安委办整改通知要求,由原宁波港集团牵头,会同储罐区有关企业制定了《镇海液体化工储罐区安全管理方案》,并于2005年10月通过专家评审。该整改方案核心是成立一家由储罐区仓储单位参股或参与的安全管理公司来负责区域安全统一管理。2006年6月,省安监局、市政府组织专家组对储罐区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现场验收。2006年8月,省安监局同意隐患整改通过验收。2009年公司章程修改时,新增宁远公司入股,占股7.32%。公司以安全管理和物业服务为主营业务,采用“统一生产调度、统一安全管理、统一应急救援、统一信息监控”的管理模式,在原宁波港集团公司领导下,对镇海港区化工作业区实施区域安全“四统一”管理。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应急救援情况

(一)事故发生前现场情况。

事故发生当天,宁远公司4号罐区交换站存在管道检修动火、封堵盲板等2种作业。具体情况如下:

(1)动火作业。3月1日,省安六公司宁远项目部,安排劳务分包单位浙安劳务公司施工人员张益航、史洪飞、马兹飞、刘林等人,对宁远公司编号VP1001的压力管道实施检维修作业。其中,张益航为施工现场负责人。因管道检维修涉及动火作业,宁远公司按规定向众安公司申办了动火作业许可证后,签发了当日动火作业票,并指定本公司员工王腾超为现场动火监护人。

上午8时38分左右,宁远公司现场安全巡查员张某发现交换站集污池池底有少量积液,认为现场不满足动火条件。此时,VP1001管道动火作业尚未开工,张某告知动火作业人员,池边作业点不能动火,同时通知公司营运操作部清干集污池。上午11时30分左右,宁远公司营运操作部完成集污池清洗与抽空工作。

下午12时30分左右,现场动火监护人王腾超对清干的集污池测爆后,确认池边作业点满足动火作业条件。施工人员史洪飞按照当日工作安排,开始对位于集污池边的VP1001管道5号焊口实施打磨作业,直至事故发生。

(2)封堵盲板作业。3月1日上午8时45分左右,宁远公司副总经理夏志伟到施工现场,查看管道检维修情况。在现场询问张益航后,得知VP1001管道动火作业下午很快完成。于是直接指示张益航在动火作业结束后、下午16时前,拆除交换站内另一根管道(编号V3401)的封闭阀门及三通,并封堵盲板。

V3401为纯苯输送管道,也在此次检维修范围内。为清除该管道内残液,满足检维修作业安全条件,宁远公司已于2月28日实施了扫线并充满水。

张益航接到夏志伟现场下达的V3401管道封堵盲板任务后,于3月1日上午10时30分左右,布置杂工马兹飞在下午空闲时,拆除V3401管道阀门法兰螺栓,并强调要“对称拆,留四个螺栓”。其本意是对称留下四个螺栓,使阀门仍起封闭作用,防止管道内液体流出。

下午13时20分左右,马兹飞开始拆除V3401管道阀门法兰螺栓。但并未按张益航“对称拆、留四个螺栓”的要求实施,而是拆除了该管道阀门法兰的单侧螺栓。拆除过程中,马兹飞发现有液体从管道中流出,流进集污池内。于是就告诉了现场动火监护人王腾超。

(二)事故发生时现场情况。

3月1日下午13时30分左右,王腾超接到马兹飞的报告后,查看了从管道中流出的液体,由于未闻到异常气味,随身测爆仪也未报警,因而判断流出的是水,不具可燃性,就放松警惕,未叫停史洪飞打磨作业。期间,史洪飞曾到马兹飞拆阀门处拿过铁丝,也看到马兹飞拆阀门时,有液体流出,但未引起足够重视。拿到铁丝返回池边作业点后,仍继续打磨管道。

下午13时40分左右,史洪飞在池边打磨管道产生的火星溅落到集污池内,引燃池内可燃物,火势迅速蔓延、扩大,引发事故。

(三)应急救援情况。

火灾发生后,王腾超、史洪飞、马兹飞等人马上用现场手提式灭火器进行扑救,但火势蔓延很快,无法扑灭。期间,现场安全巡查员张某发现起火后,立即通过手持对讲机向宁远公司内部呼叫“4号罐区着火了”。

宁远公司调度室值班人员通过监控视频第一时间发现火情后,立即电话报告公司值班经理,并指令3名员工关闭附近罐体阀门,通知配电间关闭4号交换站所有电源。下午13时47分,该值班员通过值班电话向众安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报告,下午13时49分,拨打119报警。

众安公司应急指挥中心视频监控值班人员第一时间发现火情,根据公司应急预案,在公司内部层层上报,随后启动化工作业区应急处置预案,要求区域内所有企业停止生产作业,切断储罐及相关管线阀门,开启喷淋系统,组织区域内人员撤离。

下午13时46分,宁波辰菱液体化工仓储公司(紧邻宁远公司)生产技术部副经理黄某向宁波港公安局指挥中心电话报警。13时48分,宁波港公安局指挥中心直接向镇海港区消防中队下达指令。下午13时49分,镇海港区消防中队出动消防车8辆,指战员35人赶赴现场扑救。随后,宁波港公安局消防大队调集北仑港区中队消防车2辆、指战员15人,穿山港区中队消防车2辆、指战员15人赶赴现场参与救援。市消防支队接到增援报告后,立即调集所属消防大队,以及中金石化消防队、镇海炼化消防队的消防车42辆、指战员213人参与扑救。下午15时56分左右,现场明火基本被扑灭,下午16时15分左右,现场残火全部被扑灭。

为防止复燃,镇海港区消防中队安排4辆消防车、24名指战员对现场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护,确保火灾扑救后现场形势平稳。

(四)事故造成的影响。

事故无人员伤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61.6万元。事发后,镇海区政府组织环境监测站对事故现场及周边进行环境监测,事故点上风向、镇海港区内江边下风向监测数据均在底值范围内波动,城区等敏感点位未见明显特征因子。应急处置废水均回收处置。宁远公司因事故停产,原来由管道接收物料的下游企业受到影响,只能改为道路运输维持生产。整个化工作业区因启动应急预案紧急避险,短时间停工也给下游企业物料供应带来一定影响。

三、事故发生的原因及性质

(一)事故直接原因。

宁远公司组织施工单位省安六公司在4号罐区交换站管道检修作业过程中,马兹飞拆卸V3401管道阀门导致管道内含苯污水流入集污池,史洪飞打磨VP1001管道时产生的火花引燃集污池内含苯可燃物,是此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 事故间接原因。

1.宁远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1)公司董事长邬晓强履行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负责人职责不到位,督促、检查宁远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不力,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规章制度得不到认真遵守。

(2)公司副总经理夏志伟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指挥检修作业。3月1日上午8点45分左右,夏志伟违反宁远公司《盲板抽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在未经公司安全技术部检查、审核同意并开具作业票的情况下,在4号罐区交换站现场直接对施工单位下达V3401管道拆卸阀门、堵盲板的指令。

(3)公司动火作业管理不严格。3月1日VP1001管道动火作业前,未按公司《安全作业管理制度》中的“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要求,制定动火作业方案;动火作业审批人张方军未按公司《安全作业管理制度》中的“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要求,到现场确认动火作业安全措施到位情况下签发动火作业票;动火监护人王腾超在动火作业现场发现V3401管道拆卸阀门流出大量液体时,未按公司《安全作业管理制度》中的“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要求,及时叫停史洪飞的动火作业。

(4)火警报告不及时。3月1日13时40分左右发生火情,公司13时47分向众安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报告,13时49分才拨打119报警。报警时间长达9分钟,违反《消防法》第一时间报警要求。

(5)对工程外包人员管理不到位。宁远公司对工程外包施工人员资质审查不严,分管领导夏志伟、动火作业审批人张方军、现场动火监护人王腾超均未发现不在施工备案人员名单中的刘林参与现场动火作业。

2.省安六公司对施工现场管理不力。

(1)项目部职责不清,管理脱节。董志航作为镇海项目部经理,负责镇海片区业务承接及管理,却违规兼任浙安劳务公司驻工地现场代表。宁远项目部、镇海项目部、省安六公司三个管理环节都未实现安全生产的有效管理。

(2)施工现场安全管控不力。省安六公司负责对浙安劳务公司的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和管理。但在发生事故时,宁远项目部包括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王文革在内,没有人员在现场监督施工。

(3)对劳务分包施工人员管理不到位。施工现场负责人张益航违规安排未备案人员刘林作业。史洪飞2017年2月20日取得资格证书后,岗位从普通管工转为抛光、打磨作业,但宁远项目部未按公司规定对其进入新岗位前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3.浙安劳务公司对从业人员安全教育不力,违规作业。

(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落实。2016年12月施工开工至发生事故时,未按规定对宁远项目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违规指定董志航担任驻工地现场代表。

(2)违规作业。张益航在明知堵盲板需办理作业票的情况下,未按规定办理V3401管道堵盲板作业票。明知拆除还没完全清洗完毕的阀门,按要求不能与动火同时作业,在未确认管道完全清洗干净的情况下,指令马兹飞冒险作业。马兹飞明知堵盲板需要开具作业票,在未确认有堵盲板作业票的情况下,违规进行作业,且擅自改变张益航提出的作业要求拆卸V3401管道阀门螺栓。

(3)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公司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开展教育培训。史洪飞岗位从普通管工转为抛光、打磨作业,未按公司规定对其进入新岗位前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4)现场安全管控不力。史洪飞在对VP1001管道动火作业过程中,未严密铺设防火毯,现场动火防范措施不到位;在发现V3401管道阀门漏出液体,周边作业环境发生改变时,未及时停止作业。

4.众安公司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应急处置制度不合理。

(1)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不健全。董事会未建立定期听取、讨论、决策化工作业区安全生产工作议事机制。董事长、总经理等公司领导层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不清晰,董事长、法人代表邬晓强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履职不到位。

(2)应急处置报告制度不合理,报警迟缓。3月1日13时40分左右,众安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值班员殷某从监控视频中发现宁远公司4号罐区冒烟,到13时48分殷某才向镇海港区消防中队报警,报警反应时间长达8分钟。经调查,应急指挥中心报警时间滞后,主要原因是按照《镇海港区液体化工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办法》规定,应急指挥中心接到火灾情况报告时,需先报公司安全生产部及主管领导后才能报警。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宁远公司“3.1”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事故等级为一般事故。

四、事故相关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一)建议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人员。

1.夏志伟,宁远公司副总经理,分管公司安全、设备设施技改、检维修等,违反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违规指挥公司检维修作业,无视当天VP1001管线动火作业和V3401管线阀门拆除、上盲板等高危作业危险有害因素(包括可能存在的交叉作业、苯水残留物的易燃性等),现场直接下达施工指令和要求。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建议宁远公司撤销其职务,并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2.张益航,浙安劳务公司员工,施工现场负责人,特种作业证号:T330825198308045613,作业类别: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准操项目: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对转岗人员史洪飞未及时开展岗前班组教育,现场动火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违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要求,现场接堵盲板的作业指令后,在未取得堵盲板作业票情况下指挥作业;违反浙安公司管理制度,违规指令马兹飞超当天安全交底作业内容作业;违规安排刘林作业。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建议浙安劳务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3.王腾超,宁远公司安全技术部技术员。3月1日,4号罐区交换站VP1001管道动火作业的现场动火作业监护人。执行公司安全作业管理制度不到位,VP1001管道动火作业前安全防护措施未监护到位,未制止马兹飞的违规作业,在动火作业环境发生改变时,未及时叫停史洪飞动火作业。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建议宁远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4.马兹飞,浙安劳务公司员工。违反浙安公司安全交底制度规定,明知拆阀门和动火作业不可以同时进行,仍在史洪飞对4号罐区交换站VP1001管道动火作业时,超当天安全交底作业内容违规实施拆除阀门作业,且未按张益航提出的作业要求拆卸V3401管道阀门。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建议浙安劳务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二)建议公司给予处分和经济处罚的人员。

1. 史洪飞,浙安劳务公司员工,特种作业证号:T410329198410134012,作业类别: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准操项目: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在4号罐区交换站VP1001管道动火作业过程中,现场动火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发现周边作业环境发生改变时,未及时停止动火作业。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宁远项目部和浙安劳务公司未对其进行岗前培训,建议浙安劳务公司给予处分和经济处罚。

2.张方军,宁远公司安全技术部经理,作为公司安全技术部门负责人,对王腾超教育培训不到位,未制定动火作业方案,违规签发动火作业票,现场管理措施不落实。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建议宁远公司给予处分和经济处罚。

3.王月峰,宁远公司总经理,作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负责人,对公司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力负有主要责任,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管理责任。建议宁远公司给予处分和经济处罚。

4.王文革,省安六公司宁远项目部安全员。在实施4号罐区交换站VP1001管道动火作业时,未认真履行专职安全管理员职责,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建议省安装公司给予处分和经济处罚。

5.花贺鑫,省安六公司宁远项目部经理,宁远项目工程承包方项目负责人。未按规定对史洪飞进行新岗位培训,对劳务分包方人员管理不力,对动火作业管理不力,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建议省安装公司给予处分和经济处罚。

6.董志航,省安六公司镇海项目部经理,宁远项目劳务分包方现场代表。未按规定对史洪飞进行新岗位培训,对劳务分包方人员管理不力,对动火作业管理不力,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建议省安装公司给予处分和经济处罚。

7.徐坚国,众安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不健全,本次事故报警迟缓负有责任,建议其向众安公司董事会作出深刻检查。

(三)建议安监部门依法行政处罚人员。

1. 邬晓强,宁远公司和众安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两家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责任人。对众安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不健全,宁远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力负有主要责任,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由安监部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2. 舒伯乐,省安六公司总经理,分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企业内部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劳务分包方监督管理不严不力,董志航违规兼任劳务分包方现场代表等问题负有责任,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由安监部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3. 戴铭庆,浙安劳务公司经理、法定代表人,公司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对企业内部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不严不力等问题失察。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由安监部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四)事故责任单位行政处罚建议。

建议安监部门依法对宁远公司、省安六公司、浙安劳务公司分别作出行政处罚。

(五)其他建议。

1.宁远公司作为事故责任单位,责令其限期整改,并由有关部门挂牌督办。

2.众安公司作为港区16家化工仓储企业“统一生产调度、统一安全管理、统一应急救援、统一信息监控”的安全管理服务单位,存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健全、应急处置制度不合理等问题,责令限期整改。

五、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

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坚持管必威体育官方网站 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一个领导、部门和岗位。要建立健全港口危化品作业区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并严格执行。要强化检维修施工作业安全管理,特别是动火作业管理。要加快推进港口危化品作业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提高港口危化品作业区本质安全生产水平

(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涉事企业应认真吸取此次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宁远公司。一是要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作为本单位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的公司董事长,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规定履职并做好履职记录,杜绝公司董事长在多家企业“挂名”却未能有效全面履职的问题。二是要加强检维修项目管理,规范企业特殊作业尤其是动火作业管理,杜绝“三违”现象。修订完善本单位动火作业管理制度,加强从业人员资质管理和教育培训,改变目前动火作业管理中管理不严,动火监护人员违规行为多发的问题。三是要切实加强对承包、劳务分包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协调和管理,检查督促承包、劳务分包单位认真组织开展人员教育培训、隐患排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四是要修订应急处置预案,规定发现火情人员或接到火情报告人员应第一时间向消防部门报警。

2.省安六公司和浙安劳务公司。事故暴露出省安六公司和浙安劳务公司规章制度不落实,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晰等问题。公司应严格落实整改:一是要切实加强现场施工管理,严格执行规范、规程及有关规定。加强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尤其要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岗前教育培训,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切实提高从业人员风险辨识能力,掌握相关安全生产betway必威官方网站 和安全操作技能。二是严格落实作业现场安全监管。严禁违章指挥和强令他人冒险作业,严禁违章作业,严禁未经审批进行特殊作业,进一步强化对“三违”现象的管理措施。三是要明确承包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之间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承包单位应切实加强对劳务分包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劳务分包单位应加强人员教育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格履行现场安全管理职责。

3.众安公司。一是要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统一生产调度、统一安全管理、统一应急救援、统一信息监控”要求,完善董事会安全生产议事制度,定期研究部署化工作业区安全生产工作;健全董事长、总经理等公司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职责;按照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的相关要求,督促各仓储企业切实做好安全生产风险“双防控”工作。二是要提高教育培训质量。进一步明晰众安公司与仓储企业在从业人员教育培训上的职责分工,健全对外来施工作业人员和仓储企业动火作业监护员等教育培训机制。三是要修订应急处置预案。修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报警程序,改变层层上报的规定,由发现人或接报人第一时间火灾报警。四是强化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有效落实,有效履行管理职责,加强整个区域内以“讲诚信、守规矩”为核心的企业安全生产文化建设。

4.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要理顺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完善考核机制,切实加强对控股企业和镇海港区化工作业区的安全管理。要研究提高众安公司的管理能力,更好地发挥众安公司的作用。要加快推进镇海港区化工作业区内港口仓储企业的整合重组。按照2006年省安监局关于镇海液体化工储罐区(即镇海港区化工作业区)隐患整改验收意见要求,继续履行好该区域统一安全管理职责。按照2006年市安委会上报的隐患整改方案要求,督促落实区域内港口仓储企业“一罐组一预案”。指导众安公司和宁波港公安局进一步完善该区域应急预案,并协同开展无脚本的预案演练。

(三)切实加强政府监管。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必威体育官方网站 监管队伍能力建设,将具有安全监管专业背景、经验丰富的人员充实到一线监管队伍,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二是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对从业人员、动火作业、外包工程的管理。三是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加强对港口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动火作业、外包工程的监管。四是进一步加强港口危化品作业区有关监管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加强属地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管,形成属地政府和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监管格局。五是进一步开展港口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场所消防检查,推动港口提升危险化学品灭火应急救援能力。六是尽快明确对众安公司编制完成的镇海港区化工作业区应急预案的备案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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