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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天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7.24”起重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郊区应急管理局 
评论: 更新日期:2023年11月24日

2021年7月24号9时30分,上海天冶建设集团在其承揽的铜陵市富鑫钢铁有限公司1280m³高炉升级项目高炉除尘管道安装时,发生一起起重伤害事故,致一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56万元。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32号)等有关规定,区政府成立了以区应急局、区市监局、区科经局、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等有关单位组成的区政府上海天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7.24”起重伤害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调查组聘请相关必威体育官方网站 专家参与事故调查工作。调查组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针对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与教训,提出了防范措施与建议。

一、事故相关单位基本情况

上海天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5月31日,注册资本15800万元,法人代表马天海。营业范围:建筑工程,保温工程,炉窑工程,装饰工程,钢结构设计、安装,建筑材料、耐火材料、金属材料、机电设备销售,机电设备安装及检修,冶金工程,建筑劳务分包,市政工程,消防工程,智能化工程。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应急救援情况

2021年7月24日,上海天冶建设有限公司富鑫钢铁公司高炉项目部在进行除尘管道作业。施工队安排普工王宝珠对放水口除尘烟罩和烟道进行焊接作业,同时安排另一班组的普工董志祥驾驶行车将除尘烟罩90度的弯头吊运换成45度的弯头,作业人员郭红喜在现场指挥。弯头吊运结束后,郭红喜安排董志祥驾驶行车将受铁口除尘烟罩吊运到受铁口位置,10时43分左右,行车运行除尘烟罩部位,行车梁下部的检修吊笼将正在焊接作业的王宝珠挤压在放水口除尘烟罩侧上钢板上。现场人员郭红喜立即打120,10时58分,120急救车赶到现场,11时15分左右将伤者送到铜陵市人民医院,经抢救无效,宣告死亡。

死亡人员:王*珠,男,32岁,安徽省宿州市萧县圣泉乡前荒行政村后荒自然村44号,****:34222219890812****,上海天冶建设有限公司员工。

事故发生后,富鑫钢铁有限公司安全监管人员立即向郊区应急局报告。接到报告后,郊区应急局、郊区市监局相关领导及人员立即赶到现场,组织事故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

三、事故原因和性质认定

(一)直接原因

上海天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员工王宝珠在对放水口除尘烟罩和烟道进行焊接作业中,头部被行进中的行车的检修吊笼挤压在烟罩侧上部,是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 上海天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部,在除尘管道安装施工前,未制定合理的作业方案,起重作业与焊接作业交叉进行,现场没有落实专门人员对交叉作业统一指挥和安全监护。

2. 上海天冶建设有限公司行车作业人员董志祥与焊接作业人员王宝珠均未接受正规相关作业培训,也未取得相关作业的作业证。对现场交叉作业风险无辨识,自我安全意识淡薄,现场安全人员对行车吊装作业安全防护工作不到位。

3. 铜陵市富鑫钢铁有限公司安全检查监管不到位,对1280m³新高炉的项目管理非常薄弱,对未通过检测的新行车管理混乱,对外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存在以包代管、管而不严的问题。

(三)事故性质

经事故调查组认定:这是一起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交叉作业不规范,员工无证上岗,作业有关单位监管不到位导致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四、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一)建议不予处罚人员

王宝珠,上海天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员工。无证上岗,从事放水口除尘烟罩和烟道进行焊接作业,自我安全防范意识不强,被行进中的行车挤压身亡。鉴于其已在事故中死亡,建议不予处罚。

(二)建议给予行政处罚人员

1、张永虎,上海天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富鑫钢铁有限公司1280m³高炉工地现场班组负责人,未对本次交叉作业风险隐患认真辨识,对作业安全防护不到位,违章指挥,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管理责任。根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45条第一款的规定,建议给予9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董志祥,上海天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富鑫钢铁有限公司1280m³高炉工地现场行车驾驶员,未对本次吊装作业风险隐患认真辨识,无证上岗,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根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45条第一款的规定,建议给予9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3、郭红喜,上海天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富鑫钢铁有限公司1280m³高炉工地现场技术负责人,未对本次交叉作业风险隐患认真辨识,对作业安全防护不到位,违章指挥,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管理责任。根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45条第一款的规定,建议给予9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4、徐亚,上海天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富鑫钢铁有限公司1280m³新高炉的项目建设工程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对员工安全培训教育不落实,违章指挥,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管理责任。根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45条第一款的规定,建议给予9999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5、马天海,上海天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其公司承包的富鑫钢铁有限公司1280m³新高炉的项目建设工程管理不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对员工安全培训教育不落实,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管理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第92条规定,建议处以上一年年收入30%计4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三)建议给予行政处罚的单位

1、上海天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企业安全生产检查不到位,“六项机制”没有得到有效的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不力。存在层层分包、违章指挥、无证上岗等违章违法行为。对本起事故负有主体责任。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建议给予上海天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人民币30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铜陵市富鑫钢铁有限公司虽与上海天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安全协议书》,对施工单位进行了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但未有效督促相关施工企业开展隐患排查与风险评估,对施工企业的层层分包、违章指挥、无证上岗等违章违法行为未能及时发现与纠正。且公司项目部安全意识薄弱,安全监管流于形式,行车等设备管理混乱。建议给予铜陵市富鑫钢铁有限公司人民币20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以上的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行政处罚的罚款事项由郊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实施。

五、防范措施

(一)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富鑫钢铁公司应履行属地及业主责任,杜绝“以包代管”现象,认真贯彻落实“六项机制”,强化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加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对总承包方、施工方、监理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进行统一协调、监督,并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实现安全生产。

(二)加强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上海天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承包工程项目时,应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做到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具备相应专业betway必威官方网站 能力后上岗。有针对性的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专业技能,杜绝违章指挥,增强安全意识和岗位风险认知能力。

(三)加强施工作业安全防范

为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建议上海天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铜陵市富鑫钢铁有限公司在以后的施工作业时,要认真汲取本次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做好施工作业和现场环境的安全风险辨识,制定交叉作业针对性的安全防范措施,杜绝层层分包、违章指挥、无证上岗等违章违法行为。

(四)强化施工作业的检查督查

施工企业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管理人员巡回检查制度,认真排查作业现场安全隐患。发包企业除做好与施工企业的相关协议与培训外,还应加强对施工企业的安全隐患的检查力度,对违章作业的企业要严格处罚,确保施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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