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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9•30”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建德市应急管理局 
评论: 更新日期:2023年11月24日

2022年9月30日下午15时许,浙江万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一名作业人员刘某能(男,贵州铜仁人,身份证号:522230********0756)在建德500千伏线路工程基础3标项目进行地脚螺杆绑扎作业时不慎失足摔落基坑底部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类型: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

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关于授权市安监局牵头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的通知》(建政函〔2009〕45号)之规定,成立了由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杨村桥镇人民政府等单位参加的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市纪委监委派员参加。

事故调查组通过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周密细致的现场勘察、调查取证、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应急处置、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相关单位基本情况

(一)承包单位:浙江康达建设有限公司概况

该公司成立于2000年3月14日,注册地位于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西横河新村2区7幢南5号营业房三楼,法定代表人为钟某某。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9G,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凭有效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经营);地基及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水电安装、市政水利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电力线路跨越架搭设施工;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电力设施承装、电力设施承修、电力设施承试(凭有效许可证经营)等。

(二)分包单位:浙江万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概况

该公司成立于2002年9月13日,注册地位于浙江省诸暨市浣东街道东二路107号万达财富大厦,法定代表人为周某。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经营范围包括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施工劳务不分等级;对外承包工程业务等。

二、事故发生经过、事故救援及现场勘查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及救援等情况

2022年9月30日下午2时,浙江万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浇筑班组杨某某、刘某能、吴某某、杨某某、刘某西到绪塘村线路基础施工场地N47#塔基的D基坑进行浇筑前准备工作。15时许作业人员刘某能固定地脚螺栓时未使用平台上配用的速差保护器,不慎从作业平台坠落坑底,落差约12米。吴某某看到后惊叫一声“不好了!”刘某西说坑里没信号,叫杨某某打电话报告求助。15时41分杨某某打电话给班组长毛某某和汇报后找到绳子试图把刘某能先吊上来,后担心造成二次伤害作罢。

班组长毛某某接到电话后立即从外地往回赶,开车途中打119救援电话。17时10分左右,消防救援队赶到现场开展救援,使用专业救援工具把刘某能救上来之后120急救医生经简单检查后在18时30分左右将刘某能送往医院。19时许刘某能在医院经抢救无效宣布死亡。

(二)事故现场勘查情况

事故现场位于建德市杨村桥镇绪塘村建德500千伏线路基础工程项目N47#塔D腿基坑作业场地。该基坑位于半山腰处,人工开拓出约20平方米左右的施工平台。基坑深约16米,直径约2.2米,基坑口处有高约1.5米的圆柱形防护围栏。围栏上有6根工字钢架起正在向下延伸的绑扎钢筋,已向下延伸约3.5米,基坑周围有圆桶装绑扎钢筋。基坑防护围栏外靠山一侧地上有一个黄色安全帽。基坑防护围栏外靠山脚一侧有2只防坠速差器分别固定在两棵树干上。基坑防护围栏下有一套软梯,软梯边上的树桩上挂有2件印有“安全监护人”的红色反光背心。施工平台山脚侧边缘处有一个黄色安全帽、一个蓝色扳手和一段绳子。施工平台上散落3根长约2.5米的树干。

(三)事故调查取证情况

浙江康达建设有限公司提供了《营业执照》以及项目负责人孙某北、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于某春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孙某北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质量主管项某军的《中级工程师资格证书》、《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证书编号:D233010374)、《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不分等级、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证书编号:D333010371)、《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浙)JZ安许证字[2005]040160)、《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分包安全协议》(土建工程)、《工程进度及安全例会纪要》、《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职工三级安全教育登记卡》、《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演练记录》、《安全质量飞行检查整改通知单》、《基础施工安全操作规程》等。

浙江万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了《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证书编号:D233010496)、《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浙)JZ安许证字[2005]048448)、项目负责人陈某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安全负责人张某某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任命文件、企业组织架构图、《项目施工方案》、《基坑作业相关安全操作规程》、《深基坑救援应急演练记录》、项目负责人陈某与浇筑班组全员的安全生产承诺书、《深基坑一体化装置的安全操作培训记录》、《安全生产月等专题安全学习活动记录》、《2022年作业人员安全准入试卷》、《违章整改反馈单》、《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施工安全风险辨识和管控措施清单》、《安全管理制度》、《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等。

事故调查组询问了、杨某某、毛某某、张某某、周某、钟某某、蔡某某等人相关情况,并制作了《询问笔录》。

三、事故原因及性质

(一)直接原因

作业人员刘某能安全意识淡薄,违反公司安全操作规程的规定,进入基坑高处作业①时未使用速差保护器,导致高处坠落事故发生。

①GB/T 3608-2008《高处作业分级》1.1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二)间接原因

1、事故隐患排查不及时。浙江万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及时发现刘某能未按操作规程规定使用差速保护器的事故隐患并制止违章操作。

2、安全警示标志不足。浙江万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作业现场未设置“高处坠落”的相关安全警示标志。

3、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不到位。浙江万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新员工三级安全培训登记卡中受教育人刘某能未签字,未保证刘某能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betway必威官方网站 。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浙江万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9•30”高处坠落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四、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一)对事故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1、作业人员刘某能安全意识淡薄,违反公司安全操作规程,未使用速差保护器进入基坑作业,导致高处坠落事故发生,是本次事故的直接责任者,鉴于其已在事故中死亡,建议免于追究责任。

2、浙江万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某未有效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计划,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建议由建德市应急管理局根据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3、浙江万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安全负责人张某某组织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不到位,未如实记录。建议由建德市应急管理局根据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处理。

4、浙江万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班组长毛某某未及时排查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建议由建德市应急管理局根据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处理。

(二)对事故相关单位的处理建议

1、浙江万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不到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现场安全警示标志不足,对本次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建德市应急管理局根据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2、浙江康达建设有限公司与分包单位签订了《分包安全协议》,根据协议规定对分包施工单位组织了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检查。对作业现场存在的风险进行了辨别和告知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防范,已基本履行了对分包施工单位的统一协调管理职责。建议不予行政处罚。

五、防范整改措施

(一)浙江万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员工安全意识,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浙江康达建设有限公司要进一步加强对分包施工单位的统一协调管理。督促承包单位完善施工作业区内相关警示牌告知牌的设置,和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及劳保装备的使用。

(三)杨村桥镇人民政府要落实好属地安全监管责任,举一反三,全方位、多领域开展隐患排查工作。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多或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要移送至必威体育官方网站 主管部门进行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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