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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兜民俗文化长廊项目 “9·26”一般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思明区应急管理局 
评论: 更新日期:2024年01月12日

2022年10月10日,根据《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授权区应急管理局开展“9·26岭兜民俗项目亡人事故”调查的通知》(厦思政办〔2022〕49号)要求,我局牵头成立岭兜民俗文化长廊项目“9·26”一般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对该起事故进行调查。根据区建设局的事故原因技术分析、何厝派出所的询问笔录,以及对相关人员的调查询问,调查组讨论形成了《岭兜民俗文化长廊项目“9·26”一般事故调查报告》。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相关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万圣形意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该公司2015年10月成立,为岭兜民俗文化长廊项目的施工单位,法人代表:钟能伟,注册资本:伍佰万元整,住所:厦门市海沧区坪山南里64号融信中心写字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6MA2XN7HX3C,企业类型:法人商事主体【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营业期限:2015年10月22日至2045年10月21日。《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编号:D335206695,资质类别及等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叁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有效期:至2025年04月30日。

(二)岭兜民俗文化长廊项目基本情况

岭兜民俗文化长廊项目为岭兜拆迁地块进行的民俗建设项目,实施内容包含宗教场所拆除后回建迁建工作。2022年4月28日,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街道岭兜社区宏济殿管理委员会(老人协会)与厦门万圣形意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岭兜文化广场(寺庙配套用房、烈士陈列馆及民俗综合用房、民俗文化长廊),2022年5月开工建设,至9月26日,该工程主体进行第一层顶板模板收尾、主梁钢筋绑扎工作。

(三)涉事汽车吊及驾驶员基本情况

涉事汽车吊车辆号牌:闽C*****,所有人:王**,注册日期:2014年01月21日,检验有效期:至2023年01月,型号:徐工25t; 最大臂长:38m,最大起重量:25t。范**是王**的丈夫,为该车实际共同所有人。

驾驶员刘**,男,1990年9月8日出生,身份证地址: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驾驶证准驾车型B2(大型货车),有效期至2026年9月15日,特种设备操作证作业项目代号Q2(起重机司机),有效期至2024年6月25日,受范**雇佣操作涉事汽车吊。

(四)相关人员基本情况

宁**,49岁,男,户籍地址:四川省大竹县**,为岭兜民俗文化长廊项目工地木工组工人,在本次事故中死亡。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应急处置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岭兜民俗文化长廊项目由于第一层顶板模板施工,需要在场地内吊运相关材料,范**经人介绍与工地项目部达成吊运材料口头协议,涉事汽车吊进入该工地作业,吊车处于场地中央位置。2022年9月26日,刘**操作汽车吊将一捆模板支撑材料5cm*5cm方管(约400Kg)由材料堆放场地吊运至第一层顶板,宁**通过对讲机在第一层顶指挥汽车吊作业。9时10分许,因吊物无法直接吊至预定场地,宁**便站在吊臂下方用力将吊物往前推,在此过程中吊车支腿失稳、吊臂趴臂、车身后仰,吊车大臂带着宁**将二楼结构梁板处砸出一个孔洞,宁**掉到一楼地板昏迷不醒。

(二)事故救援情况

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拨打120急救电话,宁**被送到弘爱医院抢救,2022年9月26日10时33分因呼吸心跳骤停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后,区应急局、区建设局、何厝派出所和街道社区立即派员赶赴事故现场调查了解。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这起事故导致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5万元。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一)事故原因

1.技术原因分析

厦门市思明区建筑必威体育官方网站 协会受区建设局委托,对岭兜民俗文化长廊项目“9·26”汽车吊事故原因进行技术分析,2022年10月26日出具《“9·26”汽车吊事故原因技术分析报告》(详见附件1)。该报告显示:汽车吊底部及周边场地为未经硬化的回填土,且不平整;汽车吊右侧支腿距基坑边不足1米,支腿下未见地基加固,右后支腿下陷;吊装作业过程中,起重臂趴臂受力处于临界状态,作业人员站在吊臂下方用力将吊物往前推,相当于歪拉斜吊的作用,导致起重臂上下晃动,起重臂瞬间受力过大,造成事故发生;汽车吊发生起重臂趴臂、车身后仰之后,起重臂未见明显变形。

2.事故主要原因

①汽车吊作业场地为回填土,未采取应有的硬化措施,且右侧支腿临近基坑,未见地基加固,使支点地基承载力不足;对于作业人员站在吊臂下前推吊物的违规行为,未尽吊运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责任。

②宁**在吊运材料时,因吊物无法直接吊至预定场地,便站在吊臂下方将吊物往前推,导致歪拉斜吊受力过大。

(二)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岭兜民俗文化长廊项目“9·26”一般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五、事故责任认定及对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一)不予追究责任人员

宁**,违反任何人不应停留在起重臂下方的规定,且用力将吊物往前推,相当于歪拉斜吊的作用,导致起重臂上下晃动、瞬间受力过大,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鉴于在本起事故中死亡,建议不予追究。

(二)问责建议

涉事汽车吊权属个人,其实际所有人范**与厦门万圣形意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就吊装材料一事达成口头协议,是承揽关系,应对承揽内容承担安全责任。该汽车吊作业条件不符合相关标准规范,对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不严格,刘**虽是汽车吊操作人员,但范**作为雇主,且为该汽车吊实际所有人,应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对吊车所有人依法进行处理。

六、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

此次事故暴露出吊车所有人安全生产意识不强,执行必威体育官方网站 相关规范和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不严格,未能采取有效措施防范事故发生。

该吊车所有人要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安全生产意识,要分析此次事故原因,从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防止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生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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