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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3·1”高处坠落一般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信州区应急管理局 
评论: 更新日期:2024年02月02日

2021年3月1日13时10分许,位于信州区滨江西路,江西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组织人员拆除铝合金窗户时,一名工人不慎高处坠落至地面,当场死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为85万元。

接到事故报告后,区政府立即成立了由区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信州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总工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监察委员会、西市街道办事处等部门组成的江西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3·1”高处坠落一般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开展了事故调查工作,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综合分析,现将事故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单位基本概况

1、江西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公司”)于2011年07月13日在上饶市广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100578757****)公司住所:江西省上饶市广信区凤凰西大道76号,法定代表人:姜某,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4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防水工程、室内外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土石方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体育场馆设施工程、消防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工程、机电设备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刘某,男,33岁,身份证号:36230119891120****,现居住地:上饶市信州区解放路。系某招待所装修项目负责人。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2020年7月31日,建设公司项目负责人刘某以公司名义与上饶工行签订了《某办公用房维修维护项目施工单位资格评审合作框架协议》。2021年2月26日,刘某接到上饶工行的通知,要求他安排施工人员帮忙把上饶某招待所301、401、501房间装修一下,于是刘某联系了长期帮他做事的吴某、吕某1、吕某2等人,并安排吴某现场负责本项目。2月28日,吴某联系了吕某2一同到上饶工行招待所查看了装修现场,为进场施工做准备。3月1日上午,吕某1、吕某2一起来到上饶工行招待所现场开始清理施工作业,下午13时10分左右,准备拆除四楼401室的铝合金窗户,吕某1、吕某2两人使用撬棍和螺丝刀撬动铝合金窗户四周,将窗户撬松动后,两人合力(吕某2站在窗户东侧,吕某1在窗户的西侧)准备将窗户卸下移至室内,因窗户较重(铝合金窗户宽约3米,高约1.5米,双层玻璃),两人拖拽不稳,导致吕某2随部分铝合金窗户一同从四楼401室的窗台口坠落至地面,现场负责人吴某发现情况后同吕某1一起跑到一楼去查看,看到吕某2右脸部贴地趴在一楼地面上,头部出血,吴某立即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大概过了20分钟左右,120救护车就来到了事故现场,经医护人员确认,吕某2已经死亡。

图:事故现场示意图

三、事故伤亡人员情况

四、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吕某2安全意识淡薄,在拆除铝合金窗户时未佩戴安全帽、系挂安全带等安全防护用品,违规操作、冒险蛮干,不慎从四楼层坠落至地面,导致事故的发生。

(二)间接原因

建设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在组织施工过程中,未依法对吴某、吕某1、吕某2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作业现场未设置有资质的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管理。未及时发现和制止吕某1、吕某2等人的违章行为。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该起事故为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事故类型为高处坠落。

五、事故的责任分析和处理建议

1、吕某2安全意识淡薄,自我防范能力差,作业过程中对施工现场危险因素辨识不足,在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冒险蛮干,导致事故的发生,对本起事故负直接责任。因其在事故中死亡,责任不予追究。

2、建设公司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对委托代理人失管失控,与发包单位未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未依法对吴某、吕某1、吕某2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betway必威官方网站 ,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依法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未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未向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对事故负有主要责任。建议应急管理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

3、刘某作为项目负责人,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未投入必要的资金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的有效实施,未依法组织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施工时未督促吕某1、吕某2等人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建议应急管理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

六、整改意见

1、建设公司要深刻吸取此次事故教训,严格落实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建立和完善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佩戴使用;提高辨识隐患的能力,督促、检查项目施工的安全生产工作,不违章作业,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2、刘某作为本项目负责人,要深刻吸取本次事故教训,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律和法规,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力度,做到不违章作业,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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