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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诚致汽车服务有限公司“10·17”物体打击一般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青山湖区应急管理局 
评论: 更新日期:2024年01月27日

2021年10月17日11时许,在青山湖区湖坊镇高新南大道南昌诚致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发生一起工人使用举升机维修车辆导致的物体打击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相关规定,受区政府委托,经研究决定,2021年10月18日成立由区应急管理局为组长单位,区总工会、区城管局、湖坊镇和湖坊派出所分别派员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区纪委监委派员参加。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现已查清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死亡及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提出了对事故责任人、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和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

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

南昌诚致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致汽修),注册地址:南昌市青山湖区高新南大道1288号大唐世家小区1号楼商业115室。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人代表吁勇,注册资本50万元;经营范围:汽车维修、美容,汽车用品、配件批发兼零售等。

(二)现场勘查情况

诚致汽修经营场所为一楼沿街铺面,面积约200平米,设有5个维保工位和前台接待厅(见图1)。事发2号工位设置一台PEAK牌208C型龙门式车辆举升机,最大举升重量4000KG,该设备技术状况良好,无故障隐患。事发维保车辆为赣A36V95(奔驰E200L型)白色轿车,车辆全重约1.8吨,事发造成右前侧底盘支架及车门受损变形,车窗玻璃破损,右侧后视镜脱落,引擎盖爆开变形,主、副驾驶位安全气囊爆出。死者彭文被压于车辆前侧底盘下方。

图1事故现场示意图

根据南昌诚致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汽车修理工安全操作规程要求,举升机使用时必须将4个支撑臂支入车辆底盘承重点固定,先将车辆举升至高度约10公分后,检查支撑臂是否正常支入车辆底盘承重点并确认固定到位,之后再将车辆举升到维修所需高度后固定,方可进行作业。





图2事发2号工位图

二、事发经过及应急救援情况

(一)事故经过

2021年10月17日11时左右,赣A36V95白色奔驰家用轿车到店做保养,诚致汽修工彭文(从事汽修7年)在询问车主保养要求后,便驾驶车辆进入2号工位,停稳车后,彭文边接打电话边使用举升机将车辆直接举升到1.7米高,尔后站在车辆下方检查底盘并准备排放车辆机油,此时车辆突然出现向右后方倾斜侧滑,正在车辆下方作业的彭文立即伸手托住车辆底盘元宝梁(受力支架)试图阻止车辆侧翻,因车辆过重未能阻止车辆侧翻下坠,彭文被压在车底,店内工友听到动静后,立即赶到2号工位,用千斤顶顶起车辆将彭文抬出,并拨打120电话,11时20分左右120到达现场,经医生现场抢救约50分钟后宣布其死亡。

(二)事故救援情况

1、事故发生后,诚致汽修公司相关负责人接事发报告后,立即赶往现场,积极做好事故救援和家属安抚等善后处理,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事故现场初步勘查和调查工作。

2、区应急管理局、湖坊镇、湖坊派出所接到事故报告后分别于第一时间赶到事发现场,责令立即停止作业,组织现场勘查,指导涉事单位做好善后处理事宜和安抚工作。同时向南昌市应急管理局和区政府报告事故情况。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

(一)伤亡人员基本情况

彭文,男,26岁,身份证:36042199603053213,家住江西省九江市九江县涌泉乡炉村彭家7号,汽车修理工。

(二)经济损失情况

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人民币约115万元,其中用于死者善后及家属赔偿105万元,车辆损失约10万元。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

(一)直接原因

彭文操作举升机支撑臂同时接打电话,未按举升机操作规程将举升机右后支撑臂支入车辆底盘承重点,也未按规定先行举升到检查高度250px(10cm)检查确认支撑臂是否支撑到位并固定,而是直接将车辆举升至工作高度,造成车辆向右后侧侧滑下坠导致事发。

(二)间接原因

1、诚致汽修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落实,反“三违”行动未开展,日常以班前口头交待代替安全教育培训,致使员工安全意识淡薄,凭经验作业、违规作业行为时有存在。

2、诚致汽修安全管理不严格,责任不明确,制度不完善,安全风险辨识未开展,安全防范措施、警示标识缺失,隐患排查治理未有效落实。

五、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该事故是一起因安全教育不落实,安全管理不严格,员工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导致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六、对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一)对事故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

南昌诚致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安全风险辨识、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未开展,安全防范措施、警示标识缺失,反“三违”行动未有效进行,员工违规作业行为未得到制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四款、第三十五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试行)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由青山湖区应急管理局对南昌诚致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处以叁拾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对相关事故责任人员的认定及处理意见

1、吁勇,南昌诚致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未认真落实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对本公司员工违规作业的生产安全隐患未进行有效治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三)、(五)项之规定,对事故发生负领导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建议由青山湖区应急管理局对其处以2020年年收入40%的罚款。

2、彭文,汽车修理工,作为公司主修师傅,安全意识淡薄,麻痹大意,未按操作规程操作举升机,对车辆出现侧翻情况处置不当,违反公司《汽修工安全操作规程》。对事故发生负直接责任,鉴于其在事故中死亡,对其责任不予追究。

七、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

南昌诚致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要举一反三,认真汲取事故教训,强化安全生产认识,采取有力措施防范和杜绝事故发生。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按最新必威体育官方网站 规范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进行一次全面梳理,梳理的操作规程组织全员进行一次大培训,对公司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面大排查,认真治理违章指挥、违规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特别是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作业,落实操作规程和警示标志张贴要求;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取得岗位要求资质证书持证上岗,加强对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建立培训和持证上岗台账,切实防范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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