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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北二撞头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05月19日

       一、事故经过
        2008年2月3日,入井安全培训结束考试合格的实习生贾某和刘某跟随实习师傅王某及班长陈某,到北二压风机房对几处水管进行维修,硐室外维修结束后,四人来到硐室内进行检查维修,贾某发现有工具落在外边,就到外边拿工具,走到门口时感觉头上的安全帽不舒服就给摘了,班长和实习师傅看到后立刻斥责贾某戴上安全帽,贾某戴上安全帽后没走两步就一头撞在房门口的水管上,人被撞倒在地。
        二、事故原因分析
        1、贾某安全意识不强,没有遵守安全作业规程要求,违章摘帽,并且在行走过程中没有注意周围环境,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2、水管安装位置太低,是造成事故的间接原因。
        三、事故责任划分
        1、贾某安全意识不强,行走的过程中没有注意周围环境,对事故负有主要责任。
        2、水管安装位置太低,不能满足人员正常行走安全,设计、安装单位应负主要责任。
        四、事故防范措施
        矿井工作一定要牢记“安全第一”的思想,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时刻牢记三大规程。并且在工作中,首先要树立自主保安意识,确保安全。
        五、事故体会与感想
        有道是“抓安全千日不足,出事故瞬间有余”,一次小小的碰头事故使我们对安全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日后定当遵章守纪,坚决不让马虎大意类事故发生在自己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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