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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文区“9.3”意外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龙文区安监局 
评论: 更新日期:2024年01月10日

2018年9月3日7时25分许,九龙江大桥与北江滨路交叉增建匝道工程工地一名施工人员在切割桥梁伸缩缝过程中发生受伤事故,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规定,9月11日,龙文区政府成立了由区安监局局长王智铭任组长,区交通运输、工会、公安、交警、安监,以及碧湖街道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9·3”一般事故调查组,同时邀请区监委派人参加,依法开展事故调查。经查,该起事故认定为非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现将事故原因和性质认定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伤者救治诊断情况

事故发生后,120救护车及时到达事故现场,采取了急救措施,并将伤者(谢庆全,男,汉族,1963年8月出生,住址四川省蒲江县鹤山镇金马村8组,身份证号510131196308080***)送往市第三医院救治。该伤者的门诊病历中主诉为电击致人事不清20分钟余。从门诊病历、疾病诊断书、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等医院出具的相关资料看,对死者的诊断和死亡原因均为呼吸心跳骤停。未能明确伤者受电击或因心脏病导致死亡。

二、尸体勘查情况

漳州市公安局龙文分局接指挥中心110有人报警后,该局法医对死者谢庆全尸体勘查,尸体尸表勘查情况为该死者的双手、双足未检见明显电流斑痕迹及其它损伤痕迹,头枕部检见一头皮挫裂伤(非致命伤),其余体表未见明显损伤痕迹。

三、专家提出的原因分析情况

为进一步查明该伤者死亡原因是否因触电所致,事故调查组专门邀请市安委会专家组进行事故现场勘查、检测,经专家组综合技术分析认为本次事故一般可排除是由于直接电击、桥面钢筋接地故障和雷电(引发直击雷电或跨步电压)造成谢庆全死亡事故的直接原因。

四、死者家属有关意见情况

事故发生后,死者的母亲、妻子、女儿等家属对本次意外事件表示谅解,声明事项中说明了死者谢庆全生前有高血压和心脏病症状,其家属不同意对尸体进行解剖。

经调查组综合分析认为:该起事故应属死者身体原因意外猝死,是一起非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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