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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家山煤矿三工区“7·3”运输事故分析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10月21日

  (2)安全管理混乱,安全生产责任制没有落实。-225水平东头下山提升绞车没有安装防止过卷保护装置、减速功能保护装置,带病运行,三工区机电队在2002年底检修时也发现了提升装置保险装置不全,但没有得到工区的重视,至事故发生时止,仍没有得到解决;三工区违反谭家山煤矿规定,调入一个没有经过培训取得操作资格证的人员负责绞车运行没有向煤矿安通科、机电科报告,机电队仅安排跟班学习了不足1个月后就安排独自上岗作业;三工区进行安全检查时,曾发现记码工违章在车场的空车道内而不是在车场躲避硐内登记煤数,但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制止;谭家山煤矿安全管理部门未及时发现、制止无证上岗,安全管理混乱,安全生产责任制流于形式。

  (3)安全教育培训不足。职工培训流于形式,没有取得提高职工素质、加强自保互保意识的效果。绞车司机没有经过培训、考核取得操作资格证上岗作业。

  (4)工人素质低下,安全意识淡薄,自保、互保意识差,井下违章作业、冒险作业现象严重。

  事故的防范措施

  (一)强化培训和安全教育,切实提高职工的安全技术素质。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先由具有资质的培训机构进行理论培训,然后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后持证上岗作业;特殊工种严禁无证上岗作业。必须立即组织全矿作业人员进行全面正规的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教育、培训必须达到《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安排上岗作业,切实提高职工的自主保安和相互保安的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三违”现象。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管理。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主要负责人必须建立健全本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严格落实,必须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并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制定、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各种作业做到有章可循,并加强矿井现场管理,及时制止、纠正各种“三违”行为,切实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三)加强机电设备的检修、管理。各类机电设备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定期进行检修,完善各类保护装置。

  (四)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对入矿人员必须严格进行资格审查,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建立档案,严格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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