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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港区驿峰西路与324国道交叉路口“5 24”道路运输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泉港区应急管理局 
评论: 更新日期:2024年01月11日

2018年5月24日16时45分许,泉港区涂岭镇驿峰西路与324国道交叉路口,一辆闽D85717号大型半挂牵引车先后追尾碰撞一辆正常行驶的电动车及一辆正在等红灯的闽C5359V普通二轮摩托车,造成电动车及摩托车驾驶员2人当场死亡。

事故发生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泉港区人民政府于2018年6月12日成立了由区安监局牵头,区人社局、总工会、公安分局、交警大队组成的泉港区“5·24”事故调查组,并依法邀请区监察委员会和人民检察院参加,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察、查阅有关资料、技术鉴定和多方取证,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和性质,提出了对相关责任单位、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的突出问题提出事故相关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相关情况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厦门石港物流有限公司(闽D85717号大型半挂牵引车实际所有人)现持有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闽交运管许可厦字350201002853)。注册地位于厦门市湖里区长乐路3号桐林广场2座A217室,实际经营地址为石狮市蚶江镇石湖港区豪龙超市旁,法定代表人为颜永雄。该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0年7月16日,注册资本伍佰伍拾万元整,经营范围为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公司设有安全生产组织机构,颜永雄为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吴东晓负责主持公司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

(二)肇事驾驶员基本情况

1.杨斌,男,1963年10月20日出生,持有准驾“A2”驾驶证,驾驶证档案号:500600024246,有效期至2026年6月18日。经调查,杨斌自2017年4月开始受聘于厦门石港物流有限公司,固定驾驶闽D85717号大型半挂牵引车从事集装箱运输工作,系本事故闽D85717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闽DE852挂号重型集装箱半挂车)驾驶员。

福建方正司法鉴定所出具的杨斌血样检验报告(闽方司鉴〔2018〕毒(乙醇)鉴字第3642号报告书)显示,所送检杨斌血样未检出乙醇。

2.朱燕珠,女,1979年12月24日出生,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系本事故无号牌二轮超标电动车驾驶人,在事故中当场死亡。

3.何秀峰,男,1971年11月13日出生,持“E”驾驶证,驾驶证档案号:350524076950,系本事故闽C5359V号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员,在事故中当场死亡。

(三)肇事车辆基本情况

1.闽D85717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品牌型号:华菱之星牌IIN4180P33C4M3;行驶证登记所有人:厦门石港物流有限公司,检验合格至2018年8月31日,交强险及商业险投保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

2.闽DE852挂号重型集装箱半挂车,品牌型号:大力士牌FTW9281TJZG,行驶证登记所有人:厦门市石港物流有限公司,检验合格至2018年8月31日。

3.无号牌二轮超标电动车,车辆品牌:雅迪,车架号:L5XDE1ZC4E6037589,车辆所有人:朱燕珠,经鉴定该车符合国家标准关于机动车的定义。

4.闽C5359V号普通摩托车,厂牌型号:豪爵牌152QMI-3, 行驶证登记所有人:何秀峰,检验合格至2018年12月31日。

(四)事故车辆技术鉴定状况

1.福建方正司法鉴定所出具的闽D85717号重型半挂牵引车技术检验报告(闽方司鉴〔2018〕车检字第05091号)显示,事发时,闽D85717号重型半挂牵引车、闽DE852挂号重型集装箱半挂车整体行车制动性能显著不良,转向性能良好。

福建方正司法鉴定所出具的闽D85717号重型半挂牵引车速度鉴定报告(闽方司鉴〔2018〕车速鉴字第05097号)显示,闽D85717号牵引车及闽DE852挂车事故临发时的行驶速度为32km/h。

根据杨斌提供的闽D85717号牵引车行驶证和闽DE852挂号重型集装箱半挂车行驶证,闽D85717号重型半挂牵引车、闽DE852挂号重型集装箱半挂车整体总质量为39400kg,闽D85717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准牵引总质量34650kg,整备质量6955kg,闽DE852挂号车总质量27500kg,整备质量3500kg,核定载质量24000kg。闽DE852挂号重型集装箱半挂车车上货物质量28945kg(货物质量=39400kg-6955kg-3500kg=28945kg),超过其核定载质量。

2.福建方正司法鉴定所出具的无号牌二轮超标电动车技术检验报告(闽方司鉴〔2018〕车检字第05090号)显示,事故发生时,该电动车制动性能、转向性能良好,该车符合国家标准关于机动车的定义。

3.福建方正司法鉴定所出具的闽C5359V号普通二轮摩托车技术检验报告(闽方司鉴〔2018〕车检字第05089号)显示,事故时,该车制动性能、转向性能良好。

(五)道路和交通环境基本情况

事故发生于泉港区国道324线152km处,该路段为324国道与驿峰西路交叉路口,路中设有水泥护栏,路右(路左、路右以莆田往泉州方向定位,下同)方向设有两条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宽3.75米,非机动车道宽2.7米,该交叉路口为交通信号灯控制路口,事故发生时为红灯。事故时为白天,天气晴。该路段设置有最高时速为60km/h的限速标志。

(六)泉港交警大队涂岭中队履职情况

本事故发生在泉港管辖区内,本案发生时间为2018年5月24日16时45分许。事故发生当天15时30分至事故发生时,涂岭中队民警正在驿峰路前黄段开展巡查纠违工作,共查处摩托车超员4起、未戴安全头盔7起,其中16时07分许,在驿峰路前黄路段查获货车超载1起。事故发生时,警车巡逻至仁爱医院路口,距事故现场约4695米。接警后,涂岭中队民警于5分钟后到达现场,确认现场二人死亡,同时中队民警立即向上级及指挥中心报告现场情况,并立即采取现场安全防护、协助医疗救护人员和消防队员抢救伤者、管控该路口灯控、维持现场秩序,对肇事车辆驾驶人进行控制。

(七)泉港交警大队交通执法中队的履职情况

泉港交警大队交通执法中队位于国道324线144公里+350米处,主要功能是缉查布控功能。即采用道路卡口监控实现缉查布控,根据福建省公安交通集成指挥中心的指令,将相关过车数据与黑名单、盗抢、违法未处理等数据库比对,实时发现并报警后,民警立即引导、拦截车辆入站,以进一步处理。该中队位于龙头岭泉州往福州方向一侧,主要负责泉州往福州方向的车辆进行检查登记。而肇事车辆是莆田往泉州方向的车辆,未在当日的检查任务中,该车辆未进站接受检查。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事故救援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18年5月24日,杨斌驾驶闽D85717号大型半挂牵引车载着一车瓷砖从石湖港运输到莆田忠门镇,卸货后又到莆田秀屿区装满板材返回石湖港。在324国道枫亭路段,杨斌发现车辆刹车有问题,于是打电话给维修工张志江说刹车抱死,开不动了,让他过来现场处理。张志江在电话叫杨斌看一下是挂车的还是车头的问题。杨斌检查后打电话告诉张志江是挂车的问题,张志江就告诉杨斌查看一下挂车与车头的接头部是否有松动,听一下气管是否有破损,再拍照传给他,如果不行就再打电话给他。杨斌检查后发现车辆还有一点刹车,就开着双闪灯继续向石湖港行驶。2018年5月24日16时44分许,杨斌驾驶闽D85717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闽DE852挂号重型集装箱半挂车沿国道由莆田往泉州方向行驶至国道324线152km米处,事发时行驶于路右慢车道,遇红灯亮时,杨斌驾车因刹车不及,为避免撞上前方正在等红灯车辆,变更车道行驶至路右非机动车道内,追尾碰撞同向前方朱燕珠正常行驶的无号牌二轮超标电动车后,又追尾碰撞前方正在等候红灯的何秀峰驾驶的闽C5359V号普通二轮摩托车,造成朱燕珠、何秀峰2人当场死亡,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杆及三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

(二)事故救援处置情况

2018年5月24日16时45分,泉港公安分局指挥中心接到一名男子电话报警称“在泉港大门路段,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重型集装箱半挂车追尾一辆二轮摩托车和一辆无牌电动车发生碰撞,摩托车和电动车驾驶员两人当场死亡。”接警后,泉港公安分局指挥中心立即指派泉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泉港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赶赴现场处置,同时,通知“120”急救中心前往救援。17时00分,泉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泉港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到达事故现场,确认现场二人死亡。中队民警立即向其大队领导及指挥中心报告现场情况,并对事故现场进行警戒,对肇事车辆驾驶人进行控制。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本起事故共造成2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75万元,包括赔偿家属的丧葬费、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费等,其中保险公司赔付101万,厦门石港物流有限公司赔偿74万。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一)直接原因

杨斌驾驶超过核定载质量的机动车上路行驶,且在明知驾驶车辆制动性能不良,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下,仍继续驾驶车辆上路行驶,该行为与事故发生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二)间接原因

厦门石港物流有限公司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未按照要求制定车辆故障报告制度;未按照要求完善车辆日常维护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按照要求对驾驶员开展安全培训并健全安全生产培训档案,对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不到位,未按照要求对驾驶员杨斌进行岗前培训、教育、考核。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泉港区驿峰西路与324国道交叉路口“5·24”道路运输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一)对相关单位的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厦门市石港物流有限公司未按照要求制定车辆故障报告制度;未按照要求完善车辆日常维护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按照要求对驾驶员开展安全培训并健全安全生产培训档案,对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不到位,未按照要求对驾驶员杨斌进行岗前培训、教育、考核,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责任。建议由泉港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二)对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1.对肇事驾驶员的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杨斌驾驶超过核定载质量的机动车上路行驶,且在明知驾驶车辆制动性能不良,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下,仍继续驾驶车辆上路行驶,该行为与事故的发生存在直接因果关系。根据交警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杨斌对事故的发生负有全部责任。驾驶员杨斌已追究其交通肇事罪,建议不再追究重大责任事故罪。

2.对企业相关人员的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1)颜永雄,男,39岁,汉族,非中共党员,系厦门石港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根据规定,颜永雄作为厦门石港物流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经查,颜永雄未按要求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层层落实;未能按照工作职责完善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未按要求及时修订完善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考核,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由泉港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2)吴东晓,男,26岁,汉族,非中共党员,系厦门石港物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主持公司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经查,吴东晓未能按照公司《安全副经理职责》要求检查督促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工作职责履行不到位,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领导责任,建议由厦门石港物流有限公司根据内部相关规定对其予以处理。

(3)蔡华艺,男,38岁,汉族,非中共党员,系厦门石港物流有限公司车队长,负责公司车辆及驾驶员的日常管理、安全生产工作及协调、解决安排车辆故障维修,发现和处理突发事件。经查,蔡华艺未能按照公司《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督促落实车辆日常维护和修理工作,工作职责履行不到位,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责任,建议由厦门石港物流有限公司根据内部相关规定对其予以处理。

(4)陈光华,男,36岁,汉族,非中共党员,系厦门石港物流有限公司调度员,负责车辆日常调度工作。经查,根据该公司与船务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规定,物流公司调度员陈光华根据船务公司下发的货运单内容(即集装箱尺寸)安排相应车辆到船务公司指定地点接送货。按照公司制度要求,司机在接送货时,应对货物情况进行初步查验,并将货物情况反馈给调度员。本起事故中,驾驶员杨斌未对货物情况进行初步查验,未将货物超载情况反馈给调度员陈光华,调度员陈光华对货物超载情况并不知情。陈光华未按照公司《调度员工作职责》对货运清单内容进行核实,对运送货物质量进行审核,合理调配车辆,确保运输安全,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责任,建议由厦门石港物流有限公司根据内部相关规定对其予以处理。

(5)张志江,男,31岁,汉族,非中共党员,系厦门石港物流有限公司车辆维修、保养、故障排除工作的承包人,负责车辆日常维修、保养、故障排除工作。经查,张志江在接到驾驶员杨斌电话报告车辆故障时,虽有指导驾驶员杨斌对车辆故障情况进行初步检查并要求司机以照片、电话等形式反馈车辆故障情况,但其未对驾驶员车辆故障排除情况进行确认,未按照承包合同及时消除车辆故障,做好车辆维修、保养工作的事实客观存在。维修工张志江工作职责履行不到位,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其行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移交泉港区公安分局进一步调查处理。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厦门石港物流有限公司要强化安全生产的意识和法制观念,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标准和规范要求,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一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通过动态监控、安全检查等措施,有效加强对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确保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到位。二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培训教育,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betway必威官方网站 ,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技能,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二)进一步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泉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泉港大队及涂岭中队负责对辖区道路实施交通安全管理,指挥疏导交通,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开展各项交通治理整顿,纠正和处理各种交通违法。泉港大队及涂岭中队要严格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合理调配警力,采取更加有效的工作措施,进一步加大路面管控和违法行为查纠力度,严厉查处超载、超速、超员及无牌无证、未戴安全头盔等各类非法违法驾驶行为,特别是对重型牵引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要严查严管,杜绝超载超员。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督促车辆单位和驾驶人员增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规定的自觉性,确保安全出行、安全驾驶,杜绝违章。

(三)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建议厦门石港物流有限公司的实际经营场所所在地石狮市交通运输管理局和注册所在地厦门市湖里区交通运输管理局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要出台相关政策或意见,规范运输车辆的管理,把好车辆技术状况关,维护良好的运输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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