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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铁厂煤气爆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9月05日

 1、编制目的

  煤气容器、塔器、炉窑和管道以及受限空间内的煤气与空气、氧气形成混合性气体,达到爆炸极限,遇到明火、电火花或达到着火温度,产生煤气以7000~10000米/秒的高温高压冲击破坏,即为煤气爆炸事故,为确保在发生煤气爆炸时迅速处理,防止事故扩大,特制定本预案。

  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炼铁厂煤气爆炸事故的应急响应处理。

  3、炼铁厂概况

  炼铁厂是沧州中铁装备制造材料有限公司下属的基本生产单位,高炉消化公司采购的原燃料,通过高炉这个反应容器经过一系列的还原反应后,向炼钢提供足够优质的铁水,满足后面生产工序的需要。炼铁厂目前由高炉车间、运转车间、设备科、生产科组成。

  炼铁厂现有2350m3高炉3座,高炉配套有3套热风炉和36个布袋除尘箱体、3个重力除尘器,配套供上料设施和动力设施、喷煤设施等。铁水日产量大约在5171t/d,煤气产生量约400000m3/t。

  4、危险预分析

  4.1、危险源确定

  热风炉、布袋除尘箱体、烟气炉、TRT、重力除尘器以及各种煤气管道设施。

  5、应急响应:

  5.1应急报告程序

  5.1.1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目击者应迅速报告区域负责人(组长或副组长)或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目击者在佩戴空气呼吸器后可进入事故现场,对受伤人员实施有效的抢救,争取抢救时间。

  5.1.2区域负责人如果最先接到事故报告后首先要确认事故地点、受伤人数,确认后迅速组织最近抢救小组成员,严格按照应急抢救措施组织有效抢救,避免事故扩大。区域负责人在组织抢救的同时,应立即报告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5.1.3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如果最先接到事故报告后首先要确认事故地点、受伤人数,确认后迅速组织最近区域抢救小组成员,严格按照应急抢救措施组织有效抢救,避免事故扩大。

  5.1.4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组织救援的同时根据事故发生、进展情况,依次通知煤气防护站、消防队、医院、指挥领导小组组长、公司生产安环部、公司综合办公室、保卫部等有关部门或有关人员。

  5.1.5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应安排熟悉炼铁厂区域分布情况的有关人员到厂比较醒目的路口接迎救护车、消防车等事故救援队伍。

  5.1.6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在保卫部门未到达事故现场之前,应当组织人员做好事故现场警戒和有关人员的安全疏散工作。

  5.1.7应急响应部门和有关人员接到报告后,应迅速赶赴事故现场。

  5.1.8援救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应按照应急救援措施,实施有效抢救,避免事故扩大。

  5.1.9指挥领导小组组长未赶到事故现场前,以最先到达事故现场的最高行政领导行使抢救指挥权。

  5.1.10指挥领导小组组长到达事故现场后应迅速了解事故发生、进展情况,实施全盘指挥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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