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司索工标准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4月01日

目的:
制定本规程是为了规范司索工的操作。
范围:
适用于有司索工岗位生产车间和作业场所。

1.作业前,应穿戴好安全帽及其他防护用品。
    2.司索工必须持有劳动局年审合法操作证,方能持证上岗作业。
根据吊重物体的具体情况选择相适应的吊具与索具。
    3.作业前应对吊具与索具进行检查后,方可投入使用。
    4.起升重物前,应检查连接点是否牢固可靠。
5.吊具承载时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吊索(含各分支)不得超 过安全工作   载荷(含高低温,腐蚀等特殊工况)。
6.作业中不得损坏吊件、吊具与索具,必要时应在吊件与吊索的接触处加保护衬垫。
7.起重机吊钩的吊点,应与吊物中心在同一条铅垂线上使吊重处于稳定平衡状态。
8.禁止司索或其他人员站在吊物上一同起吊,严禁司索人员停留在吊重下。吊装物件 摘挂钩时,必须注意钩头垂直,严禁站在转向迎面。
9.起吊重物时,司索人员应与重物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10. 应做到经常清理作业现场,保持道路畅通。安全通道畅通无阻。
11. 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发现不安全情况时,及时通知指挥人员。
 12. 作业前必须检查起重工具和钢丝绳、吊装带是否扭结、磨损、断丝等问题,发现超过规定或不安全时,立即更换,严禁使用。经常保养吊具、索具、确保使用安全可靠延长使用寿命。
 13. 在高空作业时,应严格遵守高空作业的安全要求。
 14. 捆绑后留出的绳头,必须紧绕吊钩或吊物上,防止吊物移动时,挂住沿途人员或物件。
 15. 如在同一跨、同一地方作业时,一定要掌握好两车之间的距离,防止两车相撞造成机械事故发生。吊运成批零散物件,必须使用专门吊蓝、吊斗等器具,同时吊运两件以上重物,要保持平稳,不得相互碰撞。
 16. 吊重物就位前,要垫好衬木,不规则物体要加支撑,保持平衡,不得将物件压在电气线路和管道上面,或堵塞通道,物件堆放要整齐平稳。
 17. 卸往运输车辆上的吊物,要注意观察中心是否平稳,确认不致倾倒时,方可松绑、卸物。吊装物件时,钢丝绳和吊装带使用要合格,吊挂方法要正确,防止断绳或吊物从吊带中脱出的事故发生
 18. 司索工在随龙门吊、天车作业时,严禁吊车运行中上、下车,严禁在道心上行走或坐在临线轨道上休息。
    19. 工作结束后,所使用的索具,吊具应放置在规定的地点,加强维护保养,达到报废标准的吊具索具要及时更换。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