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苯胺中毒实例

  
评论: 更新日期:2009年12月27日

        
  容器跑、冒、滴、漏,苯胺通过容器的缝隙或桶盖脱落等原因使作业工人中毒。工人不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工作时不穿紧袖工作服、长统胶鞋、戴乳胶手套,处理泄漏事故不及时、不彻底、又不佩戴防毒面具,这些也是发生类似中毒事故的常见原因。      
        
  实例9 上海市闵行区某乡办精细化工化工厂主要生产化妆品增白剂,需用苯胺作原料。曾先后发生多起急性职业性苯胺中毒事故:      
        
  1994年12月1月,增白剂车间操作工刘某,在打开原料苯胺容器桶时,气体冲出,立即用水冲洗,并送入院,主要症状为紫绀,诊断为急性苯胺中毒。      
        
  1997年9月19日上午9时(上班后1.5小时),增白剂车间职工赵某在抽苯胺时,聋哑人张某出于好奇凑上去观看,时间约1分钟,当赵某发现后马上令张某离开,当时张某没有不适。中午12时许,赵看到张时感觉其面色不对,嘴唇有发黑现象,当时未引起警觉,直至第二天上午10时因支持不住张某才由其兄陪同下去医院就诊,诊断为急性苯胺中毒。      
        
  1997年9月28日上午9时30分,增白剂车间作业班长杨某,在进行苯胺手工投料时不慎料桶跌落,苯胺溅出,皮肤沾染而致中毒,出现面色发黑,唇、指紫绀,头晕、乏力等一系列症状,送医院急诊治疗,诊断为急性苯胺中毒。      
        
  该厂设备简陋,操作原始,无严格的化工生产的安全卫生管理制度,职工缺乏职业安全卫生教育与培训,对苯胺毒性不知晓,无自我防护意识,企业领导麻木不仁,不从中毒事故中吸取应有的教训,无任何整改措施,依然我行我素,按照自己的传统方式生产,才造成中毒事故的多次发生。      
        
  实例10 1984年4月9日晚上11时,上海港务局某装卸区装卸工严某(男,21岁)进入日本籍一艘货轮底层船舱装卸苯胺,因铁桶之间碰撞后,苯胺溢出残留仓内,严某感到有难闻的气味即改去搬运其他物品,临下班时重返原舱装卸苯胺,随即出现口唇、手指青紫等中毒症状,由作业区卫生站将严某急送市有关职业病防治机构救治,诊断为急性苯胺中毒。4月11日上午经卫生部门对肇事舱进行测定,苯胺浓度高达240mg/m3。      
        
  该港区于1981年7月21日在某货轮内装卸邻甲苯胺时也发生过一起四例邻甲苯胺中毒事故。      
        
  船舱通风不良,作业时未执行强制性通风措施,遇有包装破损时也不立即采取紧急措施予以洗消,致使苯胺在闷热的舱内大量挥发,装卸工缺乏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高浓度的苯胺通过呼吸道、皮肤二条途径进入机体而发生中毒。      
        
  实例11 上海浦东新区某印染厂在生产化纤印花布时以苯胺为染液的主要原料。1997年6月19日下午2时,吴某上班从事配液作业,后发现汽蒸机发生故障,即去整理轧染印花流水线上的布料(约15分钟),至下午5时45分吴某突然脸色苍白,嘴唇发紫,呼吸急促,被其他职工发现后,送至市有关医院救治,诊断为苯胺急性中毒。      
        
  吸风排毒装置效果差。配液岗位及蒸气机岗位均有苯胺逸散,操作时又缺乏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是造成吴某中毒的主要原因。      
        
  实例12 上海纺织局所属某漂染厂精元车间生产过程中使用苯胺,因此车间内设有苯胺化料间。1986年1月2日,车间领导安排外包内做工陈某(女,53岁)和其他两位女工一起清理苯胺化料间的苯胺配料池槽内的垃圾。上午7时半开始清理,一进入作业现场,陈某即闻到一股难闻的气味。工作一小时后,陈某即感到头痛、头晕,但没有停工,仍坚持到上午11时休息为止,中间呕吐了三次。中午休息时,陈与当班小组长说,下午不能再做此项工作了,实在吃不消。因此,下午当班组长即将陈某调换到其他地方工作,勉强工作到下午4时下班回家。回家后自觉头晕怕冷,家人也称她面色不好。陈某即睡下休息,到晚上11时左右,感到头痛加剧,并伴有恶心、呕吐,家人即陪陈某到医院急诊,医院当班医生诊断为“急性胃炎”,给予对症处理。回家后至1月3日下午6时,病情未见改善,家人再次送其到医院急诊,经医生仔细检查,确诊为急性苯胺中毒,采取了相应的治疗措施,陈的症状出现缓解,病情才逐渐好转。      
        
  该厂以往曾发生多起苯胺急性中毒事故,前后有五起14名工人急性苯胺中毒,如1985年8月就有一起5人苯胺急性中毒事故,也是外包内做工整理苯胺化料间时发生的,而本次中毒事故也就是对1985年8月那起中毒事故时余留下来未处理完的垃圾再次处理造成的。因此,苯胺对人体的危害性厂方应该是清楚的。但是对此厂方一直没有引起重视,既不制订苯胺化料间安全卫生操作规程,也不对工人进行职业健康教育,因此清理苯胺化料间的工人在对苯胺的危害性完全不知晓的情况下作业,既不佩带个人防护用品,也没有一点自我保护意识,发生中毒后也不知撤离现场去医院诊治,而是坚持继续工作。病情加重后才被送往医院就诊,也不知提供接触苯胺的职业史,致使医生误诊,耽搁了病情。因此,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厂方安全卫生意识极差,对外包内做工的健康漠不关心,导致作业工人身处恶劣的劳动环境也不知情,最终引起一次又一次苯胺的中毒。      
        
  实例13 上海市南市区某街道的装卸站装卸工李某(男,57岁)较长时间被安排在上海某助剂厂从事化工品等装卸作业。1982年8月13日上午9时,李某在上海某染化厂装运苯胺桶,在搬运时桶盖脱落,溅液沾染二手一足,当即用水冲洗后继续工作,2小时后即出现面色发灰,口唇、指端青紫、胸闷气急、心悸等症状,即急送市有关职业病专业机构救治,诊断为急性苯胺中毒。      
        
  化工品的运输装卸作业,由于包装容器破损或盖子脱落,装卸工缺乏有效的个人防护,或运输中的意外事故,急性中毒不断,本起事故就属此列。      
        
  实例14 地处卢湾区的上海纺织局二纺印部所属某漂染厂精元色布化料间于1985年8月24日发生一起苯胺中毒事故。当日清晨6时许,操作工邱某发现苯胺储油“坦克”标油(即计量)玻管破裂,地面留有溢漏的苯胺残液,即报检修工急修,因检修工无空而未及时抢修。上午约7时30分,邓某等6名搞建筑的农民工进化料间翻修厂房,工作2小时后(即上午9时30分)其中有邓某(男、41岁)、徐某(男、32岁)、赵某(男、10岁)、王某(男、29岁)、钱某(男、25岁)5人相继出现口唇青紫、全身乏力等病状,经淋洗后于中午12时送区中心医院职业病科救治,诊断为急性苯胺中毒。下午4时30分(中毒后7小时)卫生部门在事故现场环境测得空气中苯胺浓度为44.8~53.4mg/m3。追索过去,该厂同一精元色布化料间曾于1961~1965年间先后发生急性苯胺中毒事故五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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