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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排放管理控制程序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08月27日

  1 目的

  为了保护环境,控制和治理污染物和污染因素,并对公司所属范围的污染排放实施有效控制,特制定本程序。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场所的污染物管理。

  3 职责

  3.1 安全环保监察部负责监督污染排放的管理情况。
  3.2 各部门、各单位(子公司、分公司、分厂、工程项目部)负责本部门的污染物控制和治理及环保设施、设备的管理。
  3.3 各单位的生产技术部门负责编制污染排放方面的措施与方案;公司生产部负责审批污染排放措施,负责对污染排放进行管理。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污染控制的种类和范围
  4.1.1应控制的污染种类包括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扬尘等。
  4.1.2应控制的范围包括造成水体、大气及土壤污染的各种污染源。

  4.2 废水控制
  4.2.1食堂应采取隔油措施,并严禁将食堂食物加工废料、食物残渣及剩饭等倒入下水道,同时食堂应尽量使用绿色洗涤用品。
  4.2.2设有浴池的单位和施工工地,应在浴池排污口处设置沉淀池,定期进行清理。
  4.2.3生活污水要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在无统一污水管网的地域施工,应按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达标排放。污水需要委外监测的单位,监测数据由本单位主管部门保存。
  4.2.4基础施工中产生的少量污水、残余的水泥沙浆可回填倒入基础坑中。
  4.2.5施工搅拌站出料口处地面应做成能自然返水至沉淀池内,在搅拌机出料口连续设置污水沉淀池 2 座。

  4.3废气控制
  4.3.1排放废气,应有抽、排风系统。产生废气的作业点,操作人员应保证在生产时抽风系统和处理设施正常运转。
  4.3.2燃煤锅炉应使用合格的低灰分和低含硫量的煤,并加装湿式除尘器。日常做好维护保养,保持除尘器良好运行状态,定期进行检修和监测。
  4.3.3对施工机械设备定期维护保养,减少大气污染。车辆定期年检,使用无铅汽油确保尾气排放应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规定的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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