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职业健康监护科岗位职责

  
评论: 更新日期:2019年06月10日

1 目的

明确职业健康监护科各岗位职责,确保职业健康监护工作顺利进行。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职业健康监护科各岗位全体医务人员。

3 科主任职责

3.1 在中心主任的领导下,全面负责科室管理,充分调动全科人员的积极性,努力按质、按量完成中心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3.2 熟悉职业防治法律法规、标准和中心质量手册与规章制度,并遵照执行。

3.3 负责制定职业健康监护科年度工作计划,并逐月落实,年终总结、评比。

3.4 按中心《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及科室《作业指导书》的要求,负责职业健康体检、健康评价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工作。

3.5 制订科室人员业务学习和培训计划,并确定其发展方向;组织科员学习、掌握、执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新标准和新技术。

3.6 负责制定全科各岗位职责,并合理安排、协调各岗位工作。

3.7 组织并参入长沙市企业急性职业中毒事故现场调查、处置和救治工作。

3.8 负责科室经济责任制考核,带领全科人员认真执行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

3.9 掌握全市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基本情况。

4 副主任职责

4.1 协助科主任做好各项工作。

4.2 熟悉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标准和中心质量手册与规章制度,并遵照执行。

4.3 负责指导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重点是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建立与

管理)。

4.4 负责职业健康体检网络建设与运行管理。

4.5 负责对外联络、业务洽谈工作。

4.6 负责职业健康体检收费、登记。

4.7 负责体检协调及后勤保障工作。

5 报告签发人职责

5.1熟悉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标准和中心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及规章制度,并遵照执行。

5.2负责职业健康体检个体健康状况评价报告、《职业健康检查评价报告》、《职业健康检查复查通知》、《建议调离通知书》的终审与签发。

5.3 负责体检费用的核算,并出具体检收费通知单。

5.4负责职业健康体检全过程技术指导,对体检医师、主检医师、审核人进行质量监督。

5.5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坚持科学、公证、公平原则,有很强的责任和事业心。

5.6 保守中心职业健康体检、个体健康评价及单位《职业健康检查评价报告》等相关技术秘密。

6 报告审核人职责

6.1熟悉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标准和中心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及规章制度,并遵照执行。

6.2 负责职业健康体检个体健康状况评价报告、《职业健康检查评价报告》、《职业健康检查复查通知》、《建议调离通知书》的审核。

6.3 负责职业健康体检相关过程的技术指导,对体检医师、主检医师进行质量监督。

6.4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坚持科学、公证、公平原则,有很强的责任和事业心。

6.5 保守中心职业健康体检、个体健康评价及单位《职业健康检查评价报告》等相关技术秘密。

7 主检医师职责

7.1熟悉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标准和中心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及规章制度,并遵照执行。

7.2 负责综合分析各种体检信息,对个体健康状况进行评价,撰写体检结论,提出处理意见,并对体检医师及其它检查、检测结果进行监督。

7.3 负责综合分析职业病危害因素、个体体检结论和处理意见,编写《职业健康检查评价报告》、《职业健康检查复查通知》、《建议调离通知书》。

7.4指导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

8 体检医师职责

8.1 熟悉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标准和中心规章制度,并遵照执行。

8.2 负责体检者个人信息资料收集与登记。

8.3 负责内科、外科、皮肤科、神经科体格检查、血压测定,并记录。

8.4 负责体检者健康咨询,并提出处理意见。

9 内勤医生职责

9.1负责体检前的准备、摄像、体检资料收集整理。

9.2 负责《职业健康检查评价报告》和《个人信息表》的保管。

9.3 指导受检者填好个人信息资料表,负责体检(指南)咨询。

9.4 负责理化样品的采集和送样(尿、头发、指甲)。

9.5 负责身高、体重的测量与记录。

9.6 接待工作联系和有关业务咨询人员,接外线电话。

9.7 负责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的使用和维修,并记录。

10 职业病门诊医师职责

10.1熟悉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标准和中心规章制度,并遵照执行。

10.2负责零散职业健康体检、个体健康评价与咨询;《个人信息表》的收集、装订与保存(保存期两年)。

10.3负责职业病、疑似职业病、疑似中毒患者门诊检查或医学观察、追踪观察、治疗。

10.4 负责严重病例转诊建议。

10.5负责疑似职业病患者检查、复查、会诊资料的收集整理,必要时,提交质管科组织职业病会诊。

10.6负责职业健康检查结论争议的复查、资料收集整理,必要时,提交质管科组织会诊。

11 职业病诊断医师职责

11.1熟悉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掌握职业病诊断标准,并严格遵守;坚持科学、公证、公平原则。

11.2 熟悉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工艺流程、操作方式、浓度或强度、接触方式、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使用、职业卫生管理情况。

11.3参与职业病诊断,不受外界干扰,认真分析、诊断与鉴别诊断,充分发表个人独立意见,对诊断结果承担职责,做好会诊记录。

12 设备管理员职责

12.1建立血压计使用、保管档案,督促医师做好使用记录。

12.2负责血压计故障报修或更新,并记录。

12.3 负责每年由省技术监督局对血压器进行一次校对。

13 办公用品管理员职责

负责领取、申购办公用品、其它低值易耗品,并做好登记。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