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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渡口镇206国道南侧污水管网疏通工程“5.15”坍塌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东至县应急管理局 
评论: 更新日期:2023年11月24日

2022年5月15日8时35分,大渡口镇206国道南侧污水管网疏通工程施工场地发生坍塌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

事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市委书记方正、市长朱浩东、常务副市长张杰华等市领导分别作出批示,要求全力救治受伤人员,妥善处理死者后事,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县委书记、县长洪克峰批示,要求加快补齐短板,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采取针对性措施,从严从快抓好整改。常务副县长胡日红等领导同志也分别作出批示,提出了明确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3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县政府第一时间成立了由县应急管理局局长为组长,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总工会、县人社局、县应急管理局和大渡口镇政府等部门和单位相关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大渡口镇206国道南侧污水管网疏通工程“5.15”坍塌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县纪委监委、县检察院派员参加了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组本着“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查阅资料、询问有关当事人和证人,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对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进行了认定,并提出了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及事故防范措施。现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因东至县大渡口镇忠字沟存在水观感差,水质有恶化反弹倾向等问题,为及时完成忠字沟污水问题的整改销号工作,大渡口镇于今年3月份聘请排水管道检测企业对大渡口镇沿江路、G206国道、大同路污水管网进行检测排查,4月份检测排查任务全部完成。经排查,大渡口镇G206国道污水管网存在27处缺陷,其中大渡口镇维也纳酒店停车场污水井已坍塌。G206国道污水管网承担着老城区生活污水的排放,维也纳酒店停车场污水井损坏,严重影响G206国道污水管网的正常使用,亟需修复。大渡口镇政府联系安徽慧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庆宜秀区分公司对该污水井进行抢险修复。工程内容为:以污水井为中心对周边水泥地面进行切割和破碎、组织挖机及人力对污水井进行开挖(污水井深度3.5m)、对井底破损管道重新安装、重砌井圈、恢复地表。该工程建设单位:大渡口镇人民政府,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代梓均(分管大渡口镇环保工作),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王伟(未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

(二)事故有关单位情况

安徽慧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庆宜秀区分公司位于安庆市宜秀区,成立日期:2017年8月25日,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负责人:徐某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800MA2NYFQE8X。安徽慧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庆宜秀区分公司(以下简称宜秀区分公司)为安徽慧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分公司。

安徽慧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位于合肥市蜀山区,成立日期:2017年5月12日,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人代表:赵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MA2NLGB0XC。该公司拥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年12月14日。

由于抢修任务紧迫,大渡口镇政府尚未与施工方签订施工合同。根据调查询问,直至事发之日,宜秀区分公司未向安徽慧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报告大渡口镇206国道南侧污水管网疏通工程已进场施工。

二、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应急救援情况

(一)事故时间

2022年5月15日8时35分。

(二)事故地点

大渡口镇维也纳酒店停车场污水井修复工地。

(三)事故发生经过

5月13日,宜秀区分公司安排人员进场并完成污水井周边水泥地面的切割和破碎工作;5月14日,安排挖掘机对污水井进行开挖,已开挖至井底。5月15日7时10分左右,宜秀区分公司安排人员和挖掘机继续对污水井内的泥土及淤泥进行清理。由于开挖深度已达3.8m,挖掘机无法施工,挖掘机操作人员张某某告知现场人员无法再用机械进行挖掘作业,现场带班工人郑某某便安排工人王某某和唐某某拿着铁锹站在挖掘机的铲斗中,通过挖掘机下放铲斗,两人到达坑底后,用铁锹将坑底的淤泥铲到挖掘机的铲斗内,然后再由挖掘机的铲斗将淤泥带出地面。8时35分,王某某和唐某某正在用铁锹铲坑底的淤泥,污水井东侧的坑壁泥土突然发生坍塌,造成王某某身体被泥土完全掩埋,唐某某的胸口以下部位被泥土掩埋。

事故发生前的现场施工图片

拍摄人:郑某某

拍摄时间:2022年5月15日8:14

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图片

拍摄人:代某某

拍摄时间:2022年5月15日8:56

(四)事故救援情况

事故发生后,郑某某立即向蒋某(此工程的劳务承包人)打电话报告,蒋某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拨打了110、119、120和蓝天救援队的电话。随后,郑某某让张某某用挖掘机的铲

斗将他放到坑底进行救援,郑某某用手将掩埋在唐某某下半身的泥土刨开,将其救出并靠在坑壁一侧等待进一步救援。在郑某某用铁锹挖掩埋在王某某身上的泥土过程中,蓝天救援队人员、公安干警、消防救援人员、医护人员相继到达现场开展施救。唐某某先被救出并送往医院;王某某于上午9时许被救出并立即送往医院, 9时15分在大渡口至德医院实施抢救。10时50分,王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唐某某经诊断,左侧股骨粗隆间骨折,目前仍在医院治疗,无生命危险。事故发生后,大渡口镇政府、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相继赶到事故现场,积极开展事故救援和事故善后处置相关工作。

8时57分,县应急管理局接到大渡口镇政府事故报告后,第一时间将事故情况快报至县委、县政府及市应急管理局。县政府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组织大渡口镇政府及县应急、公安、消防、人社、司法、住建等部门全力以赴做好死者善后、家属安抚和事故原因调查等工作,确保事态稳定。

5月18日,与死者王某某家属达成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抚恤金等费用共计75万元的死亡赔偿协议,事故未造成严重社会负面影响。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一)伤亡人员情况

死者信息:王某某,男,69岁,身份证号码:342829********5117,东至县大渡口镇新丰圩村人。

伤者信息:唐某某,男,67岁,身份证号码:342829********4818,东至县大渡口镇新桥村人。

(二)直接经济损失

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6721-1986)规定,核定这起事故初步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95万元。

四、事故发生原因及性质认定

(一)事故原因

事故调查组经过现场勘查、问询笔录和证据分析,查明事故原因为:

1.直接原因。

施工单位未落实土方开挖工程的工程防护措施,冒险作业导致人员伤亡。

2.间接原因。

(1)施工单位未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作业现场管理不到位,未安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管理;对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未落实,未对现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现场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

(2)建设单位对工程的统一协调、管理不力,不能及时发现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并督促整改。

(二)事故性质及事故类别

经调查认定,大渡口镇206国道南侧污水管网疏通工程“5.15”坍塌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事故责任认定和处理建议

(一)建议给予行政处罚人员

1.徐某某,安徽慧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庆宜秀区分公司负责人,未建立健全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未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之规定,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建议由县应急管理局对其处以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计:3.2  万元人民币)的罚款。

2.王某,大渡口镇206国道南侧污水管网疏通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及时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和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冒险作业和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第六项之规定,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之规定,建议由县应急管理局对其处以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计:1.8万元人民币)的罚款。

3.郑某某,大渡口镇206国道南侧污水管网疏通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带班工人,违章指挥从业人员冒险作业,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5号)第四十五条第二项之规定,建议由县应急管理局对其给予警告并处以0.5万元人民币的罚款。

(二)建议给予行政处罚单位

1.安徽慧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庆宜秀区分公司,作为施工承包单位,不能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落实不到位,不能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betway必威官方网站 ;未能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在进行危险作业时,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对事故的发生应负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建议由县应急管理局对其处以40万元人民币的罚款。

2.安徽慧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虽未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但对分公司及其相关人员擅自施工失察,建议将该公司纳入东至县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

(三)建议给予处理的单位和工作人员

1.大渡口镇人民政府,做为属地政府和建设单位,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和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职责落实不到位。建议由大渡口镇人民政府向县政府作出书面深刻检查。

2.代某某,大渡口镇206国道南侧污水管网疏通工程的分管领导,对建设工程的安全管理不力。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建议进行批评教育。

六、事故防范和措施建议

为认真吸取这起事故教训,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现提出以下防范措施及整改建议:

(一)安徽慧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宜秀区分公司要以案为鉴,举一反三,完善内部管理,堵塞管理漏洞,全面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要进一步强化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坚决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防范事故发生。

(二)大渡口镇党委、政府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真正吸取事故教训,真正做到举一反三,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要规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落实建设单位管理责任。定期分析研判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难点和盲点,深化重点必威体育官方网站 、重点领域、重点单位专项治理,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和措施,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定期不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务必把安全生产工作做细、做深、做实。

(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持续加强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督促工程建设各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对在建工程项目的巡查、检查力度,保持工程建设领域“打非治违”高压态势,确保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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