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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泽区海滨工业区9号楼“8·19”坍塌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丰泽区应急管理局 
评论: 更新日期:2024年01月04日

2016 年8月19日 8时许,位于泉秀街道辖区海滨工业区9号楼装修现场,发生一起一名作业人员被掉落的水泥块砸压致当场死亡的事故。事故发生后,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区安监局、住建局、丰泽公安分局、总工会及泉秀街道办事处等单位组成事故调查组,并邀请丰泽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调查组通过现场勘查、调查询问有关人员、查阅相关资料进行调查,查清了事故发生的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提出了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丰泽区海滨工业区9号楼位于丰泽区泉秀路领SHOW天地创意园区内,业主为泉州市海菁工艺有限公司,2016年7月,吴小彬向泉州市海菁工艺有限公司承租该幢楼房,租期10年,该楼房共6层,建筑面积约2500㎡。吴小彬承租后向福建省泉州市兴世纪旅游文化有限公司提交装修施工设计图,签订领SHOW天地品牌使用权合同,准备对该楼房进行装修改造,并加装一部电梯。吴小彬将电梯基坑施工项目以包工包料形式发包给郑景德,双方口头约定承包价为24000元,施工内容主要是土方开挖和砖胎模砌筑。8月初,郑景德联系班组长杨开林进场,由杨开林组织董永福等人员进场开始施工。杨开林在完成土方开挖过程中出现坑内积水太多及坑边溜方的问题,郑景德到现场查看后,提供一台抽水机给施工班组,并让杨开林在溜方的坑边用钢管做支撑防护,再进行砖胎模施工。至事故发生时,开挖的基坑长宽为 3.2m × 3m ,深 2 m ,基底积水约 0.5 m ,事故现场塌落的砼块约250㎏。

二、事故发生经过

2016 年8月19日 ,杨开林组织董永福等四人继续进行砖胎模施工,8时许,抽水机的进水口被泥土堵塞,进水口位于基坑北侧溜方凹处内,董永福拿铁锹进入溜方凹处内清理抽水机的堵塞泥土,溜方凹处内顶板的一处砼块突然塌落下来,砸压到董永福,杨开林等人因抬不动砼块,立即报119和120,在消防官兵的救援下,董永福被抬出来,经120现场抢救无效死亡。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本起事故共造成1人死亡,死者董永福、男、汉族、63岁、四川省岳池县人、杂工,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65万元(包括抚恤金、丧葬费、交通费等)。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一)直接原因

1.基坑开挖没有按施工安全技术规范进行支撑,开挖现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2.死者董永福安全意识淡薄,在基坑开挖支撑不规范的情况下,对存在塌方隐患的施工环境预见不足,冒险进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作业点施工,致其被塌落砼块砸压。

(二)间接原因

1.承包者郑景德无资质擅自组织施工,且施工作业现场没有按规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缺失,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

2.吴小彬将施工项目发包给不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个人进行施工,且对施工现场疏于管理,未能督促施工现场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丰泽区海滨工业区9号楼“8·19”坍塌事故是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事故责任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一)董永福安全意识淡薄,在施工现场没有按规范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对容易溜方塌落施工环境存在危险因素预见不足,冒险进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作业点作业,致其被塌落砼块砸压,酿成事故发生,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其已在事故中死亡,免予追究。

(二)郑景德不具有建筑施工资质,擅自组织建筑施工,施工现场安全防护不到位,对施工现场疏于安全管理,对施工现场出现的安全隐患未能及时排查和有效落实整改,对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缺失,对本起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建议由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处理。

(三)班组长杨开林作为施工现场带班人员,在没有按规范落实基坑支护安全措施的情况下,安排作业人员进入存在安全隐患的基坑内进行施工作业,且疏于安全管理,对班组人员安全教育、管理缺失,对董永福冒险进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作业点作业行为未能及时制止,对本起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建议由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处理。

(四)吴小彬作为发包方违规将装修工程发包给无资质施工队伍施工,且未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管理,对本起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建议由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处理。

(五)泉州市海菁工艺有限公司作为业主方没有办理装修改造工程施工许可手续,未能督促承租方吴小彬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对本起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建议由区住建局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六)福建海西国家广告(泉州)园区管委会未能正确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对入驻园区且报备的装修改造工程项目未能督促按照基建程序报建且监管缺失,建议由区安委会予以通报。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郑景德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无资质非法从事建筑施工承包活动,严禁无资质非法组织施工,确保建设工程施工安全。

(二)泉州市海菁工艺有限公司及吴小彬亦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严格按照国家关于建筑装饰装修的相关管理规定履行建设工程基建程序,将装修施工发包给有资质的施工队伍,并按照施工质量安全技术规范组织施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三)泉州市兴世纪旅游文化有限公司要加强“领SHOW天地”园区内改建、扩建、装修工程的施工现场管理,严禁无资质非法组织施工,确保施工安全。泉州市领SHOW天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要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业主装修的宣传引导,切实加强物业区域内的房屋装饰装修过程中的巡查监督,发现未经批准擅自开工,不按装修方案施工或破坏房屋结构的行为,应责令停工整改,并报告相关行政管理部门。

(四)福建海西国家广告(泉州)园区管委会要会同所在街道办事处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加强入驻运营方、入驻生产经营单位、装修改造项目的安全管理,督促工程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五)区住建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要严格贯彻实施《建筑法》、《城乡规划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福建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福建省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等法律法规,扎实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对不履行建设工程基建程序、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无资质队伍非法组织施工及装修施工中擅自改变建筑物主体承重机构的非法违法行为,要坚决从严、从重予以查处,及时整改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建筑施工领域各类伤亡事故发生。

(六)泉秀街道办事处应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省政府第106号令)和区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泉丰政办综〔2012〕198号),在职责范围内对本辖区内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要督促所辖社区加强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向有关部门报告,确保辖区在建工程施工安全。

(七)泉秀街道成洲社区居委会要加强对所属生产经营场所的安全生产管理,对辖区内不履行建设工程基建程序、无资质队伍非法组织施工及装修施工中擅自改变建筑物主体承重机构等非法违法行为时应及时制止,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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