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盲目好心 酿成惨祸

  
评论: 更新日期:2009年12月02日

一、事故经过

2003年5月23日21时45分许,因天气下雨,位于干窑镇的嘉善三江化工有限公司粉碎车间主任钱××(死者,男,47岁,魏塘镇人)到正在施工的新项目车间的操作平台上去遮盖新马达,以防雨水洒湿,不慎从设备孔中坠下,摔成重伤,后送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分析

1、钱××明知新项目施工平台无任何安全保护措施的情况下,上平台去遮盖新马达,是造成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该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不健全,职工安全教育流于形式是该起事故的间接原因。

三、事故责任

1、该公司粉碎车间主任钱××明知新项目施工平台无任何安全保护措施的情况下,上平台去遮盖新马达,尽管是出于好心,为企业利益主动减少损失,但客观上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对该起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2、该公司总经理吴××为该企业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对该起事故负有领导责任。

3、该公司副总经理谭×,在明知新项目施工平台无任何安全保护措施的情况下通知钱××去遮盖马达,属于违章指挥,对该起事故负有主要责任。

四、对责任者的处理

1、县安监局根据《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对嘉善三江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吴××给予行政处罚。

2、该公司车间主任钱××,因已在事故中死亡,不予追究责任。

3、责成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副总经理谭×给予行政处分。

五、整改措施

1、企业立即召开职工大会,通报事故情况,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2、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