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28日,北京供电段一名电力工在西黄村站电力线路改造施工中,在安装3号电杆横担时,由于安全带脱钩,从5m高处坠落摔伤,造成头部损伤和胸腔肋骨骨折。
电力工违反国家“蹬高作业十不准”和北京铁路局《电力安全工作细则》有关规定,在未扣好安全带保险钩的情况下,盲目蹬杆作业,导致高空作业中安全带脱钩,从5m高处坠落摔伤。
2.2007年11月17日,天津供电段一名电力工在京沪线进行自闭电线路大修作业中,在杆上更换完高压横担后,解开安全带,准备向杆上部转移进行拆除杆顶金属支架作业时,突然失手滑脱,从6m高的电杆上坠落,经抢救无效死亡。
在更换完高压横担,解开安全带向上转移准备拆除杆顶金违章作业、违反作业纪律、劳动纪律引发的人身伤害事故属支架时,精力不集中,没有踩稳抓牢,导致滑脱坠落。
3.2008年8月1日,北京铁路局丰台站一调车制动员提前上车松手闸,在从棚车闸盘沿车梯下车时,由于当时天降小雨,梯子湿滑,不慎从
2.4m高的棚车上部坠落地面摔成重伤,造成腰椎、骨盆等多处骨折。
雨天作业精神不集中,违反北京铁路局《车务安全技术细则》“上下车时必须注视地面是否平坦,有无障碍物,在雨、雪天气应注意防止滑倒”的规定,教训深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