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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区“1·4”济南西周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市中区应急管理局 
评论: 更新日期:2024年02月08日

2022年1月4日7点20分左右,市中区十六里河街道办事处济南盛强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新建料棚项目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65.6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4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2022年1月10日,市中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由区应急局牵头,公安市中分局、区总工会、区人社局、区工信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市中分局和十六里河街道办事处组成的市中区“1·4”济南西周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区纪委监察委、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相关单位及工程基本情况

(一)事故相关单位及人员基本情况。

1.建设单位:济南盛强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37498576041,注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张迎,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万元整,注册地址:济南市市中区十六里河街道办事处大涧沟西村鲁澳钢材市场西邻,成立日期:2003年4月23日,经营范围:混凝土的生产、销售;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罐式);大型货物道路运输;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金属材料,五金交电,汽车配件,机械设备及配件,电子产品及配件,陶瓷制品,保温材料,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服装,日用百货,文化用品(不含图书、期刊、音像制品),办公用品,家具,塑料制品,橡胶制品,不锈钢及制品,工艺美术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的销售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和不需要经营许可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承包单位:济南西周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12MA3CPJRW59,注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李传明,注册资本:伍佰万元整,注册地址:济南市历城区二环东路祝舜路中段环联东方商贸城F区30号,成立日期:2016年12月08日,经营范围:建筑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土石方工程、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水电暖安装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建筑物拆除(不含爆破)(以上凭资质证经营)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和不需要经营许可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安立涛(死者),男,43岁,济南市长清区孝里街道安兰村人,临时雇佣的人员。

(二)事故发生工程概况。

工程项目为济南盛强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料棚新建工程。2021年11月初,大雪致使该公司料棚顶部彩钢板损坏,承重梁变形。该料仓是按照环保部门有关要求建设,该公司于2021年11月10日,向生态环境市中分局提交了料仓重建申请,准备在原址上按照原设计和环保要求进行重建。2021年11月23日济南盛强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通过询价,与济南西周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济南盛强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料棚新建承揽合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协议书》等协议,料棚新建工程于2021年11月24日开始施工。

2021年12月1日,市中区十六里河街道办事处城管队员在巡查过程中发现济南盛强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未向办事处进行施工报备的情况下,进行料仓翻修,十六里河街道办事处对济南盛强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作出查扣施工工具和停工的处理,要求济南盛强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向办事处提供相关施工手续,并向相关部门进行施工报备。2021年12月10日济南盛强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耿乾朝到十六里河街道办事处说明了项目情况,并承诺施工期间,在料仓大棚原址重建,承诺不改建不扩建。截止事故发生时济南盛强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未向办事处报备进行施工项目的相关审批手续。

二、事故发生经过、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2022年1月4日上午7时10分左右,安立涛在未佩戴安全带和未采取其他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沿着料棚的柱子爬上料棚钢结构顶部,准备沿着钢结构主梁进行檩条焊接作业,7时20分左右,从10米左右高度的料棚钢梁上掉落至地面受伤。

(二)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情况。事故发生后,现场施工人员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120赶到后将安立涛送往济南南郊医院救治。当日11时许,安立涛经救治无效死亡。2022年1月4日14时左右接到事故报告后,区应急局和十六里河办事处等相关部门立即赶到事故现场进行应急处置。目前,善后工作已结束。

三、事故原因和性质

(一)直接原因。

安立涛未取得高空作业操作证,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带,也未采取其他安全防护措施,违章作业,爬到钢结构料棚钢梁上,准备檩条焊接作业,从钢梁上坠落至地面,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李传明,男,济南西周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无资质承揽济南盛强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料棚新建项目工程。组织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到位;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不到位;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未能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2.济南西周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无资质承揽济南盛强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新建料棚项目工程。未能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下简称《建筑法》)以及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3.济南盛强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对承包单位资质审查把关不严,未发现济南西周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无资质揽料棚新建项目工程。对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不到位,未及时发现施工作业现场存在的事故隐患。

(三)事故性质。

经事故调查组综合分析认定,本次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四、对事故有关单位及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按照《安全生产法》《建筑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4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有关人员和单位的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如下:

(一)因在事故中死亡,不予追究责任的人员。

安立涛,男,临时雇佣的人员,未取得高空作业操作证,未佩戴安全带、也未采取其他安全防护措施,违章作业,从料棚钢梁上掉落至地面,对此次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在事故中死亡,建议不予追究其责任。

(二)建议给予行政处罚的人员和单位。

1.建议给予行政处罚的人员。

(1)李传明,济南西周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到位,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不到位,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未能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其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五条、第二十一条第二项和第五项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建议由市中区应急管理局对其处2.4万元的罚款。

在事故发生后,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存在迟报情况,其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规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二项的规定,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的罚款,建议由市中区应急管理局对其处3.6万元的罚款。合并处以6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张迎,济南盛强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对承包单位资质审查把关不严,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是该公司料棚新建项目工程现场负责人,负责施工现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对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不到位,未及时发现施工作业现场存在的事故隐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其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建议由市中区应急管理局对其处1万元的罚款。在事故发生后,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存在迟报情况,其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的罚款,建议由市中区应急管理局对其处3.6万元的罚款。合并处以4.6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建议给予行政处罚的单位。

(1)济南西周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未能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其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建议由市中区应急管理局对其处40万元罚款。

(2)济南西周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无资质承揽济南盛强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新建料棚项目工程,违反了《建筑法》的相关规定,建议由市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对济南西周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立案处理。

(3)济南盛强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对承包单位资质审查把关不严,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对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不到位,未及时发现施工方作业现场存在的事故隐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其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建议由市中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其处5万元罚款。

(三)建议十六里河办事处对办事处分管城市管理办公室的负责人及城市管理办公室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市中区应急管理局备案。

(四)建议区城乡建设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就济南西周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无资质承揽济南盛强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新建料棚项目工程问题,对相关部门主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市中区应急管理局备案。

五、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针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监督管理责任,举一反三,严防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提出以下防范措施和建议:

(一)加强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企业主体责任。济南西周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全面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严禁转让、出借企业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二)严格落实项目安全管理责任。济南盛强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建设发包单位,严格审查承包单位和个人的施工资质。严格履行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全面监督管理;督促施工单位认真履行各项安全管理规定,认真遵守各项作业安全规程;及时发现和分析施工单位在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三)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必威体育官方网站 监管责任。属地管理部门和必威体育官方网站 监管部门,要进一步落实相应的安全监管职责,扩大监管覆盖面,落实行之有效的监管措施,做好安全监管工作。严查深查彻查各类风险隐患,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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