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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秀英区关于2016年3月19日发生一般物体打击死亡事故的调查报告

  
评论: 更新日期:2019年09月23日

2016年3月19日17时40分左右,在海口市秀英区海盛路的芒果社项目工地2号楼基坑内发生一起桩柱倒塌的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2016年3月22日秀英区政府成立了海口祥和达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3.19”一般物体打击死亡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调查组由区安监局牵头,区监察局、区住建局、区人社局、区总工会、海秀街道办事处和海口市公安局秀英分局等部门组成,同时邀请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检察院和聘请专家参加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综合分析,查清了事故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和暴露的突出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单位
      海口祥和达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成立日期:2007年3月21日,公司地址:海口市秀英区长流镇政府宿舍1幢302房。注册资本:人民币壹拾万元,营业执照注册号:4601000001117**,法定代表人:谭传达,联系电话:1363766****。经营范围:土石方工程,道路施工,建筑劳务服务,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等。2016年2月 23 日与总包山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地面标高以上杂填土土方挖运、地下室基坑土方(含湿土)和淤泥挖运、基坑回填土方、场地回填土,总承包建筑面积:约5万平方米。
     (二)总承包单位
       山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成立日期:1999 年5 月12日,公司地址:湖北省黄冈市团风县团方大道。注册资本:31560万元人民币,营业执照注册号:4211210000047**,组织机构代码:2720002*-6,法定代表人:程理财,联系电话:027-868386**。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建筑必威体育官方网站 (建筑工程)设计甲级等。2015 年12月25日与海南荣丰华景实业有限公司签订芒果社(一期)土建及水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价格:陆仟陆佰叁拾陆万零伍佰陆拾叁元肆角柒分(¥66360563.47 元)。项目开工许可证号:4601002016030301**。
     (三)建设单位
       海南荣丰华景实业有限公司,公司成立日期: 2014年1月7日,公司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国贸大道2 号海南时代广场二十六楼。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元,营业执照注册号:4601000005365**,法定代表人:殷伯霜,项目主要负责人:曾勇,联系电话:1387626****。经营范围:旅游项目开发、房地产开发经营等。2015 年12 月25日与山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芒果社(一期)土建及水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价格:陆仟陆佰叁拾陆万零伍佰陆拾叁元肆角柒分(¥66360563.47元)。
     (四)监理单位
       昆明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1995 年2 月20 日,公司地址:昆明市西山区日新中路620号润城第一大道2幢9楼。注册资本:人民币1987.37 万元,营业执照注册号:5301000000075**,法定代表人:王锐,项目总监:陈宇,联系电话:1388807****。经营范围:可承担所有专业工程类别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等。
    (五)死者黄涛,男,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洛王社区居委会桃花山组。身份证号:430602199412******,大学学历,任工地测量员。
       二、事故经过
       3月19日17时40分许,山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员曹欢、测量员黄涛及海口祥和达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挖掘机司机洪豪正在海盛路的芒果社项目工地2号楼基坑内进行土方开挖及测量,黄涛当时站在133号桩柱的西南方向2.6 米处测量,挖掘机(未熄火)停在133号桩柱北边,挖斗距桩柱约有3米。此时,133号桩柱距地高度0.7 米处发生断裂,有一节约3.1 米长的断桩倾倒,砸到黄涛的背部, 黄涛呈坐姿被压在桩柱之下,10 米之外的曹欢听到一叫喊声后,赶紧向前查看,并叫挖掘机司机将桩柱吊起救人,然后用车将伤者送往医院进行抢救,后因抢救无效死亡。
      三、事故原因及性质
     (一)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1.133 号桩柱在事故发生前,在外力作用下已经出现断裂,挖掘机作业时铲斗扰动导致管桩倒塌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之一。
       2.黄涛测量指挥作业时,对桩柱可能倾覆估计不足,没有避开倾覆半径范围是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二。

    (二)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1.海口祥和达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在施工过程中,没有对桩柱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不能及时发现桩柱裂纹并作好相应防范是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之一。

      2. 山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芒果社项目部和海口祥和达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对测量指挥员和挖掘机司机安全教育不到位,是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之二。

      3. 山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海口祥和达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在进行挖掘土方工作中,协调、指导、监督不到位,是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之三。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海口祥和达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3.19” 一般物体打击死亡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事故。

       四、对事故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根据调查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事故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提出如下处理建议:

   (一)海口祥和达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在土方开挖施工过程中没有对桩柱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未能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对本单位员工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规定,建议区安监局对其处以人民币贰拾万元的罚款。
     (二)谭传达作为海口祥和达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法人,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不能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实施安全培训不到位,不能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技能。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第(三)、(五)项规定,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建议区安监局对其处以人民币壹万零捌佰元罚款(个人上年年收入的30%)。
      五、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海口祥和达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要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责任和制度的落实。要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betway必威官方网站 ,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要认真、全面的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二)海口祥和达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加强监督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三)总包单位山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统一协调管理、指导,监督分包单位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对本单位新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让其了解工作环境,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防止事故发生。
     (四)昆明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作为监理单位,要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加强对施工现场实施监理,督促施工单位按方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从源头上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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