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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崇福娟宝沙石场“12•20”车辆伤害死亡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桐乡市应急管理局 
评论: 更新日期:2023年12月02日

2019年12月20日凌晨2时左右,桐乡市崇福娟宝沙石场发生一起车辆伤害事故,造成一人受伤,经抢救无效当场死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和桐乡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桐乡市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市应急管理局、市纪委监委、市公安局、市总工会组成的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经过现场勘察、询问相关人员、查阅相关资料后,已查清事故原因和事故责任。现将调查情况和处理建议报告如下:

一、概况

(一)事故单位相关情况

方国明,男,桐乡市崇福镇上市村人;,今年以口头约定的方式向方文泉夫妇租用了桐乡市崇福娟宝沙石场的场地,从事沙石料经营,未取得营业执照。

桐乡市崇福娟宝沙石场成立于2010年09月09日,经营者:方娟宝(实际由丈夫方文泉经营);类型:个体工商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30483MA2B842U34;经营场所:崇福镇城郊村毛桥埭东塘口;经营范围:沙石料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桐乡市崇福娟宝沙石场土地所属权归崇福镇城郊村胜利毛家埭前村民小组所有,由方文泉租用,租赁期为5年,时间从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次事故发生在沙石料堆放区域。

(二)车辆及驾驶员基本情况

装载机,型号:山东临工牌L955型,长:8.4米,宽:3.024米,装载机合格证编号:YE944L955003783,山东临工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制造。

胡丰明,男,1981年4月8日出生,住址:贵州省纳雍县;是方国明雇佣的装载机工人(职业名称:装载机司机,职业等级:高级工,证书编号:1711005294014110),工作时间为两班倒,每班工作十二小时。

(三)相关人员基本情况

桐乡市崇福娟宝沙石场的场地同时也租给了马中平、杨国林、曹震华三人。该三人从事泥浆料经营,未取得营业执照。死者沈林江系马中平、杨国林、曹震华雇佣的工人。

二、事故发生的经过和救援情况

2019年12月20日2时左右,胡丰明在驾驶装载机倒车过程中把沈林江压倒,继续倒车发现车轮有阻力,下车查看发现压倒了沈林江,胡丰明第一时间跑去办公室告知了方国明。事故发生后,在场人员立即组织施救并拨打120急救电话。救护车赶到现场后,伤者经抢救无效当场死亡。

三、死者和经济损失情况

死者:沈林江,男,57岁;住址:崇福镇。

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32万元。2019年12月20日,经崇福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沈林江家属与方国明达成调解协议,由方国明赔偿给死者家属132万元整。本次纠纷一次性解决,以后双方不再追究任何一方责任。

四、事故类别、事故性质和事故等级

事故类别:车辆伤害事故;

事故性质: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故等级:一般事故。

五、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胡丰明倒车时未注意观察,导致沈林江被装载机撞到碾压受伤致死。

(二)间接原因

1.方国明未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未能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未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2.桐乡市崇福娟宝沙石场未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同时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六、事故责任认定和对事故责任者处理建议

(一)方国明未能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未能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未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对本次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市应急管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规定,依法对方国明给予行政处罚。

(二)桐乡市崇福娟宝沙石场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同时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建议市应急管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依法对桐乡市崇福娟宝沙石场给予行政处罚。

七、整改措施

(一)事故调查组要求方国明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按照事故“四不放过”原则开展整改

1.完善落实事故设备的安全使用规范制度;

2.加装监控设备,加大员工现场管理力度;

3.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专职负责人;

4.采取技术、管理等多重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和职工安全;

5.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二)事故调查组要求崇福镇人民政府落实措施

1.组织召开相关必威体育官方网站 、领域层面的警示会,通报事故情况、剖析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提出防范措施;

2.加大辖区内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力度,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和存在的问题隐患,开展针对性的执法检查和专项治理,督促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三)事故调查组要求桐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落实措施

1.对方国明未取得营业执照从事沙石料经营的行为进行依法处理;

2.对马中平、杨国林、曹震华3人未取得营业执照从事泥浆料经营的行为进行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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