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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水头镇“9·17”道路运输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南安市应急管理局 
评论: 更新日期:2024年01月12日

2021年9月17日14时54分许,在国道228线5089公里400米(南安市水头镇)路段,发生一起重型自卸货车碰撞二轮电动车、造成该电动车驾驶人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文件规定,市政府成立了由市应急局牵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运输局、城管局和总工会派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同时邀请市纪委监委、水头镇纪委派员参加调查。调查组经过现场踏勘,对事故影像资料、询问笔录、技术鉴定以及相关记录分析,查清了事故发生的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提出了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建议,现将事故调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事故发生单位情况

(一)相关单位概况

泉州海德渣土运输有限公司位于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水头镇大盈村永辉包装材料厂对面,成立于2019年5月24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83MA32UY65X3,法定代表人:万志国,经营范围:渣土、沙石运输:普通货物道路运输:生产、加工、销售:机制砂、建筑用石子:建筑垃圾、建筑废料的回收、加工、销售:土石方工程开挖、回填:渣土、建筑垃圾清洁:机械租赁: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冷藏保鲜):货物专用运输(罐式)。持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闽交运管许可泉字3505833316319号),证件有效期2019年5月31日至2023年5月30日。

(二)驾驶员概况

1.闽C02878重型自卸货车驾驶人基本情况:肖云伟,男,土家族,1991年2月12日出生,持有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B2,有效期止:2022年5月5日,系闽C02878重型自卸货车驾驶人。事故发生后,2021年9月17日15时13分,南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水头中队民警在国道228线5089公里400米(南安市水头镇)路段对肖云伟使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进行酒精含量测试,测试结果为0mg/100ml。

2.无牌二轮电动车驾驶人基本情况:徐士国,男,汉族,1967年5月16日出生,事故发生时驾驶无牌二轮电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当场死亡。2021年9月17日16时53分许,在国道228线5089公里400米(南安市水头镇)路段由法医提取徐士国血样,聘请福建华闽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乙醇定性定量分析,经检测,所送徐士国的血样未检出乙醇。

(三)事故车辆基本情况

1.闽C83136号重型自卸货车基本情况:登记所有人:泉州海德渣土运输有限公司,登记住所: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水头镇大盈村永辉包装材料厂对面。该车初次登记日期:2020年1月20日,检验有效期止:2022年1月31日,车辆品牌:解放牌,使用性质:货运。

2.无牌二轮电动车基本情况:实际所有人:徐士国,住址:河南省邓州市赵集镇赵马村。

(四)肇事地点及交通环境基本情况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位于国道228线5089公里400米(南安市水头镇)路段,该路段为“T”型交叉路口,国道228线为双向六车道,路面施划可跨越车行道分界线,路中设置水泥墩隔离,路中水泥墩隔离有一开口宽度为28米,由南安市石井镇方向往晋江市安海镇方向的路面宽为10.8米,右侧有一路口通往南安市五里桥工业区,路口宽度为29.4米,干燥沥青路面,路型平直。

(五)生产经营情况

2020年1月20日,赵旋飞购买闽C02878重型自卸货车时就登记在泉州海德渣土运输有限公司名并签订该车的《车辆挂靠管理协议》。

2021年9月17日,赵旋飞负责泉州海德渣土运输有限公司承接并安排运输业务。2021年9月17日10时3分许,赵旋飞指派驾驶员肖云伟从溪东村出车走沿海大通道(国道228线)到石井菊江沙场装载沙子。10时41分许,肖云伟驾车从石井菊江沙场走沿海大通道(国道228线)进港路。11时10分许,肖云伟驾车到石井码头卸货。因渣土限行时段规定,肖云伟在石井码头里面休息至14时20分许才驾车启程沿进港路、沿海大通道(国道228线)行驶。14时40分许,肖云伟驾车到五里桥工业区闽海沙场装载沙。14时51分,肖云伟驾车从闽海沙场出发准备走沿海大通道(国道228线)去石井码头卸货。14时54分许,肖云伟驾车行驶至水头五里桥工业区路口(即事故现场路段)。

闽C02878重型卸货车运输期间,运输路线有办理路线牌,路线报备时间:2021年9月5日,运输起止日期:2021年9月5日至2021年12月3日,路线报备名称:石井至水头安平,运营路线:院前—延平大道—成功大道—贤林大道—石井院前—延平大道—沿海大通道—安平西路—石井,该路线未实施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管控。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救援过程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1年9月17日14时54分许,肖云伟驾驶闽C02878重型自卸货车从南安市水头镇五里桥工业区路口驶入国道228线5089公里400米(南安市水头镇)路段,在通过国道228线路中隔离带开口处左转弯往南安市石井镇方向行驶的过程中,碰撞停在路中隔离带开口处等候通行由徐士国驾驶的无牌二轮电动车,致该电动车和徐士国倒地后被闽C02878重型自卸货车推行、碾压,造成徐士国当场死亡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救援过程

事故发生后,肖云伟感觉车头底下有卡着东西,肖云伟马上制车把车停住,然后下车查看,肖云伟看见一个人躺在肖云伟车左中桥轮胎下,还有一辆二轮电动车在肖云伟头底下卡着。肖云伟看到伤者伤情严重,于14时55分许用手机拨打110电话报警并让接警员帮忙叫救护车,并留在现场等候;南安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报后,安排水头交警中队处警;15时2分,水头交警中队人员赶到现场处理;15时19分,水头交警中队反馈,伤者经“120”确认死亡,遂通知交警大队处理。15时59分,水头交警中队现场处警结束。2021年7月17日,南安市交警大队对本起交通事故立案调查。

本起事故信息报送渠道畅通,信息流转及时,应急响应迅速,响应程序正确,没有发生次生衍生事故。

三、人员伤亡情况

本起事故造成1人死亡。死者徐士国,男,汉族,1967年5月16日出生,河南省邓州市赵集镇赵马村人。本起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6万元。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及性质

(一)事故直接原因

肖云伟安全意识淡薄,其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能注意观察前方路况、确保安全驾驶,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导致发生车辆碰撞是本起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事故间接原因

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

1.泉州海德渣土运输有限公司未建立相应的机制,未加强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未保证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制度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等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在对肖云伟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期间,未保证肖云伟等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betway必威官方网站 、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在生产经营期间,未对闽C02878重型自卸货车、驾驶员肖云伟和运输路线等生产作业要素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未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

2.主要负责人未建立健全并落实所在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认真组织制定并实施所在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未认真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未认真督促、检查所在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未能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三)事故性质

事故调查组认定,泉州海德渣土运输有限公司“9·17”道路运输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一)已采取刑事责任追究

肖云伟安全意识淡薄,其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能注意观察前方路况、确保安全驾驶,导致发生车辆碰撞,其行为是导致本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其涉嫌交通肇事罪,已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处理。

(二)建议给予行政处罚

1.泉州海德渣土运输有限公司未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版)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因而发生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建议由南安市应急管理局予以行政立案查处。

2.万志国在担任泉州海德渣土运输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期间,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版)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规定,因而发生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由南安市应急管理局予以行政立案查处。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各级各部门、各道路运输生产经营单位要“举一反三”认真吸取泉州海德渣土运输有限公司“9·17”道路运输事故经验教训。

(一)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泉州海德渣土运输有限公司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二)加强道路运输各环节安全监管

1.加强源头治理

由渣土办牵头,渣土办成员单位深入辖区货运场站、物流集散地以及工程施工单位检查道路运输安全问题。运用泉州市重点车辆监管平台,网格化管理辖区内重点货运企业,跟踪货运企业车辆交通违法处理率和车辆到检率,提醒企业及时处理交通违法工作。运用监管平台加强动态监管检查,督促货运企业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2.严格违法查处

公安交警部门要继续强化路面违法查处力度。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扎实开展货车、摩托车、电动车等专项集中整治,不断强化路面违法查处力度,形成路面严管态势,有效震慑和减少各类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要借助道安平台,在国省道、农村地区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形成综合治理合力。

3.强化检查督导

交通运输等部门要督促货运企业自觉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客货运车辆及其驾驶人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客货运输交通安全。交通运输、公安交警等部门要按“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强化对重点营运车辆和驾驶员的监管,督促驾驶员遵纪守法,养成良好的行车习惯。

4.推进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交通运输等部门要按照上级工作要求,结合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进一步推动交通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引导企业开展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夯实企业安全管理基础,提升交通运输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进一步推进交通运输企业建章立制规范安全生产管理,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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