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连江县浦口镇中麻村外澳路口“10.27”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连江县应急管理局 
评论: 更新日期:2024年01月24日

2022年10月27日,连江县浦口镇中麻村外澳路口发生一起经营性道路运输车辆事故,造成1人死亡。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防范道路运输车辆事故安全风险十项措施的通知》(闽安委办〔2022〕73 号)的有关规定,县政府成立了事故调查组,由政府办牵头组织了应急局、公安局、交通局、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总工会等单位进行事故调查,同时邀请县检察院、纪委监委派人参加。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和人员伤亡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和隐患整改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车辆、所属企业及人员伤亡概况

1、闽AD379**,发动机编号JD901011***,车架号:LS4ADM2C6JF020***,所有人:福州**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乡**路**号,检验有效期止:2022年12月31日,状态:违法未处理,交强险保单号:11317783901510055***,保险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业险保单号:335012203060014***,保险公司: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南方司法鉴定中心[2022]痕(C)鉴字第2886号鉴定意见:闽AD379**号小型普通客车事故时前照灯功能有效,其余照明及信号装置完好,事故时转向及制动功能均有效,符合所依据标准中的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南方司法鉴定中心[2022]车速鉴字第725号鉴定意见:闽AD379**号小型普通客车事故时通过录像监控范围参照物时的行驶速度约为88km/h。

2、福州**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122MA32AML***,住所: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乡**路**号(经营场所:福州市连江县**镇**路**号),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严某某,成立日期2018年12月4日,营业期限2018年12月4日至2058年12月3日。经营范围:汽车租赁;对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的投资;巡游出租汽车客运;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客运;道路旅客运输经营;客运站经营;专业停车场服务;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普通货物道路运输;集装箱道路运输;冷藏车道路运输;运输货物打包服务;国内货运代理;物流代理服务;仓储代理服务;汽车专项维修;新能源技术推广服务;市场调查;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互联网上网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019年8月28日连江县交通运输局决定准予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行政许可,经营范围:巡游出租汽车客运,经营区域:连江县内。(运输经营许可证:闽交运管许可闽字350122700***号,证件有效期至2023年8月27日)

2021年5月起福州**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聘用何某某(事故时出租汽车驾驶人)驾驶车牌号闽AD379**长安型出租车。

3、何某某,男,汉族,住址:福建省连江县**镇**街***号,身份证号码:350122********2011,准驾车型:C1D,驾驶证状态:正常,档案编号:350101896***,驾驶闽AD379**长安型出租车,联系方式:15980134***,系福州**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闽AD379**出租车驾驶员。

4、死者林某某,男,汉族,住址:福建省连江县**镇**村里澳**号,身份证号码:350122********131X,行人,在事故中当场死亡,家属联系方式:18558728***。

(二)事故现场概况

现场位于连江县通港大道浦口镇中麻村外澳路口,道路呈东西走向;东往连江县苔菉镇方向,西往连江县凤城镇方向,南侧为大海,北侧为浦口镇中麻村;道路双向车道,中央护栏隔离,道路口规范设置人行横道线、事故多发路段减速慢行标志、路口标志、减速带,道路施划分道线、导向箭头标线、人行横道预告标识线等安全设施,道路为水泥混凝土路面,干燥,路面完好,夜间有照明,视线正常。

二、事故经过、救援情况和善后处置工作

(一)事故经过

2022年10月27日20时05分许,何某某载4名乘客驾驶闽AD379**号小型普通客车由连江县苔菉镇往连江县凤城镇方向沿通港大道行驶,行经连江县通港大遒浦口中麻村外澳路口时,碰撞沿该路口人行横道南往北通过的行人林某某,造成林某某当场死亡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二)救援及善后情况

事故发生后,闽AD379**驾驶员何某某立即向110、120报告,并报告福州**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领导。接报后,公安交警第一时间赶往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及勘查工作,并对驾驶员进行抽血送检,现场扣留车辆及证件。目前死者家属已与驾驶员何某某达成调解,在保险公司根据责任实际理赔金额以外,由驾驶员何某某赔偿15万元。目前事故善后处置工作已结束。

三、事故原因分析

(一)事故直接原因

何某某安全意识淡薄,在驾驶闽AD379**号小型客车以时速为88Km/h行经事故路口人行横道时,未能注意观察路面情况,未能按照道路规范设置的标志牌的提醒和要求采取减速等安全措施安全行驶;遇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行人林某某时,未按操作规范未停车让行,以致事故发生,是造成本起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事故间接原因

福州**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未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安途帮”安全学习平台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对驾驶员安全培训时长与现实不符,对驾驶员培训不到位,致使驾驶员安全意识淡薄,是这起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四、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连江县浦口镇中麻村外澳路口“10.27”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事故。

五、事故责任认定和处理意见

(一)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1、何某某,事故车辆驾驶员,安全意识淡薄,驾驶机动车经事故路口人行横道时,未能注意观察路面情况,未能按照道路规范设置的标志牌的提醒和要求采取减速等安全措施安全行驶;遇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行人林某某时,未按操作规范未停车让行,以致事故发生。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四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属交通违法过错行为,对本起事故负有直接责任,涉嫌犯罪,建议由司法机关处理,目前公安交警部门已对何某某立案处理。

2、庄某某,福州**服务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安途帮”安全学习平台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对驾驶员安全培训时长与现实不符,培训不到位,对本起事故负有管理责任。建议由连江县交通运输局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督促其重新参加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由连江县应急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其他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二)建议给予行政处理的单位

1、福州**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未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安途帮”安全学习平台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对驾驶员安全培训时长与现实不符,对本起事故负有责任。建议由连江县交通运输局根据有关规定责令限期整改,由连江县应急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应急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三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1、福州**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应立即转变安全生产管理理念,充分认识自身存在较大管理责任漏洞,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出租汽车驾驶员的继续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行为、保障安全;通过建立替班驾驶员队伍、减免驾驶员休息日经营承包费用等方式保障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休息权;认真吸取事故教训,针对较大管理责任漏洞制定问题整改计划和措施,举一反三,引以为戒,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2、连江县交通运输局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必威体育官方网站 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理安全”的要求,加大必威体育官方网站 管理力度,督促各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出租汽车企业组织继续教育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要督促企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驾驶员的合法权益,依法与驾驶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经营合同。要组织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和公路危险路段的隐患整治工作。督促事故企业问题整改计划和措施的落实,及时通报连江县浦口镇中麻村外澳路口“10.27”一般道路交通生产安全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堵塞各种安全漏洞,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3、福州市连江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要按照职责分工科学规范设置道路安全设施,加强公路日常养护作业,加强路面和沿线设施的巡查、检查和维护,确保道路安全。

4、连江县公安局官岭海防派出所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段主要路口的交通巡逻管控,组织事故多发路段的隐患排查,及时提出整改建议。

5、浦口镇人民政府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属地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的要求,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定期组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大对道路交通基础设施、事故隐患治理的资金投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范事故发生。及时组织实施连江县通港大道与松坞村及中麻村交叉口设置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项目,同时加大对行人法制宣传力度,有效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生活安全及交通的正常、有序。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