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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国道319湘莲隧道“9·8”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来源:萍乡市应急管理局 
评论: 更新日期:2024年01月28日

2021年9月8日12时30分许,319国道江西省萍乡市湘莲隧道内(1190公里+730米)发生一起小车与货车相撞的较大交通事故,事故造成4人死亡。事故调查已于2022年7月16日结束,并经市政府批复同意。

根据《江西省安委会关于印发<江西省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赣安〔2020〕12号)文件要求,按照“谁调查、谁评估”的原则,经市政府同意,成立了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总工会、市交警支队、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政府以及莲花县人民政府等有关单位人员组成的萍乡市国道319湘莲隧道“9·8”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评估组(简称评估组),对该起事故调查处理落实情况进行评估。

一、评估总体情况

评估组采取资料审查、座谈问询、查阅文件和现场核查等方式,认真细致地开展评估工作。先后查看萍乡市交通管理局、萍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政府和莲花县人民政府等单位落实处理建议材料及工作台账,对相关部门在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落实事故整改措施、对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

二、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处理落实情况

(一)对责任单位处理情况

江西江龙集团兴海汽运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对公司车辆管理不严格,对车辆改装现象疏于管理,并且车辆安全性能不符合要求;驾驶员安全培训管理不到位。2023年2月3日萍乡市交通运输局向宜春市交通运输局去函,请宜春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法处理涉事企业江西江龙集团兴海汽运有限公司。

(二)对责任人员处理情况

1.石金球,男,46岁,赣CU4479重型厢式货车驾驶员。驾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对事故负次要责任。市公安交警支队湘东大队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对其予以200元的行政处罚。

2.彭主,男,30岁,中共党员,湘东交警大队白竺中队中队长。对湘莲隧道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落实不到位,车辆非法改装检查不到位,2023年2月22日中共萍乡市纪委萍乡市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对其予以政务警告处分。

3.邹磊,男,33岁,中共党员,湘东区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分管湘东区交警大队白竺中队,督促湘东区交警大队白竺中队加强对湘莲隧道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部署落实车辆非法改装检查不到位,2023年2月20日中共萍乡市纪委萍乡市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对其诫勉谈话。

4.倪亚旦,男,29岁,中共党员,莲花县交警大队坊楼中队中队长。对司乘人员未系安全带专项整治工作落实不到位,2023年2月8日中共莲花县纪委县监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对其谈话提醒。

5.何建良,男,57岁,中共党员,湘东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信息中心副主任,分管安全管理和信息化管理工作,对湘莲隧道标线标牌维护更新不及时,2023年2月10日中共萍乡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党组对其进行谈话提醒。

三、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1.萍乡市交通管理局、萍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政府和莲花县人民政府严格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持管必威体育官方网站 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2.萍乡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开展了全市“三个一律”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年专项行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和重大风险防范化解2023专项行动。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开展了萍乡市道路货物运输专项整治行动、全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道路运输领域专项行动、全市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百日行动”,集中整治货物运输安全和燃气运输安全等工作,提升货物运输安全。

3.萍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深入开展国省道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连续部署开展了“萍乡市“和谐2022-暖冬护路”•城市道路“文明畅安”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岁末年初道路交通重大隐患专项检查”等专项工作,强化路面管控。以深化治理超限超载、人货混装、非法改装为重点,在国省道重点治理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

4.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政府和莲花县人民政府

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明确交通安全责任分工。 道路交通安全专业委员组织开展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督促交通、交警等部门加大力度深入排查并整改本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加大道路交通宣传引导力度,通过播放警示教育片、通报典型案例、分析违法原因,大力宣传遵守典型事迹,不断提升城乡居民交通安全意识。

四、评估结论

评估组一致认为,萍乡市国道319湘莲隧道“9·8”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已经落实到位,行政处罚已缴纳到位;萍乡市交通管理局、萍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政府和莲花县人民政府等单位高度重视萍乡市国道319湘莲隧道“9·8”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和防范整改工作,能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认真按照市政府批复的《萍乡市国道319湘莲隧道“9·8”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要求,全面落实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处理建议和整改建议,认真开展了事故警示教育和举一反三活动,进一步强化了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事故防范措施已落实。

五、下一步工作建议

1.萍乡市交通管理局、萍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政府和莲花县人民政府要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两个至上”,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底线思维。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制定部署的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以及《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安全生产领域“三包”监管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萍府办发〔2022〕14号)要求,落实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责任和部门安全监管责任,确保各项措施得到长期有效落实。

2.进一步加强隐患排查治理。萍乡道路运输安全专业委员会要组织各单位从严排查隐患,对辖区内主要道路、运输企业、运输设备、从业人员等方面的隐患进行排查;要紧盯薄弱环节,加强“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加大对“超速、超员、超载、黑车”等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

3.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教育。重点在加强依法经营、依法驾驶、依规按章上路上下功夫,增强法制意识;在提高驾驶技能水平上下功夫,增强自保互保能力;在落实“四不放过”原则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上下功夫,增强警示震慑作用。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强化驾驶人安全培训教育,提高临危处置能力,切实防范事故发生。

4.进一步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萍乡道路运输安全专业委员会要组织各单位全方位、多层次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宣讲活动,提高社会公众的安全生产意识,提升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能力。要持续深化交通安全“五进”(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进农村、进社区)宣传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以进一步提高公民的交通法制观念和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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