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实习生操作机器被轧伤,用人单位要担责

  
评论: 更新日期:2009年08月31日

 【案 例】
  小张是一名在校女大学生,暑假期间在一公司实习。其间,她操作机器时不幸被轧伤。小张出院后,认为自己应享受工伤待遇,便要求公司承担自己的医疗费用。公司则称,实习生不属工伤赔付对象,实习是公司提供给学生学习、积累经验的机会,再说双方之间未签订劳动合同,故不应承担责任。

  【点 评】
  实习大学生不属于《劳动法》上所指的劳动者范围。但学生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了劳务关系,实习单位有义务给实习生提供安全的实习场地,尽到安全警示及防范义务。因此,若大学生在实习期间因工受伤,可起诉到法院,要求适用《合同法》等民事法律来判决实习单位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