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送同事遇车祸算工伤吗?

作者:张扬 夏友峰  来源:中国江苏网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11月27日

徐州市民陈斌(化名)借出差联系业务之机转道会见网友,陷入传销组织的圈套,欲从被控制的住处跳楼逃离时被拖拽阻拦不幸坠楼身亡。

  据了解,陈斌原来是徐州沃克可再生能源设备有限公司的一名业务员,通过网络聊天与一名叫陶雅琴的女子相识,2010年11月16日他借单位派至外地联系业务的机会,到山东淄博与网友相会。没想到,原本期望中的“红颜知己”在见面后变成了传销组织的成员,而陈斌也被骗入其中,他多次要求离开,但却始终被控制难以逃脱。

  3天后的一天晚上,见身边暂时无人看守,陈斌打算借机从被控制的五楼阳台逃离,但却被传销组织的其他成员看见,并拉拽阻拦,最终,陈斌不幸坠楼身亡。陶雅琴等7名涉案传销人员被当地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10至3年的有期徒刑。

  痛失儿子的陈家父母伤心不已,但想到儿子必定是在出差过程中出的事,公司应该负有责任,因此,2011年11月13日,陈父向铜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了认定工伤的申请,人社局经过多方考证,并没有批准陈斌的意外属于工伤。

  于是陈父又于今年六月向铜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称陈斌出差期间为开展业务被骗入传销组织,为逃脱非法控制摔伤致死,应认定为工伤,请求依法撤销铜山区人社局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

  铜山区法院审理认为,死者陈斌出差在外并不是开展业务,其以化名与陶雅琴联系,表达结交男女朋友的意愿,实为私人间的交往范畴。且陶雅琴所在的传销组织传销的是化妆品,与沃克公司的业务范围没有任何关联。因此,原告请求撤销被告铜山人社局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不甘心判决结果的陈家人又向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亲了诉讼,11月26日,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了终审行政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