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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了工伤农民工该如何维权?

作者:蒋宏宁 彭婷婷  来源:银川晚报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2月10日

2013年12月份,银川市农民工维权工作站共接待来访者25人次,涉案人数达88人,涉案金额为149.27万元,为受援人挽回损失131.79万元。

农民工朋友们在进城务工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要寻找正常、合法的进城务工途径,注意用人单位的经营资质; 2.还要学法、懂法,发生劳动纠纷

【案例一】

陈某是来银川市打工的青年,2013年8月10日,陈某在一个建筑工地干活时被电梯挤压,造成截瘫。

经宁夏医科大学心脑血管医院诊断为:胸12椎体骨折脱位、L1脊髓(ASIAA级)、全身多处皮肤软组织损伤、急性闭合性颅脑损伤、头皮裂伤、急性闭合性胸部损伤、右第三肋骨骨折,右侧气胸。陈某住院手术治疗后已康复治疗一段时间,医生建议回家休养。由于陈某生活不能自理,加之在银川市举目无亲,银川市农民工维权工作站伸出了法律援助之手。

案例解析:

援助律师介绍,依法维权的正规渠道是申请工伤认定、评定工伤伤残等级,然后根据有关规定享受工伤待遇。如果雇主同意,也可以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不经工伤认定、不经伤残等级评定尽快协商解决。鉴于陈某和雇主均同意尽快协商一次性解决问题,援助律师分别向双方解释了《工伤保险条例》和宁夏的实施办法,建议双方协商明确一个前提,即参照工伤待遇来计算赔偿数额;确定两个关键数据,即陈某的伤残等级和每月的工资额。

结果:

在援助律师的帮助下,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即不经工伤认定、不经伤残等级评定,按照二级工伤伤残等级和陈某每月工资额4000元计算赔偿数额。2013年12月24日,陈某与雇主签订了一次性赔偿协议:除前期已支付费用外,雇主再一次性赔给陈某71万元整。

【案例二】

肖某是从固原来银川市打工的农民工,2013年1月8日,肖某在大连某建筑装饰工程公司银川分公司承建的项目工地干活时受伤,受伤后肖某到该公司要求支付工伤待遇,但该公司拒绝支付,无奈之下,肖某到宁夏银川市农民工维权工作站寻求法律援助。

案例解析:

2013年10月30日,肖某拿到了仲裁委员会的受理案件通知书,援助律师一边做开庭前的准备工作,一边试图和该公司协商解决。但是经过多次协商,终因双方对赔偿数额的差距过大而失败。2013年12月5日,银川市某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了此案。开庭审理过程中,仲裁委员会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但仍然无法达成调解协议。

结果:

2013年12月17日,银川市某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对该案做出裁决,裁决由大连某建筑装饰工程公司银川分公司于裁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一次性支付肖某各项工伤待遇共计151548元。

律师提醒:学法、懂法

农民工朋友们在进城务工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要寻找正常、合法的进城务工途径,注意用人单位的经营资质;

2.还要学法、懂法,发生劳动纠纷

后及时寻求法律支持;

3.解决劳动争议纠纷时重视调解的作用,不主张激化矛盾,在解决纠纷中尽量缓和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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