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轨道下山联络巷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19年11月14日

根据三采区设计方案,从副平硐掘进一条联络巷与三采区轨道下山联通,方便以后绞车房和轨道下山掘进的运输和运料。此巷到从副平硐和主平硐联络巷交叉口以里26米处以43°方位角开口,预计工程量62米。为确保施工安全,特编制此安全技术措施,望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

一、支护说明

1、净宽×净高=3.6m×3.0m,半圆拱形状。

2、采用锚杆挂网,喷浆支护,锚杆间距800mm×800mm,喷浆厚度不小于100mm。

3、喷浆要能覆盖锚杆露头,喷完浆后看不见锚杆露头,保证巷道壁平滑。

二、施工方法

1、采用凿岩机人工打眼放炮,耙沙机出渣,电机车运输。

2、通风方式:采用局部通风机压入式通风。

3、供电方式:由一采区配电所660V电源供电。

4、爆破:炸材选用煤矿许用三级乳化炸药,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1—5段。

5、防尘:由主井专用防尘管路经¢25管道接入供给。

三、安全技术措施

顶板管理

1、掘进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靠近工作面10m内的支护在爆破前必须检查,无隐患时方可作业。

2、要认真坚持“敲邦问顶”制度,及时用长柄工具找掉危岩,特别是打眼前、放炮后。

3、找顶工作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找顶工作由2名以上有经验的老工人担任,1人找顶,1人观察顶板。找顶人员要站在安全地点,观顶人员要站在找顶人员的斜后方,不得影响找顶人员的退路。找顶前要看好退路。

(2)找顶要从支护完整处由外向里先顶后帮依次进行,找顶范围内严禁人员进入 。

(3)找顶工作人员应带手套,用长工具。注意防止矸石顺杆而下伤人。

(4)找邦遇有大块矸石或较大面积离层时,应首先设置临时支护,保证安全后再由外向里慢慢找下,不得强刨强挖。

4、每次放炮后,工作面工作人员要等炮烟吹净后,由爆破工、瓦检员和班组长首先到工作面检查爆破地点的通风、瓦斯、拒爆、残爆等情况。并有外向里检查顶部情况,然后方可在前探支护下进行敲邦问顶工作。

5、爆破后,要及时使用前探或锚网支护,前探临时支护距离不大于1.8m。

6、在顶板破碎时,要适当缩小锚杆间距。

7、打锚杆眼、注锚杆,必须在前探梁下或网板下(先临时支护上铺网板)进行,不得空顶作业。

8、每次使用前探支架前,必须检查各部件是否完好,有问题时及时更换。

9、注锚杆要使用风锚机或锚杆机。树脂药卷固化前,不得使杆体移位或晃动,30秒钟后方可退出钻机,15分钟后方可用扳手或用气扳手拧紧锚杆托板后面的螺帽,确保锚杆的锚固力达到50KN,达不到50KN的锚杆要重新补打。

10、安注的锚杆托板要与岩邦接触,严禁在托板后面充填木片。锚杆的外露长度不得大于50mm。

11、顶板锚杆在做拉力试验时,必须在被拉锚杆周围打设2—3根点柱,顶牢顶板,方可作拉力试验,做完试验紧好螺母后,方可回掉点柱。

爆 破

1、爆破工要由经专门培训学习,有2年以上采掘工龄并持有合格证的人员担任。爆破工要严格执行本作业规程及其爆破说明书中的规定。

2、爆破工领取炸药、雷管时,必须对号领取使用,禁止混用。

3、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取单个电雷管时,不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也不准手拉管体、硬拽脚线,应将成束的电雷管理顺好,拉住脚线将电雷管抽出,抽出单个电雷管后,必须将脚线扭结成短路。

4、装配起爆药卷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护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物体爆破工作地点附近进行。严禁坐在火药箱子上装配药卷。装配起爆药卷数量以当时的需要量为限。

(2)装配起爆药卷,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冲击,折断脚线和损坏脚线绝缘层。

(3)电雷管必须由药卷顶部装入,严禁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

(4)电雷管插入药卷后,必须用脚线将药卷缠住,并将电雷管脚线扭成短路。

5、装药前,首先必须清除炮眼内的岩粉,再用木质或竹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不得冲撞或捣实。炮眼内的各药卷必彼此密接。有水的炮眼,应使用抗水型炸药。装药后,必须把电雷管脚线悬空,严禁电雷管脚线、爆破母线与运输设备、轨道、钢丝绳、管路、电缆、电气设备等导电体接触。

6、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装药前、爆破前、爆破后检查瓦斯浓度),加强起爆前瓦斯检查,防止漏检,避免在瓦斯超限的情况下起爆。

7、起爆时必须使用矿用防爆型发爆器进行起爆。

8、炮眼深度和炮眼的封泥长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炮眼深度小于0.6m时,不得装药、爆破。

(2)在特殊情况下,如卧底、刷帮、挑顶,确需浅眼爆破时,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炮泥封满;○2每孔装药量不得超过1卷;○3爆破前,必须在爆破地点附近洒水降尘并检查瓦斯,浓度超过0.8%时不准起爆;○4检查并加固爆破地点附近支护。

(3)当炮眼深度为0.6—1.0m时,封泥长度不得少于眼深的1/2。

(4)当炮眼深度超过1.0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m。

(5)当炮眼深度超过2.5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1.0m。

9、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或应用不燃性的材料做封泥,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做封泥。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严禁裸露爆破。

10、装药前和爆破前有下列情况之一,严禁装药、爆破:

(1)掘进工作面的控顶距离不符合作业程的规定,或者支护不符合规定。

(2)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

(3)在爆破地点20m以内,矿车、未清除的煤矸或其他物体堵塞巷道断面1/3以上。

(4)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

(5)掘进工作面风量不足。

11、爆破地点和躲炮距离必须在距掘进迎头300米外的进风流中。

12、爆破时,要把所有能通往爆破地点的各通道站岗。班长要委派责任心强的人员站岗,警戒线处应设警戒牌、栏杆或拉绳。巡岗人员要观看各站岗人员到位后,再通知爆破工起爆;爆破后,站岗人员通知撤岗时方可撤岗,站岗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13、爆破前,班长必须清点人员,爆破工最后离开爆破地点,由班长下达起爆命令,爆破工以吹口哨为警戒号,每次爆破至少吹3次哨子,每次间隔5—10s,无问题方可起爆。

14、爆破后,待炮烟吹散后,首先由班长、爆破工、瓦检员到当头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护、拒爆、残眼等情况,认真敲邦问顶,找掉活煤、活碴。

15、炸药、雷管要分箱存放并加锁。严禁乱扔乱放。发爆器的手把、钥匙必须由爆破工随身携带,严禁交给他人。爆破材料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并避开机械、电气设备且不潮湿的地点。爆破时必须把爆炸材料箱放在警戒线外的安全地点。

16、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在班组长指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毕,当班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接清楚。处理拒爆时,要遵守下列规定“

(1)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连线起爆。

(2)严禁用镐刨、钎子钻或从炮眼内拉雷管脚线。不论有无残余炸药,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严禁用钻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拒爆炮眼。

(3)应在距拒爆炮眼0.3m处打一平行炮眼,爆破崩出即可。

(4)爆破后,爆破工要收集残炮,并收集未爆的雷管。

(5)在瞎炮处理完毕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拒爆无关的工作。

17、通电以后,拒爆时,爆破工应先将爆器钥匙取下来,再将爆破母线从发爆器上取下来,扭结成短路,再等15min,才能卷线检查拒爆的原因。

18、当班的装药炮眼应当班放完。在特殊情况下,如果当班留下尚未放完的炮眼,当班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 交待清楚。

19、爆破前,应先加固附近支护,撤出锚杆机、风钻等工具,用铁板或其他物料护好开关,电缆等设备,以防崩坏。、

20、严格执行爆炸材料领退制度。领退要有记录、签字,做到用多少领多少,剩余部分必须交回爆炸材料库。严禁乱扔乱放。

21、运送爆破材料要遵守下列规定:

(1)爆破材料箱必须使用耐压、抗冲撞、防震、防静电的非金属容器。

(2)雷管和炸药严禁放在同一容器内,严禁将爆破材料装在衣袋内。

(3)运送途中不得逗留,应直接运到工作地点。

22、爆破地点设置在主平硐井底车场新鲜风流中。

通风及瓦斯管理

1、当班瓦检员必须按照规定检查瓦斯,每班检查不少于三次,并做到瓦斯检查牌板、瓦斯检查手册和瓦斯日报表“三对口”。

2、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瓦斯浓度在0.5%以下可以进行爆破作业,否则严禁放炮。

3、若瓦斯出现异常情况,当班瓦检员要及时汇报调度室,并将作业人员撤至安全地点,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4、掘进工作面严禁无风和微风作业,风筒距迎头距离不能大于7米(《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岩巷掘进风筒距迎头距离不大于7米)。

5、风筒吊挂平直,做到有环必挂,有口必粘,拐弯灵活。

6、局部通风机必须实现“三专两闭锁”,必须实现双风机,双电源供电。

其他未提及之处或与《煤矿安全规程》相抵触的,一律按《煤矿安全规程》执行。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