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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填站清理矸石仓安全技术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20年07月09日

由于矸石料湿,矸石仓内矸石料堆积,造成矸石料挂壁多、矸石仓可用存储体积变小、下料不通畅,严重影响充填生产,计划在11月集休期间对矸石仓内进行清理。为规范充填站清理矸石仓作业管理,确保清仓作业安全,特编制充填站清理矸石仓安全技术措施。

一、施工组织

1.施工时间:2015年11月2日-2015年11月5日。

2.施工地点:地面充填站矸石仓1-1#、1-2#、2-1#、2-2#,共计4个仓。

3.施工负责人:

4.安全负责人:

二、准备工作

1.清仓前安全用具配齐:保安带3根,保险绳3根,对讲机3部,铁镐2把,铁锨2把,铁锤1把,本安照明灯(24V)3盏,氧气浓度便携仪1个,应急救援箱1套, φ50mm以上高压胶管2根(50米),氧气罐1瓶。

2.风源利用压风机房供风。在4个矸石仓底均有风路接口,采用φ50mm以上高压胶管与接口对接,用“U”型卡固定,将高压胶管顺至清仓仓口处;在高压胶管和仓顶栈桥、仓口接触点,通过扎带、管卡将高压胶管固定于仓顶栈桥、仓口。高压胶管出口端安装一个喇叭口(出口直径200mm,高度400mm),通过喇叭口降低风压(小于0.1MPa)。经计算得每分钟供风量为39m3,单个矸石仓容积为400m3,满足供风要求。此外,氧气罐作为备用供风来源。

3.清仓前,矸石仓周边范围5米内的杂物清理干净,防止发生物体坠落事故,刮板输送机等电气设备必须停电、闭锁、上锁,悬挂“有人操作、严禁合闸”的警示牌,并有专人看守。

4.清仓之前由施工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带领有经验的老工人进行现场堪察,详细了解仓内的环境情况;并携带氧气便携仪,必须保证氧气浓度不低于18%方可作业。

5.清仓之前所有作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安全防范措施,并由现场监护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交待安全注意事项。

6.检查防护用品及个人劳保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三、施工步骤

1.施工前,按矿规定办理作业许可。

2.在仓内无人员和工具条件下,通过用铁锤敲击矸石仓外壁,通过震动将粘附较轻的矸石抖动下来,直至无矸石落出为止。

3.在仓内无人员和工具的条件下,通过放空气炮震动将粘附的矸石震动下来,直至无矸石落出为止。

4.通过上述两种方法仍有矸石挂壁时,再进行人工清理。首先对仓内进行通风,然后检测有毒有害气体是否符合国家标准,符合标准方可进入作业,否则严禁人员进入。

5.清仓人员进入仓内前,清仓人员系好安全带,把安全绳系在腰间,再把安全带固定在安全绳上,安全带必须与腰间直接连接,保证牢固可靠;安全绳另一端系在仓顶外护栏上,保证牢固可靠;穿戴好安全帽、工作服、防滑鞋、防尘口罩;并佩戴好照明灯。

6.清仓时必须在有矸石时进入,保安绳时刻保持绷紧状态,清仓顺序自上而下,保证仓壁彻底清理干净,防止积矸片帮,落矸伤人。

7.清仓时,三人沿内置扶梯进入仓内,两人各清一侧,另一人时刻观察仓内情况,出现大块矸石块松动等异常时及时通知另外两位清仓人员撤出;仓口听候指示一人,辅助仓内清仓人员;仓底一人,负责放仓。仓内观察员、仓口人员、仓底人员各配备一部对讲机,进行清仓、放仓、撤出时必须做好相互叫应,在没有得到任何一方回应时,不得进行任何工作。

8.为防止仓壁粘矸垮落危及清仓人员的安全,每次清仓时仓壁的粘矸高度不得超过1.5米。第一阶段仓壁粘矸清理完毕后,用保安绳吊拉上来清仓人员。由仓口人员与仓底人员用对讲机联络,进行放矸。等矸放到清理第二阶段时,即仓壁粘矸高度不超过1.5米时停止放矸,再进行第二阶段清仓工作,以此循环作业。

9.仓底放仓、放空气炮时,仓内人员必须全部撤出,仓底人员必须在得到仓内无人的提示时,方可进行放仓和放空气炮工作,并按操作规程操作。

10.放出的矸石经仓底皮带和301皮带放至临时排矸点,由铲车运输至矸石棚内。

四、注意事项及安全措施

1.从事清仓作业人员要定期体检。凡经医师诊断为高血压、贫血、心脏病、癫痫以及其他不适宜高处作业及登高作业及登高架设作业人员,不得从事清仓作业。

2.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严禁教育培训不合格者上岗作业。

3.作业时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鞋、带钉和易滑的鞋,在没有防护的高处、悬崖和陡坡施工时,必须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挂设点必须安全可靠。

4.现场负责人负责全面安全,如现场存在安全隐患及时排除隐患,不排除不施工。清仓工在没有现场负责人到达场或相关闭锁装置没有拉掉之前不准擅自进入矸石仓进行清仓。等现场负责人到达现场,经安排以后方可进行清仓工作。

5.高处作业及登高架设作业前,必须对有关防护实施及个人安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不得在不安全的情况下强令或强行冒险作业。

6.仓口危险区域,应设围栏和警告标志,禁止行人通过。

7.仓内作业前,必须保证上下仓口通畅且有足够的氧气,作业人员要配有氧气浓度便携仪,保证氧气浓度在18%以上;氧气浓度低于18%时,严禁人员进入,并对仓内进行供风,待仓内氧气浓度高于18%时方可恢复作业。

8.向矸石仓内送运工具时严禁直接扔入矸石仓,必须用绳子绑好后妥善吊入矸石仓内。

9.在运转被清下来的矸石时,清仓人员及所有使用的工具必须全部回撤仓外后,才能进行放矸,严禁边清仓边放矸。

10.仓口人员站立的位置要能看见清仓工的动作,听清仓内人员的喊话,每1分钟清仓工与仓口人员利用对讲机通讯联系一次。

11.放仓或放空气炮前,仓内人员和工具必须全部撤出,仓口30米范围内设置警戒线,在此范围内,通往仓口处的所有道路和入口都必须设岗,放仓或放空气炮期间,禁止任何人进入此范围内。

12.放空气炮时,不得关闭带式给料机。

13.铲车运输通过矿外道路时,必须鸣笛警示,注意来往车辆及行人,做到“一听二看三通过”。

14.现场配备应急救援箱,并保证应急救援用品使用可靠。

15.其他安全措施统一按照《岱庄煤矿关于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和《岱庄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规定执行。

五、回撤工作

1.清仓工作完毕,对所有使用的工具全部回撤仓外,由负责人检查。

2.解除闭锁装置,试运转正常后方可离开。

为了确保整个清仓工作安全、顺利完成,清仓人员必须按以上安全措施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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