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手持电动工具及各种安全工具的使用及注意事项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3月11日
3 使用与维护管理
3.1 各部门对所管理的各类安全工器具要全部登记造册,要做到物、册相符。
3.2 各类工器具要按类别分别定置存放,严禁混放,库房要保持清洁、干燥。
3.3 各类工器具在使用前进行外观检查,部件齐全、灵敏好用,无破损、裂纹及其它影响安全的缺陷;检查工器具的编号与试验标示是否齐全,是否在有效期内。有缺陷的工器具严禁使用。
3.4 各类工器具使用部门应根据使用说明书制定有详细的操作规程,使用人员要熟悉工器具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特殊工器具要持证(如大型起重设备等)操作,不熟悉工器具使用方法的人员不准使用。
安全操作规程内容至少应包括:工具的允许使用范围;工具的正确使用方法和操作程序;工具使用前应着重检查的项目和部位以及使用中可能出现的危险和相应的防护措施;工具的存放和保养方法;操作者注意事项。
3.5 安全工器具在发出或收回时,保管人员必须进行日常检查;使用者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日常检查。
3.6 安全工器具如有损坏或定期检验、日常检验不合格时,要妥善处理,防止误用,并由所属部门负责送出修理。安全工器具的维修必须由具有相应维修资质的部门或单位进行。修理后的安全工器具应要求修理部门出具合格证明,并贴上修理合格标签,注明修理单位。如确实无法修复或修复后仍不能达到应有的安全技术指标要求的,必须办理报废手续,并交物资部门作废品处理。
3.7 安全工器具使用部门和维修单位不得任意更改工器具的原设计参数,不得采用低于原用材料性能的代用材料和与原有规格不符的零部件。安全工器具的电气绝缘部分经修理后,必须按规定重新经过检验后,方可使用。
3.8 进入生产现场所有工作人员应规范戴好安全帽,系紧帽带。公司安全帽颜色规定:公司领导为红色,管理人员为蓝色,检修、运行人员为黄色,上级领导及参观人员为白色。
3.9 高处作业应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防止摆动、碰撞;安全带的挂钩应挂在牢固结实的构件上,使用3米以上长绳应加缓冲器,并不准将绳打结使用,也不准将挂钩直接挂在安全绳上使用,应挂在连接环上使用。电焊工及其共同工作的人员使用的悬挂式安全带,挂绳必须全部加皮套,防止电火花损伤挂绳或断股。
3.10 在铝合金人字梯上工作时,身体的重心不能超过梯子的宽度,倾斜工作。七挡、九挡铝合金人字梯下部必须有加宽的撑脚。在梯子上工作时,梯与地面的斜角度为60度左右,工作人员必须登在距梯顶不少于1米的梯蹬上工作。第一个踏板上不得站立或越过。使用时,只允许一人在梯子上工作,梯子下部应有专人扶住梯子防止梯子滑动,并要做好防止落物打伤下面扶梯人员的安全措施。梯子上有人时不得移位。在梯子上工作时应使用工具袋,物件用绳子传递,严禁从梯上梯下互相抛递。不准将两个梯子捆绑加长使用。
3.11 使用手提式电动工器具应戴绝缘手套。所使用的电源应装有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的安装和运行应符合GB13955的要求。
3.12 行灯变压器输出电压为安全电压。一般的降压变压器即使输出电压与行灯电压相符合,也不能当作行灯变压器使用。在容器内作业使用行灯时,行灯变压器不得放入容器内。行灯电压不准超过36伏,在特别潮湿或周围均属金属导体的地方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伏。
3.13 手持式电动工器具应根据不同的工作场所,合理使用。
3.13.1 在一般场所,为保证使用者的安全,易选用Ⅱ类电气工器具。如使用Ⅰ类电器工器具,必须采用其他安全保护措施,如装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s的漏电保护器,或11安全隔离变压器等。使用者应带绝缘手套、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垫工作。
3.13.2 在潮湿的场所或金属构架等导电性能良好的作业场所,必须使用Ⅱ类电气工器具,并装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s的漏电保护器。
3.13.3 在狭窄的场所如锅炉、容器、管道内工作,应使用Ⅲ类电器工器具。
3.13.4 在特殊环境如湿热、雨雪以及存在爆炸性或腐蚀性气体的场所,使用的电动工器具还必须符合相应的保护等级和安全技术要求。
3.14 各式电动工具在电源未切断、转动部件未停止转动前不得进行修理与清洁工作。
3.15 电气工具和用具的电线不准接触热体,不得放到湿地上,并避免载重车辆和重物压在电线上。
3.16 使用砂轮研磨或使用切割机时,工作人员应戴防护眼镜,用砂轮磨工具时应使火星向下,不准用砂轮的侧面研磨。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