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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煤炭开发公司“7·8”放炮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11月01日

  一、事故经过及抢救

  2003年7月7日19时,卯应良班所有作业人员共9人在井口连队会议室参加连队每周的安全日学习。20时在井口班长卯应良安排放炮员张基坤、职工张永发二人到炸药库领炸药,其他7人一起入井。20时30分到161215工作面回风巷,班长卯应良未到工作面检查工作面安全情况,未召开班前会就进行了分工:3人打炮眼、2人铲煤、2人装车、卯应良和张基坤放炮(两人均有放炮合格证),然后就开始工作。21时30分,张基坤和张永发背炸药到作业地点(161215工作面机尾)。打好两条穿巷的炮眼后,卯应良跟张基坤说:“准备装药”,卯应良做炮头、装药,张基坤充填炮泥。大约23时30分,5条穿采巷道的炮眼都装好了炸药,张基坤安排职工杨小锤到运输上山溜子机头处后,就开始放炮。放炮顺序:从工作面溜子机头至机尾逐条穿采巷道进行,张基坤联线,卯应良敷设放炮母线和放炮,张基坤每次把雷管脚线与放炮母线联接好后,到放炮地点再把放炮器钥匙交给卯应良,卯应良进行启爆,这样依次放了4茬炮,工作面溜子机头和中段的4条穿采巷道都顺利爆破完。7月8日0时10分左右进行最后一条穿巷放炮时,张基坤正常进行联线,卯应良把放炮母线敷设好后,到161215进风上山上段问职工高庆吉:“你的柱子打了多少棵?“高回答:“打了十多棵”,卯应良就沿进风上山往下走,张基坤把雷管脚线与放炮线联好,退下来7—8米到原穿采巷道的转弯处,卯应良用自己携带的备用放炮器钥匙把炮放响了,此时时间大约是0时20分,张基坤被吓倒在闲置的溜槽上,张觉得不对劲,放炮器钥匙还在自己身上,炮怎么会响呢?张就喊班长的名字:“卯应良”,边喊边沿进风上山往上爬,张看到进风上山上段有灯光,就问:“班长卯应良到哪里去了?”,上面的人回答说:“他已经下来了”,张立即反映过来,炮是卯应良放的,可能出事了,张继续往上爬,发现进风上山距下面原穿采巷道8米处有一堆煤,上山的左边已被炸成一个长2.0米,深1.2米的切口,上山的煤堆长2.0米、高0.5米、宽1.3米,张立即组织5名职工把煤扒开,扒了6分钟看见了卯应良,又扒了4分钟才把卯应良全部刨出来,当时卯应良的脉博还在跳动、但很弱,耳朵、嘴巴有血迹,现场的职工喊:“班长——卯应良——”卯应良没有回音,大家一起立即把卯应良往上搬运到161215运输巷,张基坤叫高庆吉、田维元出去向井口调度室汇报,由两人抱着卯应良坐入空矿车,用蓄电池机车牵引运往井口,到了井口卯应良已死亡。

  二、事故原因分析

  通过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现场的勘查及认真的调查分析,造成这次事故的原因是:

  1、直接原因

  (1)职工违章作业,放炮母线敷设长度太短(只有8米)。同时违反“发爆器的把手、钥匙……必须由爆破工随身携带,严禁转交他人”之规定。两人有放炮钥匙。

  (2)现场管理混乱,职责不清,放炮警戒位置不合理。

  2、间接原因:

  (1)特殊工种管理存在缺陷。

  (2)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存在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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