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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佰丰实业有限公司永丰县中村乡凤凰坑硅石矿“8·22”冒顶事故评估报告

  来源:永丰县应急管理局 
评论: 更新日期:2024年02月02日

2022年8月22日10时许,江西佰丰实业有限公司永丰县中村乡凤凰坑硅石矿(以下简称凤凰坑硅石矿)60013采场在凿岩作业过程中,上方顶板岩石坠落,发生一起冒顶事故,造成1人死亡。

事故发生后,经永丰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成立了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中村乡人民政府、县公安局、县总工会、县监委派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坚持“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综合分析等,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提出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根据《江西省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规定,按照“谁调查、谁评估”的原则,对永丰县北岸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8·12”中毒窒息事故开展评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事故调查评估组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中村乡人民政府、县公安局、县总工会组成。

被评估单位:凤凰坑硅石矿隶属于江西佰丰实业有限公司,江西佰丰实业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0年10月13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825561097877Y,法人代表:涂叠,采矿许可证证号:C3608002013127130132284,采矿权人:江西佰丰实业有限公司,矿山名称:凤凰坑硅石矿,矿山主要负责人张定南,安全生产许可证号:(赣)FM安许可证字〔2021〕M1777号,开采方式:地下开采,生产规模:50.00万t/a,有效期限:捌年,自2018年12月5日至2026年12月5日,开采深度由660m至300m标高;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硅石矿19.5万吨/年,平硐开拓,+600m中段地下开采,有效期限:2021年3月31日至2024年3月30日。

二、事故整改落实评估情况

1.凤凰坑硅石矿发生事故后立即进行了停产整顿,并组织开展了“五个一”活动(全面开展一次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并登记造册、一次全面安全隐患排查并上线运行、一次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对标梳理并补充完善、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一次彻底的反“三违”集中行动),同时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了整改。

2.凤凰坑硅石矿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截至目前已新采购了两台矿安(KA)标志装载机、两台矿安(KA)标志、一台防爆炸药运输车(矿区内),从设备设施上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同时加强了“五职矿长”的配备,优化人员结构,有效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三要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加强自身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抓好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3.全县所有矿山企业均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学习,进一步强化了落实主体责任意识。

三、事故处理落实情况

根据事故调查报告要求,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凤凰坑硅石矿主要负责人张定南和企业分别作出罚款人民币肆万贰仟玖佰壹拾贰(42912)元和肆拾万(40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均已缴至财政指定账户;凤凰坑硅石矿依据其内部管理规定对其总工程师熊勇和凿岩工毛儒斌分别作出罚款贰仟(2000)元和壹仟伍佰(1500)元的决定。

四、评估结论

综上所述事故调查评估组认为,本起事故相关责任单位部门已根据事故调查报告要求落实了整改要求,事故发生企业汲取了事故教训,加强了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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