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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康区“2021.7.27”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南康区应急管理局 
评论: 更新日期:2024年01月31日

2021年07月27日19时22分许,在南康区镜坝镇联民村 玖发新能源红绿灯路段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人死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 交通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 法规,2021年8月6日,南康区政府成立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 区公安交管大队,区交通运输局,赣州市公路发展中心南康分 中心,区城管局,区总工会派员组成的南康区“2021 • 7 • 27” 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并邀请区检察院派 员参加,全面开展事故调查。

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 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取证、检测检验、调查询 问、分析讨论,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 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并提出了对有关责 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同时,针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 提出了防范整改措施建议。

—、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车辆情况

1. 赣B68606重型自卸货车,登记机动车所有人:赣州市南 康区鑫鑫基础工程有限公司,车身颜色:白、绿,注册日期: 2018年04月26日,强制报废期止:2033年04月26日,车 辆性质:货运。品牌型号:解放牌CA5250ZLJP66K2L1T1E5,车辆 识别代码:LFNKRXPL5H1F64154,发动机号:52941389,核定载 人数:2人,总质量:25000kg,整备质量:12110kg,核定载质 量:12760kg,档案编号:360701002744,检验有效期至2022年 04月30日,检验结果:合格,该车当前状态:正常。该车在恒 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康支公司投保交强险(保险单号: H012120080120210000487 ),有效期至 2022 年 04 月 24 日,商 业保险(保险单号:H012120080820210000262 ),有效期至2022 年05月07日。经查询公安交通管理综合运用平台,近二年赣 B68606重型自卸货车共有现场交通违法信息13条,已经处理 12条,1条未处理。

2. 赣BU511A普通二轮摩托车,登记机动车所有人:曾湖胜, 使用性质:非营运,车身颜色:黑,品牌型号:本田牌SDH125-56, 车辆识别代码:LALPCJ122D3199992,发动机号:03351554,注 册日期:2013年08月06日,强制报废期止:2026年08月06 日:档案编号:362122032762,检验有效期至2022年08月31日, 检验结果:合格,该车当前状态:正常。

(二)事故当事人基本情况

1. 王国铭,男, 2019 年 2 月 20 日,取得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系赣B68606重型自卸货车驾驶人。初次 领证日期:2013年06月13日,档案编号:362104046672,发 证机关:江西省赣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有效期自2019年 06月13日起至2029年06月13日止,驾驶证当前状态:锁定。 经查询公安交通管理综合运用平台,近二年王国铭共有交通违 法信息25条,已经处理其中24条,1条未处理。

2. 曾湖胜(死者),男,系赣BU511A#通二轮摩 托车驾驶人。

(三)事故单位基本情况

赣州市南康区鑫鑫基础工程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2 年09月18 0,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法定代 表人:叶立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8205449216A,地址: 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蓉江街道办事处金赣大道迎宾花园82号, 经营范围:市政工程;土石方工程;给排水管道安装;挖机、 铲车、渣土环保租赁;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渣土、建筑垃圾运 输;园林绿化;苗木种植;货物吊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 可证(赣交运管许可赣字360782206607),有效期至2022年 05月21 Ho经查询公安交通管理综合运用平台,近二年赣州市 南康区鑫鑫基础工程有限公司经营性道路运输车辆共有交通违 法信息313条,已经处理310条,未处理3条。

(四)事故现场情况及天气情况

事故现场位于G357国道赣州市南康区镜坝镇联民村玖发新 能源红绿灯路段,该路段系一直道,南北走向,往南通往南康 城区方向,往北通往唐江方向,沥青路面,交通标牌标线齐全, 事发时天气状况为晴,视线良好。

以由北往南道路右侧绿化带边缘L为基准线,以由北往南 道路右侧电线杆S为基准点对现场进行勘查,勘查情况如下:

1. 由北向南道路路面宽8. 0米;

2. 事故现场车辆甲为赣B68606重型自卸货车,位于由北往 南最右侧车道,甲车右前轮距基准线2.0米,甲车右后轮距基 准线1.6米,甲车右后轮距基准点17.0米;

3. 事故现场车辆乙为赣BU511A普通二轮摩托车,位于北往 南最右侧车道甲车右后方,乙车前轮距基准线0. 5米,乙车后 轮距基准线0.5米,乙车后轮距基准点5. 2米,乙车前轮距甲 车右后轮10. 8米;

4. 事故现场A1A2为乙车驾驶员血迹拖印,A1A2长度为13 米;事故现场A3A4为乙车倒地刮擦印,A3A4长度为4. 4米;事 故现场B1B2为甲车刹车拖印,B1B2长度为7. 7米。

(五)检验鉴定情况

1. 根据赣州中心[2021]毒鉴字第07296号法医毒物司法鉴 定检验报告书鉴定意见:送检的王国铭血液内未检出乙醇成份。

2. 根据赣州中心[2021]毒鉴字第07310号法医毒物司法鉴 定检验报告书鉴定意见:送检的曾湖胜血液内检出乙醇成份; 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3. 5mg/100niL (饮酒驾车一一酒精含量 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醉酒驾车一一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 于 80mg/100ml )

3. 根据赣虔司鉴中心[2021](技)鉴字第202140077. 202140078号交通事故车辆技术性能鉴定报告分析意见和结论:

赣B68606.赣BU511A车辆两车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GB7258-2017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相关技术条件中的要 求,赣B68606车辆损坏部件系交通事故引起。

4. 根据赣州中心[2021]病鉴字第21号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 书鉴定意见:曾湖胜符合交通事故致大范围皮肤剥脱、骨盆多 发骨折造成失血性休克而死亡。

5. 根据赣州中心[2021]痕鉴字第20号痕迹检验司法鉴定意 见书鉴定意见:赣B68606重型自卸货车右侧前部的痕迹特征与 赣BU511A#通两轮摩托车左侧部的痕迹特征,符合两车在行驶 过程中,赣B68606重型自卸货车右侧前部与赣BU511A <通两 轮摩托车左侧部发生碰撞、刮擦所形成。

二、相关单位履职情况

(一) 南康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经查,该单位于2021年6月29日深入赣州市南康区鑫鑫 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对驾驶人进行了交通安全教育,同时,对 公司所属车辆的安全性能、违法情况、保险情况进行了检查。 与公司签订了《赣州市南康区重点运输企业安全行驶承诺书》, 并与驾驶人签订了《赣州市南康区重点运输车辆驾驶员安全行 驶承诺书》。事发地辖区太窝中队,常态化对道路进行巡逻管 控,严格落实国省道错时联勤工作机制,对重点违法、重点人 员、重点车辆始终保持严管严处态势。

(二) 南康区交通运输局。

经调查,该单位2021年4月1日对赣州市南康区鑫鑫基础 工程有限公司进行了约谈,要求企业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制,并签订安全承诺书。2021年6月4日,南康区交通运输局 组织各运输企业召开了 6月安全生产月的布置会,观看了生命重于泰山警 示片。每月对该公司进行1次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 下达了整改通知书。

(三)南康区城市管理局。

经查,该单位于2021年3月29日与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 了安全生产谈心谈话,与赣州市南康区鑫鑫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签定了安全生产承诺书,已督促该企业车辆安装右侧肓区检测 装置和语言警示装置。2021年5月24日对赣州市南康区鑫鑫基 础工程有限公司城区建筑垃圾处置进行了审批,审批运输时间 为2021年5月24日至2021年12月30日。审批的运输路线: 1.东投.力高江才越府一金赣北大道一赣南大道一陈赞贤大道一 康塘大道一唐凤大道工地;审批的运输路线。2.东投.力高江槌 府一金赣北大道一赣南大道一居然大观工地旁。

三、事故发生经过及应急处置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1年7月27日13时30分,根据公司安排王国铭前往蔡 边河工地拉渣土运往太窝工地。19时22分许,王国铭驾驶赣 B68606重型自卸货车沿G357国道由唐江往南康城区方向行驶, 当行驶至G357国道南康区镜坝镇联民村玖发新能源红绿灯路段 路段时,与右前方同方向行驶的由曾湖胜驾驶的赣BU511A >通 二轮摩托车发生相撞,造成两车受损,曾湖胜受伤后经医院抢 救无效于20时57分许死亡。

(二) 应急处置情况

2021年07月27日19时26分许,南康区公安局110指挥 中心接到当事人王国铭报警称:在镜坝镇康唐公路马蜂栋红绿 灯路段,我驾驶一辆环保车与一辆摩托车赣BU5UA相撞,有人 受伤,请处理。赣州市南康区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当即指令南 康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太窝中队出警,太窝中队值班人员立 即赶赴现场并对现场进行勘查。20时57分许,赣BU511A >通 二轮摩托车驾驶人曾湖胜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后,太窝中队于 次日将本案转至事故处理中队处理。

(三) 善后处理情况

南康区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做好死者家属安抚工作,积极组 织事故双方协商,目前双方未达成相关赔偿协议。

(四)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事故共造成1人死亡,未造成车辆等其他财产损失(除赔 偿外)。

四、事故原因和性质

(一) 事故直接原因

经调查,王国铭驾驶赣B68606重型自卸货车上路行驶至事 发路段时未注意路边动态,夜间驾驶机动车未降低行驶速度, 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二) 重要管理原因

赣州市南康区鑫鑫基础工程有限公司。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不到位。经调查,该公司近二年经营性道路运输车辆交通违法 信息达313条。对新上岗从业人员未按要求开展安全教育和培 训,王国铭于2021年2月25进入该公司,3月11日开始上班, 3月24日王国铭参加企业复产复工会议,以会议的形式代替安 全教育和培训,致使赣B68606重型自卸货车驾驶人王国铭缺乏 必要的安全betway必威官方网站 和安全意识。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南康区“2021 • 7 - 27” 一般道路交通事 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 事故责任划分及处理建议

(一) 司法机关已采取强制措施人员

王国铭,驾驶赣B68606重型自卸货车驾驶人,未注意路边 动态,夜间驾驶机动车未降低行驶速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二第四十二条\对事故负有 直接责任。涉嫌交通肇事罪,于2021年8月10日批准逮捕,8 月11日执行逮捕。依据《江西省道路运输驾驶员“黑名单“管 理办法》,建议由南康区交通运输局将王国铭从业资格证列入 “黑名单” 一年。

(二) 对相关单位和个人的处理建议

1.赣州市南康区鑫鑫基础工程有限公司。赣B68606重型自 卸货车登记所有人,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按要求 对新上岗从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未做好车辆安全动态 监管,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第二十五条二《江西

'第二十二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第四十二条 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 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 的安全生产betway必威官方网站 ,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 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笫十五条之 规定4,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管理责任。依据《安全生产法》第 一百零九条'第一项,建议由南康区应急管理局对其进行行政处 罚。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6、《民法典》第一千 二百一十三条7之规定,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2.何发利。赣州市南康区鑫鑫基础工程有限公司车队队长 及安全管理人员,未认真履行本岗位安全职责,落实安全教育 和培训不到位,对车辆安全动态监管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 领导管理责任,责成由赣州市南康区鑫鑫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按 照内部相关管理规定对其进行处理。

六、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赣州市南康区鑫鑫基础工程有限 公司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 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切实提升驾驶员安全意识。 认真做好车辆安全检查和车辆运行动态管理,及时发现制止和纠 正驾驶员交通违法行为,坚决杜绝类似事故发生。

(二)强化交通安全管控。相关单位要履行必威体育官方网站 监管责任,

'《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十五条 专业道路运输单位应当严格落实企业安全 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单位机动车驾驶人的安全行车教育,建立车辆登记、使用、维修制度,健全车辆安全、技术 档案,及时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 责任外,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 下的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 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 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 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 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根据辖区道路交通特点及车流量变化情况,合理安排巡逻管控, 严厉打击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对道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对 照道路运输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对企业安全生产主 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摸排,督促企业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 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加强事故警示教育。相关单位要引导人民群众切实增 强安全意识,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提升安全防范 能力。要通过事故案例的曝光,起到警示和教育作用,积极开 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倡导文明交通理念,传播交通安全 常识,营造人人讲安全、事事讲安全、处处讲安全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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