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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途中无证驾驶发生肇事而受伤是否属工伤?

  
评论: 更新日期:2009年10月24日

  [案例]

  张某系某公司职工,上班时无证驾驶一摩托车,在离单位不远处,遇到王某驾驶的轿车,该轿车超越张某时将其刮倒,造成伤残。事故责任认定王某对事故负全部责任,张某因无证驾车,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被罚款100元。问张某能否被认定为工伤?

  [分析]

  能否认定为工伤,首先看是否在工作期间受伤并与工作有关联或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其次看张某受伤是与谁的行为有因果关系,即导致的伤害结果是因张某自身无证驾驶还是王某违章超速驾驶导致。本案中张某受伤系王某违章驾驶造成的,且公安交通部门已认定王某对此事故负全部责任。张某无证驾驶虽违反治安管理,但与此事故的发生无必然的因果关系,与其受到伤害也无必然因果关系。所以,张某受伤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的规定。所以张某受伤可以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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