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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逃避工伤赔偿怎么办?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08月26日

      我在6月28日申请了工伤认定了,工伤已经好了。马上准备劳动鉴定。工伤赔偿要根据去年的工资来计算吗?可以是老板在劳动局说我是学徒工,但是我都在那里干了4年了。他还说我学徒,老板就想逃避赔偿工资,请问我应该是去找劳动仲裁帮助我吗?还是其他部门。我该怎么办呢?如果劳动伤残7级,我去怎么向老板赔偿多少呢

  律师解答:

  首先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的等级要求老板赔偿,如果老板不赔偿,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劳动伤残七级,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相关工伤赔偿的法律法规: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一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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