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工伤认定后又以侵权责任纠纷起诉 怎么处理?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12月23日

 2014年5月份,郭某在工作中,跌倒导致多处受伤。人社部门于2015年1月份受理了郭某的工伤认定申请,并于2015年4月份作出了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郭某的伤情为工伤。后郭某又以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公司辩称,被告与原告之间系劳动关系,而非雇佣关系。被告聘用了原告,并为其交纳了工伤保险,原告已向社保部门申请了工伤认定,且社保部门已作出了工伤认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根据该规定,如果人社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则原告必须按照工伤待遇的相关标准申请赔偿,无权选择按照普通人身损害申请赔偿。据此,应该依法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