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斜巷处理掉道车辆安全技术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23年05月01日

斜巷处理掉道车辆安全技术措施

1、斜巷车辆掉道,信把工要及时发停钩信号,绞车司机立即停车。

2、绞车司机必须监守岗位集中精力,手用力拉紧制动闸把。

3、出现车辆掉道,工作人员应及时通知跟班班队长,班队长要立即组织人员准备齐拿道材料、工具,现场指挥拿道。

4、班队长要先查看现场,车辆的销链连接、保险绳可靠、卡兰销齐全,明确信号传递方式(如喊号、摇灯等),现场要按专职信号工,信号工必须按班队长的指令及时发送信号,上下口信号工要及时准确传递信号,绞车司机按信号指令操作。

5、处理车辆掉道前必须先紧绳,保持钢丝绳涨紧。

6、先用撞楔插在掉道轮对下方,撞楔下接垫板与轨道密贴结实,撞楔的另一头超出轨面50mm以上,两边轮对撞楔均垫好,人员躲到车辆上方安全处,班队长检查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发提(松)车指令,车辆运行上道,班队长发停车指令。

7、绞车司机接到提(松)车指令后,启动要平稳,运行要缓慢,停车要及时。

8、车辆上端轮对掉道紧绳后也可采用千斤顶支车拿道,先在掉道车辆上端钩头与轮对间穿通板接实底梁,操作千斤顶支起矿车注意及时补充通板,当上边轮缘超出轨面停止,人工用力推车辆上端至轮对对准轨面,落千斤顶及时抽出妨碍落车的通板至轮对落实在轨面上,搬出千斤顶抽出余下通板。

9、斜巷处理掉道车辆必须有班队长现场指挥,斜巷上下口有专人警戒,拿道人员要在车辆上方安全处,车辆下方及两侧严禁站人。

10、掉道轮对未垫好,严禁硬拉强行复轨。

11、斜巷车辆如下端轮对掉道,严禁用千斤顶支撑车辆下端钩头拿道。

12、车辆上道后,及时清理好现场环境人员躲到保险峒等安全处,班队长查看确认无问题,信号工才准发开车信号。

13、拿道人员严禁蹬钩头、扒车、跟车上下。

二十六、电机车使用及安全防护措施

1. 电机车司机必须由经过专门培训合格的司机担任,并做到持证上岗。

2. 电车使用过程中,树立“掉道就是事故”的安全意识。当电车或矿车掉道时,应立即汇报调度所,并查明原因,如轨道质量差联系钉道队整治轨道;如操作不当,下次规范使用。处理掉道必须由班长以上干部现场处理(处理掉道按附录要求操作)。

3. 电机车经过安全间隙小的巷道、弯道、以及轨道质量差地点时,押车工必须在前方示警,警告行人注意安全,并告知行人在安全宽敞地点等待电车通过或停止电车让行人先行。

4. 当行人经过有安全间隙小的巷道、弯道及三岔门时,当电车通过时,必须停止行走,站立安全宽敞处等待电车通过。防止被电车挤伤或矿车掉道伤人。

5. 电车使用过程或人工推车时,电车使用前、推车前、拨道岔时严格执行“手指口述”。

6. 人工推车时,矿车停放时必须用板皮或掩车板将车辆稳住,严禁用矸石掩车,严禁将矿车停留在有坡度巷道中。当巷道坡度超过千分之七时,严禁人工推车。

7. 推车时必须时刻注意前方。在开始推车、停车、掉道、发现前方有人或有障碍物,从坡度较大的地方向下推车以及接近道岔、弯道、巷道口、风门、硐室出口时,推车人必须及时发出警号。

8. 运输采用电瓶车运输,电机车司机必须由经过专门培训合格的司机担任,并做到持证上岗。开车前要认真对机车照明情况,刹车装置等进行安全检查。

9. 电机车必须在列车前端牵引行驶,严禁顶车行驶(除调车或处理事故外)。

10. 电机车必须前有照明,后有红灯。

11. 司机不得擅自离岗,在开车前,必须发出开车信号,机车在运行中严禁将头或身体探出车外。司机必须遵照信号行驶,严禁闯红灯和冒进信号。

12. 机车接近巷道交叉口、峒室出口、弯道、岔道、坡度较大处或噪音较大处,以及前面有机车或视线有障碍时都必须减速、并发出信号,有危险时必须立即停车。从支巷进入大巷时,必须减速,发出信号并设置出车警戒。

13. 停车时,司机必须切断电动机电源,将手把闸闸紧,打开前后灯离开机车时,必须将手把取下,随身携带,严禁他人随意开车。

14. 要注意与摘勾工的联系,要求摘勾工思想集中,只有车停稳后才能摘挂勾,严禁摘跑勾。

15. 严禁追尾、两机车或两列车在同一轨道同一方向行驶,必须保持不小于100米的距离。

16. 电瓶车必须定期进行检修维修,保持完好,不得带病工作,电瓶充电必须有专人负责。

17. 所有电机车必须有驾驶棚。

18. 机车进出大巷,司机必须先与运输调度联系并签字征得同意后方可进出。

19. 机车的闸、灯、警铃(喇叭)、连接装置和撒砂装置,任何一项不正常或防爆部分失去防爆性能时,都不得使用机车。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20. 矿车与机车及矿车之间用销链连接好,严禁放飞车、抵散车。

21. 电机车、矿车掉道时必须用起道器恢复上道,严禁用电机车强拉上道。

22. 回风道使用电机车按以下规定执行:

(1)电机车必须配备车载式甲烷断电仪或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2)在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超过0.5%时,必须停止电机车运行;在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超过0.7%时,切断电机车电源。

23.电机车在过风门时,按以下规定执行:

(1) 在到达风门前电机车必须停稳,待押车工将风门打开后方准经过风门。

(2) 经过风门后,必须待电机车停稳后方可将风门关闭。

(3)风门必须一道一道开启,严禁两道及以上同时开启。

24.电机车运输时,发生电机车或矿车掉道,按以下规定执行:

(1)发生掉道时,电机车要及时停车并刹紧,在掉道车辆两端5m处设临时阻车装置。

(2)及时通知跟班班队长,班队长应立即组织人员准备好拿道工具、材料、并现场指挥拿道。

(3)主运大巷车辆掉道,工作人员应先向井下运输调度站汇报,由井下调度站通知跟班班队长,并停止向掉道方向发车。

(4)先用木楔、板皮等将掉道车辆一端轮子掩牢,在掉道车辆的另一端钩头与轮对间穿通板接实底梁后,用垫木把千斤顶与车辆勾头接牢,千斤顶竖直不要偏斜,操作千斤顶支起矿车一端,注意观察及时补充道板。

(5)千斤顶接近最大行程,轮缘抬高没超出轨面应接实底梁,缩回千斤顶,加垫木重新将千斤顶与钩头接牢,操作千斤顶支起矿车至轮缘超出轨面停。补充道板,直至轮对落在轨面上。

(1) 轮对上道后,落千斤顶,抽出道板,按相同的方法拿上另一端掉道轮对。

(2) 掉道车辆拿道必须有班队长现场指挥,拿道前要先观察,缺卡兰销要先补穿齐,拿道时人员站在车辆两端的安全处,车辆的两侧严禁站人。

(3) 穿道板,放垫木等要拿稳侧面,人的身体各部不准伸向车辆下方或两物之间。

(4) 车辆上道后应及时拆除临时阻车装置,清理好现场环境,方可工作,主运大巷必须请示运输井下调度站,执行调度命令。

(5) 严禁硬拉强行复轨,严禁支车拿道,严禁不打道板拿道。

(6) 及时通知钉道工检查修复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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