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铲车安全防范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10月21日

为保证公司、社会及职工生命财产安全,在事故、事件发生时,能迅速做出响应,并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有效控制、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对人身伤害的程度或降低 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本着“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特制订本措施。
        第一条 驾驶人员必须经过专业训练, 并经有关部门考核批准, 发给合格证件, 方准单独操作,严禁无证驾驶。
        第二条 严禁酒后驾驶, 行驶中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
        第三条 车辆发动前, 应检查刹车、方向盘、喇叭、照明、液压系统等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严禁带病出车。
        第四条 起步时要查看周围有无人员和障碍物,然后鸣号起步。行驶中如遇不良条件, 应减速慢行。在厂区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
        第五条 车辆不准超载使用。
        第六条 车辆在运行中和尚未停稳时, 严禁任何人上下车和扒车、跳车。除司机室外, 车辆的其它部位严禁乘人。
        第七条 工作完毕后, 必须将车辆刹稳并摘档熄火, 铲车的铲斗应放落地面。


        调运科
        2015年1月15日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