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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道路客运安全管理的几点意见和建议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4月03日

 一、 意见。   
    1、客流强劲,服务和管理粗放,乘客缺乏安全感。当前人口流动性大,运力不足,客流强劲。管理粗放表现在多方面,运管、客运站,公安交管部门;管理粗放往往是产生超载既有超载困惑的重要原因。
    2、超员超载现象经常发生,令乘客困惑。客运超员超载归根结底的原因是,运力不足。这一点并不是资本和融资上的问题。而是,从客车主体上讲,当前多数客车是个人的,他们追求极端的个人经济利益,不期望增加运力,意在维持现状,多拉多挣,客流强劲,而人们出行心情又往往心切急需坐车。而公安交警部门执法往往也是追求部门利益,一罚了之。治标不治本。
    3、部门之间协调不够,安全问题理顺的不理想。公安交警部门,交通运管部门是管理道路客运的主要部门,在治理道路客运安全的一些问题上没有形成合力,效果不理想。致使道路客运市场上存在的一些安全问题得不到彻底解决,乘客及广大人民群中对此有意见。
    4、司乘人员只顾追求经济效益,对社会效益淡化。个人、私营资本的融入,在壮大客运市场的同时,也存在着极端追求个人利益不顾社会效益的问题。无论冲超员超载,还是客车保养检修等方面都难以有保障,不到位。对司乘人员道路客运安全培训不到位,司乘人员培训不足上都存在着导致安全隐患的问题。
 5、运力不足,客车密度不够。无论从中短途还是长途客运上,都存在运力不足的问题,这从根本上导致了道路客运超载,也给安全带来了隐患。
 二、建议。
    1、形成合力,运管、交警应加强监管。交通运管、公安交警部门要主动配合,各司其职,围绕道路客运安全管理服务大局,创新工作扎实工作,查摆问题,务实解决问题。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以确保道路客运安全。
2、、治超要治本,针对当前客流强劲,运力不足问题,公安交警部门要主动与适时交通运管部门沟通,增加运力,增加客运密度,从根本上分流客源,解决客运市场上的超载问题。
节假日客流量大的时间,根据人次情况合理增减车辆的配备,减少乘客的滞留时间和道路客运乘客的密度和拥挤,减低人员的密集度,以确保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3、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
 道路客运企业要加强从业人员上岗前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和道路交通安全、道路客运等法律法规教育,保证从业人员具备所从事岗位的安全意识,操作技能,安全生产betway必威官方网站 和掌握相关法律法规。 从业人员未经培训教育或者培训教育不合格的,不得上岗工作。
 要强化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养成自检自查车辆的良好习惯;相关单位要加强督促检查,定期进行车况检查;要增强驾驶员在特殊环境和特殊条件下的安全行车意识,提高驾驶员对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驾驶人不得疲劳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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